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过几天,在老父老母殷勤的期盼之下。刘云踏上了去往乡试的途中,怀中装着老父亲多年积攒的二两碎银。 还有老母亲连夜烙的煎饼,身上穿的是老母亲早就给他准备好的新衣服。 其实流云不在乎什么科举等等,他此一去主要是为了老父老母的期盼。既然托投人身,为人子女,此一世必定圆满。 也不枉为人一场,就当是红尘练心了。 与他通行的是本村的一个青年,叫杨书,字孟浩。人家家里钱财殷实,是本地的大户人家。所穿所带自然与刘云不同,还带着一个书童。 两人虽然同行,可行路间话语不多。 不说杨书,就是那书童也对他看之不上。同行了没多久就把他甩开了。 小路凄凉,身影萧瑟。刘云衣衫单薄,虽然身上的是新衣,可也是粗布衣衫。老母亲一针一线缝起来的。 流云上辈子是竹身,没有人世间的悲与乐。也没有人所拥有的七情六欲。灵台空明,暗合自然之道。 他上辈子为竹时,多受道家高人教诲。所以也一直把自己当成了道门的弟子。 这辈子三十年的人生,他也搞清楚了眼下的所在。虽然不清楚怎么回事,他也知道此方世界与原先的世界已不处于一个空间。 上一世的世界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,到处都是高楼大厦。天上飞的叫飞机,地上跑的叫汽车。 他虽为竹身,可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。每年都有大量的人来到他所在的那片竹林游玩,与原来的世界也并没脱节。 原来的世界,早已天门关闭,世间不见仙踪。人人也不再信奉鬼神。 而此方世界不同,虽然他没有见过,可也知道此地是有神鬼的。上一世的时候,也有年轻人在那片竹林中读书,他听说过穿越的词。 “难道我穿越了!”刘云暗自想到。眼见乡试的地点在即,他只好按耐住心思,准备应付眼前的一切。 乡试的过程很顺利,刘云前生千万年的岁月,不知有多少书生,学子在他竹身前读书。对他来说这乡试算不上什么。 一篇策论震惊文坛。发榜当天,他的名字高高在上,高中乡试第一名,被点头名解元。 而跟他一块来的杨书却是落榜了。 不提他老父,老母,得到消息的喜悦。他们当地的官员得知消息,马山派人在他家门前,连夜动工,修了一座解元牌坊。 杨书灰溜溜的回去了,带着他的书童。想到一路上对刘云的态度,他就忍不住羞愧,连见都不好意思见。 而刘云却根本就没放在心上,杨书对他来说,只不过是这一世旅途中的匆匆过客而已。 会试就在明年的三月,时间不等人,他在乡里殷勤的欢送之下,又一次匆匆上路了。 他现在所处的这个国家叫做大凉,等他到凉都的时候已经是几个月以后了。就是春节都是在路途之中匆匆过的。 他一路上风餐露宿,也从来不住旅店。天当被子地当床,对他来说没有什么。本身就是竹身,他反而习惯栖身与自然之中。 会试的过程也没有什么波折,又中头名会员。 到了殿试这一天,凉帝亲自殿试,满朝的文武分裂两旁。几名生员来带殿前,躬身作揖,山呼万岁。 凉帝先赏每个生员一杯酒,后指酒为替,要生员当场赋诗一首。刘云张嘴就来。 昆仑阿母瑶池开, 黄主歌声动地哀。 披星电掣三万里, 只为讨酒一杯来。 凉帝听后,心中大喜。又问刘云经史子册,刘云五一不对答如流。凉帝喜形于色,接连赏酒几杯。 最后在满朝文武的见证之下,钦点刘云为《天子门生!头名状元!》 赴过琼林宴,饮过御赐酒。 一帮生员,以刘云为头。披红挂彩,骑高头大马游街。从皇宫始,绕凉都整整一圈。每个人都是意气奋发,不能自矣。 前来恭贺的,跑去报喜的络绎不绝。所有生员的赏钱送了一次又一次。只有刘云还是那样,一是他没有送喜之人。 二是他身上没有多余的钱财。老父亲给他的二两碎银他一路山没有花过一点。他舍不得。 一路过来渴时饮山泉,饿时采野果,就连店铺都没有住过一次。来到凉都后他也是住在朝廷安排的驿站之中。 游街的生员们,虽然刘云穿的最是寒酸。身边连一个仆人都没有。可他却又一股特殊的气质,浑身散发着一股轻灵之气,似乎他不是来自人间。 他的名声也早已传遍了整个凉国。一场秋围,一场春围,再加一场殿试。连中解元,会元,最后更是被凉帝钦点为投名状元。 连中三元,状元及第,这是凉国开国以来从来都没有过的事迹。虽然他人很多人都没有见过他,可他的名声已经在凉国崛起。 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,千金小姐在暗中打听他的来历。 转眼间,他们游凉都已经到了最后一站。“状元楼。” 应随行人员要求,每个生员都要在此留下墨宝,这是有状元楼以来的规矩。 刘云为人一世,即将圆满。父母的殷盼,光耀门楣的心愿已经达成,他意气奋发,写下抄自上一世的一首千古名诗。 昨日龌龊不足夸, 今朝放荡思无涯。 春风得意马蹄疾, 一日看尽凉都花。 全场皆静,所有人吃惊不已。此地的众人那个不是满腹经纶。一看此诗,顿觉妙不可言,那些生员们放下了手中的笔。 纷纷低头不语,再挥不动手中的笔墨。 此诗可谓道尽了读书人的心酸,也说尽了金榜题名时的喧哗。他们已经写无可写。 而此时的刘云他的思绪已经魂飞天外,三元及第,此生圆满。再写下此诗,也算是跟此生作别,给父母有了交代。 “轰!轰!轰!”刘云的脑袋中接连几次轰鸣,上世的竹身闪现,出现在他的意识海当中。 “唰!”竹身直接扎根在了此世的身体当中,转眼间不分彼此。千万年的吞吐,积累的能量不可里记。biqubao.com 返本归元之下,他的境界节节攀升,炼精化气,练气化神,炼神还虚,练虚河道,只指金丹大道。 还没完,他的气息还在上升,许久后才停了下来。离金丹大道只是一步之遥,他也不着急,差的也只是一个契机,时候到了自然水到渠成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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