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次,舞台上并不是只有杨光自己,在他旁边,还站着几个小朋友,这是根据杨光的要求,洪磊从艺术团中精心挑选出来的。 因为这首歌的名字,让观众对杨光的期待值降低了很多,所有人都觉得,拿一个地名作歌名,一点都没有情调,那这首歌怎么可能好听呢? 所以,在杨光上台的时候,现场的掌声都比前面小了很多。 站在舞台中央的杨光,抱着吉他对乐队点点头,表示可以开始了。 舒缓的音乐响起,让所有人都觉得头皮一麻,这前奏听起来好像很好听啊,和自己想的可能不太一样。 “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雨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” ······ 唱民谣,并不需要太多的技巧,杨光这次投入的全是感情。 原本对这首歌并没抱太大期望的观众,刚听了个开头,就被这首歌深深吸引了,这唱的是歌吗? 不是! 这唱的是所有人的青春。 “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喔哦...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” ······ 副歌一出,更是仿佛一把刀子,直直的扎在观众的心里。 每个人的心里,都会住着那么一个人吧? 不是念念不忘,也不是想死灰复燃,只是让他静静的呆在那里,证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青春。biqubao.com 在那些青春如歌的时代,一对少年少女走在街头,马上就是毕业季了,为了理想,为了生活,为了各种原因,他们要各奔东西,所以在离别前夜,他们挽着手,把他们在这座城市留下回忆的地方重新走了一遍。 哪怕是街头的灯都熄灭了,他们也舍不得离开,一直走到这条小路的尽头,那里有一家他们常去的酒馆。 这时候,屏幕前的观众,许多人的眼眶都红红的,还有许多人,已经忘记了擦拭眼角流下的泪水。 “我在成都上了四年大学,这首歌唱的就是我啊。” “我不会告诉你,成都玉林路上,真的有一家小酒馆。” “浪漫而美好,只是害得我眼中泪光闪闪。” “这杨光到底是何方神圣啊,他怎么会写出这么多深入人心的歌曲?” “杨光啊,收了你的神通吧,老衲快绷不住了。” “他当年为什么不说出来啊,他为什么不说出来?如果他说出来,我们不会像现在这样啊······” “我大学毕业,错过了那个每次和我走一起,都会挽着我的胳膊的女孩子。” “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······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...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” 杨光唱完了,最后一段副歌,是他和那几个小朋友的合唱,这个画面竟然让人感觉到出奇的温馨,神奇的冲淡了心中的遗憾。 就在观众以为这首歌结束的时候,有一个小女孩又走上前一步,对着麦克风摇头晃脑的认真唱了起来: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喔哦~~,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,也不停留··· 空灵的童音,瞬间让这首歌的情感升华了,让人觉得,正因为有遗憾,才叫青春!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结束,现场想起了热烈的掌声。 镜头扫过观众席,发现有一大半的观众,都没来得及擦干脸上的泪水。 此时的屏幕前,也不知道有多少人,正在拿纸巾擦拭眼角。 “一座城、一首歌、一段情、一个人,这就是我的回忆!” “一座浪漫的城市,一条有故事的街。” “我要去成都,都别拦着我。” “不好意思,我已经订完机票了。” “玉林路,小酒馆,我先去看看。” “时间没有抚平我心里的伤口。” “谢谢杨光,听完这首歌,我决定回去找她,我要告诉她,我再也不离开了。” 杨光在掌声中对观众进行了致谢,然后舞台灯光暗了下去,杨光也悄然回到了后台。 等投票结果出来,导演洪磊宣读了各位选手的排名,而杨光,凭借这首《成都》,毫无争议的夺得了第一名。 这也代表他在这次挑战赛中,取得了空前的成功。 节目结束的时候,洪磊又宣布了下一期的创作主题:国风。 这一期节目结束了,洪磊一只在后台盯着,从节目开始,收视率就一直稳定在往期正常水平,在第七位歌手表演完,开始上涨,等杨光出场,并且歌曲唱完一半的时候,收视率到达顶峰,竟然来到了6.2这个数字。 看到这里,洪磊兴奋的把大腿都拍红了。 一只在那里念叨:这三百万花的可真值啊。 这一期杨光挑战成功了,那就表示下一期他还会继续参加,此刻洪磊对下一期节目也是充满了信心。 明天要开始彩排了,不知道杨光又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惊喜。 节目刚刚结束,杨光已经拿下了好几个热搜。 “杨光参加《我是歌王》,勇夺第一” “《成都》杨光” “一首歌唱哭了一半观众” 何云璐和何琳琳一起,在酒店看的这期节目,对于杨光的实力,她们丝毫不会怀疑,所以当节目结束,她们打开微博,看到热搜榜前三的词条,对视一眼,都能从对方眼中看到惊喜。 因为她们两个一个是杨光的经纪人,一个是杨光的助理,那么,杨光越火,她们两个的日子就越好过。 就在她们在酒店房间庆祝的时候,林雨姝也很开心。 当洪磊宣布杨光是第一名的时候,胡双锦就一直说:“这个小杨可真厉害,这么小的年纪,就能把那些老前辈都压下去了。” 林耀喝了口茶,点评:“他们算什么老前辈?今晚也就小杨的歌还凑合能听。” 胡双锦白了一眼:“那也是小杨厉害。” 看着爸妈在那里拌嘴,林雨姝也是捂嘴偷笑,看来爸妈真的已经把杨光当自己女婿了,听他们夸杨光,比听他们夸自己,还要开心。 马上拿出手机,给杨光发了一条消息,恭喜他挑战成功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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