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这个好消息,杨光第一时间就告诉了观众! “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刚刚后台有人告诉我,隔壁场馆内的演唱会,到现在已经结束了。所以,大家都懂的!” 看到杨光兴奋的样子,然后再听着他说的话,现场的观众有点懵了。 咋啦这是? 好好的怎么就结束了? 隔壁那些人真的是一点都不持久! 如果让那些人知道,此时杨光演唱会场馆里面的这些观众现在是这种想法,估计会气到吐血吧。 他们一定会为自己据理力争:要不要这样啊,我们能坚持到现在,能坚持把演唱会开完,已经很了不起了好吗? 你们现在是想听杨光的演唱会,反过来要求我们持久一点,我持你大爷啊! 不过,杨光的这群粉丝可不管他们是怎么想的,毕竟,在他们心里,这个乐坛除了杨光和他公司里面的这些歌手,还有其他人吗? 没错,现在他们这群粉丝就是这么膨胀! 杨光等了一会,见大家的反应渐渐小了,便抬着手腕,把上面的表盘朝着观众,接着说:“各位粉丝朋友,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,我们的演唱会是从八点开始的,到现在,也已经进行了六个小时了!” “六个小时啊,已经不短了吧!” “考虑到大家还有直播间里面的那些观众,明天还要有自己的事情要做,所以咱们再最后唱一首歌就结束,好不好?” 这几句话,杨光说的可谓是要多真诚就有多真诚。 没办法啊,他也怕这些观众到时候不走,让自己一直唱下去怎么办? 不是没有歌了,而是自己的嗓子现在已经快要冒烟了。 今天演唱会结束,估计要好好在家休息半个月才能恢复了。 而这些观众也不是不讲理的人,听到临结束前还能再听一首歌,他们也就没再难为杨光,而是齐声回答:“好!” 此时直播间里面的弹幕,也纷纷刷着: “好好好,再唱一首新歌,咱们就撤了!” “杨光这话没毛病,我再也不说他短小无力了!” “你最好说的是这场演唱会!手动狗头” “今天又听了这么多新歌,真是没白熬啊,这个夜!” 见大家对自己如此配合,杨光也很开心,果然,这群粉丝平时看着和自己过不去,但是到了关键时候,还是很体谅自己的! “现在这个社会啊,我们大家不如意者,十之八九,现在我想问大家一句,如果能够重来一遍,你们会有什么选择呢?” 听到杨光没头没尾的问出这么一句话,大家在愣神之后,便开始回答: “要是能够重来一遍,我一定会好好读书!” “真的,我最后悔的就是当初在学校,没好好读书,然后高中还没上完就辍学了,现在我好想上一次大学啊!” “要是能重来一遍,我一定会提前在我家隔壁,多买几处四合院!” “哈哈哈哈,这位兄弟真实了!” “如果能够重来,我想回到十年前,我想在我爸出门那晚告诉他,今晚就别出去了,也不至于那次出门,就是和我的永别!” “哭~~~给你个拥抱!” 杨光说这句话,也就是给大家一个思考的载体。 见大家叽叽喳喳,讨论的热火朝天,他心里也是非常感慨,因为只有不如意的人,才会在这个话题上面想这么多。 比如说重生之前的自己! 现在这个问题摆在这些观众面前的时候,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? 大概五分钟以后,现场的议论声渐渐减弱。 杨光便开口说:“好了,今晚的最后一首歌,《李白》,送给大家!” 说完以后,杨光便让音响师开始播放歌曲的伴奏! 原本基于这个话题,大家以为这首歌会是一首抒情歌曲,但是没想到听着前奏,发现这么有节奏感。 这不妥妥的是一首摇滚吗? 反差这么大,观众们对这首歌现在更是好奇了。 “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账” 简简单单几句歌词,却把这种洒脱的性格,彰显的淋漓尽致。 这种风格的摇滚,让观众都是眼前一亮,真的是惊喜无处不在! 而直播间里面有些摇滚歌手,听到这首歌,也是在脑海里闪过一道亮光,好像自己有什么东西要抓住了,但是又没有完全抓住。 不过,哪怕是这样,他们也非常满足了,毕竟现在自己的眼界又开阔了许多,不至于像以前那般闭门造车,几个人围在一起自嗨。 而写出来的歌,根本就没有人听! 不像杨光这种人,每一首歌放出来,都会有无数拥趸者! 如果要问他们羡慕杨光吗? 乐坛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,肯定会不屑的说:“你这不废话吗?谁不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杨光这样的歌手?” 但是没办啊,我们肚子里没那么多货,写不出他那些好歌啊! 以前观众还能够为他们的歌曲买单,但是自从杨光出来,这个乐坛就变天了,现在他们发现,观众对他们的容忍度越来越差了! 所以此时才迫不得已,蹲在杨光的演唱会直播间里面,用学习的心态去听歌。 而在杨光唱完第一段歌词,直播间里面的观众有点听不明白了。 “咱就是说,这首歌虽然好听,但和歌名有什么关系啊?” “话咋这么多呢,老实听下去不就行了?” “就是,就杨光这个人,什么时候让我们失望过啊?” 他们说的没错,杨光自从两年前出道后,还真的是没有让粉丝失望过一次! 这也是他这么迅速,便在圈子里登上金字塔巅峰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!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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