清朝的妃子众多,喜好各不相同,这大家都知道。 但却没有人能料到,居然有人能把每个妃子的喜好,都了如指掌。 这…… 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? 别扯什么熟能生巧,技近于道。 这根本就不是看书能看出来的,人的大脑记性就那么多,这么偏门的东西,怎么可能有人记着。 而且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小年青。 且不说他说的这些是不是对的,光是能说出这些内容,就足以让在场所有人震惊了。 “这小子有点东西啊,恐怕不是国宝帮那么简单……” “我一直以为自己博览群书,现在才知道原来是见识的太少,山外有山啊,保山南红跟清朝妃子这一项我认输。” “难怪敢跟朱同仁立字据,看样子不是个不学无术的人。” …… 单凭这几句话,便足以让不少人瞬间改观。 虽然他们觉得最后还是朱同仁赢,但看李重楼的眼神,已从国宝帮变成了一丝欣赏。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小伙子,能做到这一步,已经非常不错了。 毕竟古玩是需要年龄沉淀的。 “哼,勉强算你答对吧。”朱同仁脸色越发难看。 表面竭力维持着镇定,心里却惊滔骇浪一般。 这枚珠子,是他在一位大师手里高价买的,掏了六十万,就这还算是捡了点小漏。 那位大师说这珠子绝对是清庭流传出来的,看形制应该是哪位贵妃所有。 但凭他的眼力跟知识,却不知道具体原来的主人是谁。 算是半知半解。 让他有朝一日彻底搞明白,告诉自己。 没想到,李重楼这小子,仅仅只是瞟了一眼,便说的如此详细。 当然这话还需要经过多话验证才能知道是不是对的。 可即便如此,也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。 他很想死皮赖脸不承认,但任他脸皮再厚,此时也找不出半点毛病。 只能硬着头皮算过。 心里想着的是,李重楼国宝帮的,平常肯定关注对象都在宫庭上面,误打误撞碰对一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。 但接下来那两件,一个比一个贵重,而且都跟宫廷无关。 任他再怎么胡编乱造,也不可能看出来分毫。 “李大哥真棒,让他们知道,狗眼看人低多蠢!”金静鼓掌喝彩。 她虽看不懂,但却知道这东西关系到自己一行人的尊严。 赢了当然是好事。 “这第二件,就是你脖子上戴的东西。”李重楼微微一笑,指向朱同仁的脖子。 领口处,露出半个璀璨金黄的圆珠。 比一元硬币略大,椭圆形,上面散发着丝丝的纹状光芒,换作不同角度便能呈现不同的图案,十分耀眼。 跟朱同仁的气质,有得一比。 很适合用来炫耀。 说罢,不等朱同仁问,接着说道:“这是枚椰子螺所产的海螺珠,这个尺寸、花纹、大小,都算是极品。” “按现在的市场价格,应该在一百万左右。” “椰子螺产珠的概率极低,大部分人终身都没听过,而且其本身售价昂贵,更是稀有中的稀有。” “只不过这种有机宝石类的东西,还不能称做古玩,甚至连文玩都算不上。” “姑且算是宝贝吧。” 嘶…… 这次是倒吸冷气,不少人面面相觑,瞠目结舌。 古玩行,有精细的分类,每个人终其一生精研其中一类已是极限,想要达到很高的成就还要看天赋。 至于有机宝石类,只属于文玩中的一类,根本跟古玩搭不上边。 以至于不少人都不认识这东西。 被李重楼这么直白的点透,岂能不惊。 这小子,在南红玛瑙领域已经表现出超人的见识,现在又一语断出海螺珠的出处及价值。 这两样都是宝玉石类。 说明什么? 这小子擅长宝玉石类的东西鉴定。 若是朱同仁身上三件宝贝都是属于宝玉石类,那今天岂不是悬了? 就连朱同仁脸色也变的极其难看起来。 海螺珠确实如李重楼所说,一百二十万买来的,多出的二十万是因为它稀有。 平常不少人都把它当成了蜜蜡,让他无形中装了多次成功的X。 没想到,却被李重楼一眼看出究竟。 当然,这可能跟他精研宝玉石有关。 这么想来,也没什么好奇怪的。 但认出两件又如何,最后一件认不出,一样要给自己下跪磕头。 这一件,可跟宝玉石一点关系都没有了。 “小子,你确实有点本事,认出了两件,那最贵的一样东西呢?”朱同仁硬着头皮问道。 李重楼闻言,手指移到了朱同仁的左手上。 指着那枚翠绿的翡翠扳指道:“这么明显,还用说么?” “这枚翡翠扳指,是清末民初的老料新工。” “种水虽然一般,但胜在色艳、正、浓,帝王绿无疑。” “这种仿清式的规格厚度,再加上民国到现在的时间洗礼,包浆醇厚隐现宝光,市价应该不会低于两百万。” “是你身上最贵的东西。” 这个扳指,进来时他就看到了,他说出了表面的东西。 但实际上这个扳指还另有来头,只不过不足以为外人道之了。 朱同仁把这东西戴在手上到处显摆,明显是明珠蒙尘,纯粹二傻子。 等它成了自己的,才能真正的发光发亮。 话音一落,便听到朱同仁哈哈大笑起来:“小子,你道行还差的太远,眼光拙劣,除了宝玉石类别的狗屁不懂。” “居然说我这扳指是最贵的,真是瞎了你的狗眼。” “看看……来看看这是什么!” 说着,撩开衣襟,露出腰间挂的一个五彩斑斓的小巧包袱瓶,一巴掌长。 表情得意忘形。 这个小包袱瓶,并没有被他衣物遮挡,原本露出下半个瓶身在衣襟外,肉眼是能看见的。 他就怕李重楼注意到这东西,却没想到李重楼看到的是他手上的扳指。 果然,他对宝玉石确实是有点眼力,可在古玩行就是个愣头青。 当下便觉得自己赢定了。 不止是他,就连宁朗的脸色也变了。 那个小包袱瓶,看到的瞬间他便认出来,这是画珐琅的料器。 如果记得没错,2012年的时候HKD拍卖行就拍出一个差不多大小、形制的黄地浮云飞凤牡丹纹包袱瓶,当时的拍价是24244700元。 为什么有零有整? 便是买方为了让人记住那件珍品,特意而为。 这东西,才应该是朱同仁身上最贵的吧? 这下完了,李重楼竟然看走了眼,岂不是要当众对朱同仁磕头拜师? 一时间,宁朗心不由揪了起来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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