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八零:魔帝的种田日常_第六百六十七章 从来没忘记过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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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知不觉秦寒已经十岁了,个子蹿到了近一米六,褪去了稚嫩的模样,看着越发帅气了。
  在学校也好,在班级也罢,总是最亮眼的那一个。
  就连和他当了五年的同桌朱厉康,也从那个自卑到不敢挺直背脊的小男孩,变成了又自信又开朗的大男孩。
  他的成绩一直稳居第二,有时候双一百还能和秦寒并列第一。
  已经成为了其他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,老师对他更是青睐有加。
  虽然第一挺过去成绩更好,更值得老师喜欢。
  可谁让秦寒从上学后,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上过一节课,不是在睡觉,就是在睡觉的路上。
  得亏他成绩好,不然这样的学生,在老师眼中就是不被喜欢的问题学生,请家长更是家常便饭。
  因此听话又懂事的朱厉康,更受老师的喜爱。
  可朱厉康从来没有改变自己对秦班长的态度,依旧每天帮他写作业,帮他扫地,帮他收课堂作业本。
  说好的,以后赚钱了养秦班长一辈子的想法,始终在脑海,从来没有忘记过。
  这都是因为,他那个破败不堪的家,在秦班长和他家人的帮助下,变的越来越好了。
  最为神奇的事,从来不会说话的妈妈,在一次大妈上门讨伐,想要对自己动手的时候,突然急的就会说话了。
  并且一改往日的温柔善良的性格,泼辣的将大妈给打跑了,就连奶奶的身体也越来越硬朗了。
  他虽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,但隐约感觉和秦班长有关。
  秦班长就是他家的救赎,所以他要在自己有能力后,加倍的对秦班长好。
  为此,他一人可以写出两种不同的笔记来,这样自己帮秦班长写作业的时候,老师就不会发现他们的笔记是一样的了。
  秦寒对这个同桌也是相当的满意,有他在这小学生活过的滋滋润润,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班长而操心过班上的事。
  这孩子,不愧自己暗中帮助他,让他无后顾之忧,可以安心学习。
  因为他还想着以后让他和自己在同一所中学,高中,乃至大学读书,给自己当一辈子的同桌。
  这样,以后能给自己省去不少的麻烦。
  小学只有五年级,等过完暑假开学就是初一了。
  镇上有两所中学,秦寒问过朱厉康初一想在哪所学校。
  而朱厉康的回答没有让他失望:“你在哪个学校,我就到哪个学校。”
  如今十里八乡,都知道老秦家的孩子,天生读书命。
  每到开学季,就会有很多老师到老秦家来,希望孩子能进入他们的学校班级,保证给最优质的教学服务。
  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学校挑他们,到了老秦家就是孩子挑学校。
  因此,这群家长给自己的孩子报名,挑的不是老师了,而是四处打听老秦家的孩子在第几班,都挤破脑袋想让自己的孩子和老秦家的孩子在一个班级。
  因为他们发现,只要是老秦家孩子所在的班级,整体成绩在年级都是名列前茅的。
  只可惜,一个班级就规定了那么多人,总有分不到一个班的。
  对于这些,秦家孩子都是漠不关心的态度,在他们看来和谁一班都无所谓。
  现在他们的重心都在逐渐上,学习只是附带。
  而且修炼后,他们的脑子就跟开过光一样,课文不需要老师认真讲解,他们只需要看书名,看解析就能自主学会。
  这不,上课打瞌睡,已经成了老秦家孩子的标签。
  老秦家的孩子多,每到期末考试成绩下来,个个都是三好学生,一楼的墙面已经贴满了奖状。
  直到贴不下,就跑二楼去贴了,再这么贴下去,只怕二楼都要贴满了。
  如今,秦建业的孩子也都三岁了,每天跟在秦寒的屁股后面喊着哥哥哥哥,就跟小跟屁虫一样。
  去年,秦建业的职位又上升了一个高度,从副师长变成了正师长,军衔少将。
  可职位越高,代表着责任越大。
  秦建业本就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,对待工作他从来都是认真负责的。
  他之前教给冯峰几个的拳法,取得了很大的成功。
  一套拳法下来,可以直接一打二。
  如今部队的所有士兵都在练习这套拳法,间接提高了战斗力,各种任务的成功率高达百分之九十。
  杨心云也进了军区总医院上班,没有再留部队了。
  秦寒依旧向他们提供药材,救活了很多濒临死亡的人。
  而肖巡航因为出色的能力,接手了他父亲的院长之位。
  退休后都肖光旭和钱晓惠俩人已经过上令人羡慕的游山玩水的生活。
  至于孩子,俩人去了外婆家后,死活不肯回来,现在还住在外婆家,成了狗都嫌弃的年龄。
  二狗子为了躲着他们的摧残,每天带着自家媳妇早出晚归的,比村民还忙。
  而翠花生的第二胎小狗,一共五只,都养在家里。
  两只在果园负责看守果子,自从附近的村民得知果园的果子口感变好了,常常有大人小孩过来偷果子吃。
  因此,秦老头一怒之下,安排了两只狗过去看守。
  这俩狗子战斗力很强,每每有陌生人靠近,它们就会露出很凶残的一面,然后把人吓的落荒而逃。
  以至于,再也没人敢靠近果园十米之内的地方了。
  刘队长的小舅子得知自己转让出去的果园,口感上有了很大了变化,卖的异常火爆。
  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坚持几年,不然现在躺着数钱的就是他了。
  因此他想去看秦家把果园赎回来,哪怕付双倍的价钱都可以。
  当他把这个想法和姐夫说了后,结果被劈头盖脑的骂了一顿,让他把这种想法扼杀在摇篮里,不然自己真做了这种缺德事,以后就没有自己这样的小舅子。
  就连他姐的想法,也都和姐夫一致。
 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这么做,并不光彩,这一骂直接就把他给骂醒了,便灰头土脸的回家去了。
  得知刘队长的小舅子来了,江语馨特意征得了一家人的同意,让大伯哥和二伯哥,一人背了一麻袋橘子,一麻袋柚子去了刘队长家里。
  笑着向刘队长表示,这是送来给他和他小舅子吃的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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