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家伙。 果然被猜中了。 李重楼哑然失笑,不知该说什么好。 想必,吕云絮口中的合作伙伴,如果不是被他打乱了阵脚,应该就是男朋友吧。 “几点?”最终李重楼还是妥协了。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吕云絮又帮了江玉心大忙,他不答应都不行。 这可以说是他人性里的弱点,一辈子都无法改善的弱点。 对陌生人冷漠无情,对家人朋友却永远狠不下心来。 吕云絮绝对能算得上是他的知交好友。 谁又能拒绝好友的诚挚请求呢? 听到这话,吕云絮当场便得意失声笑了起来:“下午两点,就在德胜大酒店!” “你不是让我帮你宣传么,我可是硬把风临雪推了。” “够意思吧。” “太够了。”李重楼虽然面无表情,但内心其实还是有点小感动的。 这个女人,为了他居然连平时最在乎的面子都不管了。 可惜,他已结婚。 关系这便是到顶了,友情已达,恋人未满,或许就是最好的。 李重楼看了下车上的时间,已经快十一点了,还那走个毛线啊。 车头一调,返回了德胜。 王德海正在门外,手拿对讲机,跟侄子王经武一起指挥服务员从门外的货车上,搬着各种水果酒饮。 见李重楼离开又回来,不禁一脸意外:“老弟,怎么回来了?” “这些东西,是不是给下午两点钟一个patty布置的?”李重楼不答反问。 王德海竖起一个大拇指:“老弟料事如神。” “那个parrty,我也得参加。”李重楼面露无奈:“中午就在这吃吧。” “本来还准备去古玩市场一趟,淘点小玩意回来装饰主题,只能改天了。” 周三平那边,他打过了招呼。 让他帮忙收罗些价值不高,但年份确实古老的小玩意。 本想着中午过去跟他一起吃饭,硬是被吕云絮一个电话给招回来了。 因为要布置会场,中午整个酒店员工,都只能聚在一块草草吃了个工作餐,李重楼也在其列。 吃完饭,还亲自帮着搬了会东西。 他向来眼中没什么上下级之分,这场parrty是吕云絮给他招来的生意。 第一次! 关系到酒店的名声跟以后的口碑。 绝不能马虎应对。 王德海叔侄见状,哪还敢闲着,跟在后面就是一通忙活,累的满头大汗。 一直到下午一点多钟才弄好。 这时,已经有不少提前来参加parrty的人到场。 一辆辆百万级以上的豪车,陆续开进德胜大酒店的停车场。 李重楼暗暗松了口气,脱掉身上沾满水果汁液的外套,换上了普通服务员的衣服先应付一下。 让王经武快马加鞭跑出去给买一套。 就在这时,一个靓丽身影走进大门。 “哇,那是谁呀?好漂亮啊!” “气质简直高贵到极点,完全就是书里写的那种女神啊。” “她你都不认识?首富之女,秦州三美之一的吕云絮吕大小姐啊白痴。” 整个大厅里,响起一阵哗然,大部分人的目光,都集中到这个刚迈进屋的靓丽身影上。 吕云絮一身香槟金色的晚礼服,发髻高挽。 配合着高挑纤细的身材,香肩半露,高贵无比。 身上的装饰炫彩夺目。 仿佛黑夜里一颗耀眼的明珠,夺人眼球。 脚踩镶钻定制高跟鞋缓缓走来,每一步都风姿卓绝,看的不少男女眼都直了。 男的多半是一脸猪哥相,口水横流,女的则是羡慕嫉妒恨,恨不得跟吕云絮调换一个灵魂尝试这种高人一等的生活。 吕云絮身边,还跟着几名气质各异的美女帅哥,虽然个个都比较出众,但跟她一比就只能是衬托了。 这些闲言碎语,吕云絮根本不放在耳里,一进门美目便开始搜索着。 最终,定格在身穿服务员衣服的李重楼身上。 俏脸陡现让人心醉的笑容,疾步朝李重楼走去,并招呼道:“李哥!” 李哥? 这一声娇呼,把所有人给惊呆了。 堂堂首富之女,高高在上的大小姐,一进屋居然冲着一个服务员这么开心的笑着,还喊的这么亲热。 这人谁啊? 立刻,所有人的目光,都在第一时间顺着吕云絮的动作,集中到了李重楼身上。 猜测纷纷,耳语阵阵。 除了酒店的工作人员外,没有人认识李重楼。 但恰恰是因为不认识,大部分人第一时间便对李重楼升起了嫉妒之心。m.biqubao.com “这个服务员什么来头?竟然能让吕大小姐这么失态!” “靠,看他那幅矮穷挫的屌样,居然认识我女神,不行我看不下去了。” “难怪云絮今天非要把parrty设在这个不入流的酒店里,原来是为了照顾朋友啊。” “什么朋友,这种穷逼也配?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,服务员就是服务员,不配跨进我们这个圈子。” 随着吕云絮进来的那些公子哥大小姐们,个个面露不忿。 今天这场聚会,是整个秦州富二代之间的局。 跟那些老一辈的商人不同,他们根本不关心古玩圈的任何事,所以也从来没听过李重楼的名字。 一时之间,难以接受吕云絮对他的态度。 门口,一名气质高傲,身上穿着意大利手工定制高级西装的男子,停住了脚步。 眼神定格在已经走到已经被吕云絮挽起的胳膊的李重楼身上。 敌意丛生,寒芒乍起。 “高少,这是什么情况?吕大小姐怎么会当众挽着一个服务员?”男子身边一个跟班瞠目结舌问道。 另一个人立刻附和:“自从唐修竹死后,咱们高少才是最有资格追求吕大小姐的人吧。” “今天这场parrty本就是高少为她办的!” “被她挽着胳膊的,只能是高少啊,这瘪三是什么人?” 其他人也纷纷不平道。 “都给我闭嘴!”姓高的青年,冷声打断身边人的议论,大步跨进酒店大门。 眼中所有的敌意跟不忿都被巧妙的收敛回去。 取而代之是浓如实质的阴毒,故意扬声说道:“怪不得云絮要选这么个酒店,原来是有朋友在这边。” “既然这么巧碰到了,要不就邀请他一起参加parrty吧。” 这话,瞬间激起一阵哄笑。 一个服务员,参加一个上流社会富二代们的聚会。 这就是赤裸裸地自取其辱!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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