滴滴。 挂掉电话,冯滢连着给李依依发来了几条消息,是班级群的聊天记录。 孙向南@韩子濯道:老班,你猜我今天在医院看到谁了? 韩子濯道:谁啊?这么激动还艾特我,难道我也认识? 孙向南@韩子濯道:李依依,虽然看起来有点人老珠黄,也没了之前的傲气,可我怎么感觉自己比以前更喜欢她了呢? 韩子濯道:听说她结婚生孩子了?孙向南,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,你与那曹贼何异! 孙向南道:老班,你这么一说我倒明白了,李依依确实比以前有味道了,可恨啊,她怎么就看上叶尘那个凤凰男了呢,情愿跟着他受罪也不选择咱们?你说她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? 韩子濯道:这女人啊,进入社会,遭受几遍毒打后才会认清现实,抽时间搞个同学聚会呗,让她看到咱们同学之间的巨大差距,一顿饭赶叶尘一年的工资,你觉得李依依还会死守着叶尘吗? 孙向南道:我昨天跟她提了呀,她说没兴趣。 韩子濯道:孙向南,你特么是不是傻啊,万一人家是欲擒故纵呢,你岂不是错过了一次大好的机会? 再说了,叶尘他爹不是摔伤住院了么,你是西城医院的外科医生,难道就没办法让她就范?既然叶尘他爹还在外面打零工补贴家用,说明叶尘现在混得也不怎么样,你打听一下他现在在哪里上班,咱们动用关系让公司把他给辞了……这办法不有的是么? 孙向南道:韩子濯,我服你了,要不你怎么是班长呢?不过同学聚会那天咱俩各凭本事,谁能拿下李依依,她就是谁的,咱俩不许搞内讧。 …… …… 聊天记录还有很多,李依依都没看完就感觉自己快要气炸,这两人真是自己相处了四年的同学么?满脑子的污秽思想,跟畜生有什么区别。 她也终于明白冯滢刚才跟自己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了,就算她心里再讨厌,再恶心孙向南两人,明天的同学聚会也得去! “嫂子,你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么?” 见李依依一脸高兴地出去,沉着脸回来,叶宛朝她迎了几步道:“要不要我打电话叫我哥过来?” “妈,你先照顾爸一会,我跟小宛出去一趟。” 李依依说着就把叶宛拽出了,叶宛更糊涂了:“嫂子,你今天到底怎么了?” “你跟我去趟美容院,然后再帮我挑几件好看的衣服。” 见叶宛站在原地不动,李依依把手机递到她面前道:“你看看这个。” “这什么……啊,这些人怎么能这样,你都跟我哥结婚了,他们还在群里诋毁我哥,打你的主意,他们还是不是人啊?” 叶宛也被冯滢发来的聊天记录气得不行,再想想李依依刚才跟自己说的话,把刚存了一百万的银行卡塞到李依依口袋里道:“到了四方街,咱们去齐家开的那家最贵的美容院做美容,衣服挑一万块以上的买,嫂子你不用心疼钱,我请客。” “不行!” 李依依把银行卡塞还给叶宛道:“这是咱爸用半条命换来的钱,我要是拿他们买奢侈品,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的,刚好你哥前几天给我转的五万块还没花完呢,有多少钱咱们就办多大的事吧。” 叶宛却不管这些,又把银行卡塞给李依依:“我让你拿着你就拿着,等会我给你买什么你就穿什么,你信不信咱们现在过去找爸妈,他们还得给咱加钱?” “……” 见叶宛越说越离谱,李依依也不再坚持,做了个直发外加全身美容护肤花了快五千。 叶宛本来还想给李依依买价值三、四万的普拉达女装,被李依依拒绝了,买了几件近千块的风衣、牛仔、高跟鞋。 逛一次街花了小一万块,在李依依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,事实上要不是为了参加同学聚会、又知道叶尘现在一个月能挣两三万,李依依根本就不舍得花这么多钱。 “天哪,嫂子你这也太漂亮了吧,我哥命真好,能娶到你这样的大美女当老婆。” 虽然全身衣服加起来也才四五千块钱,却被李依依穿出了十几万的价值,说她是江州第一美女都不为过。 叶宛都快羡慕哭了,自己要是有嫂子一半漂亮,还不得把江州大学的那些帅哥都给迷死,用手扒拉着找帅哥当男朋友? “能嫁给你哥,其实也是我的福气。” 虽然闹过别扭,想过离婚,可回首过往,李依依心里最惦记的人还是叶尘,看得叶宛更加羡慕,期待着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的那一天。 “呼……终于突破了。” 第二天早上十点半,叶尘终于冲破层层阻碍,把实力提升到了结丹二层,还没来得及高兴,电话就响了起来:“叶尘,你跟公司请个假,来星海大酒店参加同学聚会,我在酒店门口等你。” “你说什么?参加同学聚会?” 叶尘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在记忆里,李忻念是最讨厌参加同学聚会的,除了毕业之后的第一年,其余的同学聚会一次都没参加过,她怎么突然想起参加同学聚会了? “我让你过来你就赶紧过来,同学聚会结束后,咱俩刚好一起去医院,看爸做手术。” 嘟嘟嘟。 李依依连拒绝的机会都没给叶尘,直接断了电话。 “女人真是麻烦。” 叶尘一脸无奈,叮嘱了郑乾、李安身几句后,就开车赶往星海大酒店。 到了酒店门口,烫着柔顺长发,穿着浅黄色过膝风衣,露着修长美腿的李依依对叶尘招手道:“叶尘,这里。” “不就是参加同学聚会么?至于打扮得这么漂亮,难道李依依给我带绿帽子了?” 叶尘想起了小说里的庸俗桥段,他虽然没看过,原主却没少看,按照小说里的套路,李依依肯定是跟班里的某个富二代好上了,然后借着同学聚会,跟那个富二代一起好好羞辱自己。 不然一向不参加同学聚会的李依依,为什么非要拉着自己来星海大酒店参加同学聚会?biqubao.com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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