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4日。 今年的春节刚刚过完,人们还沉浸在阖家欢乐的气氛中。有一个人除外,那就是杨光,一个从小励志考取音乐学院,毕业以后却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做销售的社畜。 情人节这天,杨光在出租屋里翻出压箱底的一套衣服,看着桌上巨资买来的玫瑰花和求婚戒指,露出了幸福的微笑。 他决定今晚去和谈了近三年的女朋友求婚。 为了这一时刻,他已经准备了大半个月。 看着外面天色渐晚,华灯初上。 杨光对着镜子整理好衣服,非常自恋的说了句:“你可真是一个大帅b。” 然后抱着那束藏着钻戒和情书的玫瑰花出门了。 女朋友胡可,是他们广告公司的一个模特,相貌中上,但是身材很顶。 是他大学毕业后认识的,因为杨光是音乐学院毕业的,可以说还有那么一点点才华,加上天生帅气的长相,所以一进公司,就吸引了胡可的目光。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。 在胡可的连绵攻势下,杨光自然而然的就妥协了。 这是他的初恋。 说出来难以让别人相信,从音乐学院毕业的杨光,在感情面前还是一个小菜鸟。 出门走到大街上,大红灯笼和闪烁的城市景观灯,将魔都这座城市点缀的如人间仙境,杨光知道,这里,只是有钱人的仙境。 而自己,只是一只在这里苦苦挣扎的社畜罢了。 大街上不时可以遇到一对对情侣,捧着鲜花,挽着胳膊,幸福的谈论明天。 这一切都和杨光没有关系,他要赶在和胡可约定的时间之前,到达目的地,浦江广场。 找了一个长椅坐下,把鲜花放在一旁。杨光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,约定的是八点半,现在还不到八点。 杨光独自坐在那里,看着江对岸摧残的明珠塔,和周围形形色色的游人,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的幻想。 突然发现自己的鞋子沾上了一点灰尘,弯腰用手拍了拍。 又拿出手机看了一眼,杨光愣住了,已经九点了。 八点半过了半个小时,没有等来胡可,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。 赶紧拨了一个电话,等待音响了很久,就在杨光以为没人接听的时候,里面传来了胡可的声音:“喂,杨光。” “可儿,你到哪了?” “杨光,你听我说,我考虑了很久,觉得我们之间······” 听着对面沉默了许久,杨光用略带激动的语气说:“你在说什么啊,我们谈了将近三年了,怎么会不合适呢?” “是啊,我们谈了三年了,可这三年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?我不止一次给你说过,我的梦想,不是一直在这家公司做模特,而是有朝一日能登上更大更闪亮的舞台,成为万众瞩目的女星。” “可儿,你听我说···” “行了,杨光,你不要说了,你是帮不了我的,你在公司只是一个销售,哪怕是平时业绩好一点,再干十年,二十年,你也帮不了我的。就这样吧,以后你是杨光,我是胡可,我们俩没有任何关系。” 杨光完这些话,拿着电话久久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 就在想要挂掉的时候,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:“怎么还跟那个穷鬼说着呢?快挂掉电话去洗洗,老子今晚要···” 嘟、嘟、嘟 一阵电话忙音响起。 杨光听到这些,脑子里仿佛天雷滚滚,前一刻的幸福,此刻已经烟消云散。biqubao.com 跌跌撞撞的坐回长椅,杨光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,明明前几天春节的时候,胡可还和自己海誓山盟,短短一周都没有过去,她就上了别人的床。 眼泪模糊了双眼,现在他再看周围的世界,仿佛一切对他都充满了恶意。 不知道坐了多久。 浦江广场的有人已经散了,原本热闹吵杂的环境,变的异常安静。 江面不是传来的几声汽笛声,让杨光从失魂落魄中回过神。 终于长长的叹了口气,拿起之前精心准备的花束,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。 “诶,帅哥。” 杨光慢慢的走在街上,忽然听到路边响起一个女孩子的声音,不过他没有在意,继续慢悠悠的走着。 “喂,那个帅哥,叫你呢,停一下啊。” 终于确认是在跟自己说话,杨光停下脚步,疑惑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。 只见一个女孩子坐在那里,穿着一件雪白的羽绒服,围着一条围巾,脚上穿着一双雪地靴,一头乌黑的长发自然的披散在后背,此刻正用她大大的眼睛看着他,眼角仿佛还挂着一丝笑意。 “帅哥,是表白被拒绝了吗?” 杨光看着这个仿佛精灵一般的女孩子,想着她应该没那么无聊故意嘲讽自己。苦笑一声:“是啊,被拒绝了。” “那你把花送给我好不好?” 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杨光疑惑的又问了一遍:“你说什么?” “我说你把花送给我还不好?” 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听错,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花束,心想既然这段敢情已经注定无法挽回了,那就干脆点说再见吧。 迈开脚步,来到那个女孩面前,伸手将花束递了过去。 女孩子伸出双手接过来,看到杨光扭头想走,赶紧站起身喊住他:“帅哥,你送了我一束花,我请你喝杯咖啡吧。” 杨光停下脚步,扭头看着女孩:“我不喜欢喝咖啡,我要去喝酒,你去不去?” 女孩子犹豫了一下,说:“走,喝酒就喝酒。” 杨光自嘲一笑:“我只是因为难过,想去喝酒而已,你可以不用喝。” 女孩子听到杨光的解释,快走两步追上杨光,嘿嘿笑了一下,眼睛弯弯的仿佛挂在天边的月牙。 两人来到酒吧,找了一张桌子坐下,杨光点了四打啤酒,砰砰砰的起开瓶盖,自顾自拿起一瓶喝了起来。 而女孩没有喝酒,就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他。 女孩名叫林雨姝,是国内地产龙头天盛集团董事长林耀的女儿。因为今天情人节,被老妈逼着去参加一个商务聚会,其实她心里很清楚,那种商务聚会其实就是圈子里的相亲聚会。 她不想去,就借口朋友约情人节去看电影,从家里开着车独自跑了出来。 来到外面她就傻眼了,看着步行街上满大街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,单身的她仿佛成了一个格格不入的异类。 干脆就坐在路边的椅子上消磨时间。 没想到眼看着步行街上的人慢慢散了,自己想要离开的时候,发现对面手里拎着一束花,魂不守舍的杨光。 不用想都知道,他肯定是表白被拒绝了。 本着拿一束玫瑰花回去好交差的想法,林雨姝就出声喊住了杨光,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,顺利的拿到花束。 此刻跟他来到酒吧,也是想晚回去一会,让老妈更相信自己今晚真的是在外面约会。 今晚这条街上的酒吧,生意都很好。 台上驻唱歌手唱着情歌,很符合今晚的格调。 林雨姝看着杨光一瓶接一瓶的灌酒,想出言阻止,却不知道怎么开口。 就他现在这样子,大概率不会听的吧。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,在地上散落了一大片空酒瓶后,杨光趴在桌子上。 林雨姝伸手推了一下他的肩膀:“喂,你怎么了?醒醒啊。” 没听到杨光的回应,却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,并传来了一阵低低的抽泣声。 林雨姝叹口气,她不知道刚才怎样的经历,能让一个一米八的男生,在陌生人面前哭泣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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