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次过来,她也没带什么东西,就给外孙买了对金镯子,还有个长命锁。 另外拿了一千块钱给女儿,让她自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,用来补身体。 见女儿休息了,她直接把钱给了建业,金镯子则直接戴在了外孙的手上。 秦建业哪能要她的钱,如今他的工资不低,再加上自己的存款,养家糊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 就算真要给,那也是应该给到心云的手上,毕竟辛苦生下孩子的也不是他。 而钟若兰之所以直接给女婿,也是相信他的人品,所以给人不需要刻意防着他。 最后,她还是把钱交到了建业的手上,表示他不要等心云醒了再给她。 拗不过丈母娘,秦建业只好收下。 这一年半,他也陆陆续续给丈母娘家寄了不少的东西,大部分都是名贵的营养品。 一直以来,他都很感谢丈母娘一家,放心的把心云交给自己。 因此在心里,他也一直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,自己作为晚辈,不能在身边尽孝,能做的也只有时常寄点东西过去。 晚上,秦老太就炒了个青菜,然后做了一大锅的猪肉炖粉条,大家都吃的很满足。 什么常见的食材,在秦老太的掌勺下,都能变成美味佳肴。 钟若兰一想到自己要在这里待一个多月,天天吃着亲家母做的饭菜,只怕回去后会胖的老头子都不认识自己。 但为了一饱口福,她也管不了这么多了。 晚上收拾好厨房后,隔壁的几户家属,都提着不少吃的上门来了。 他们本来白天就想过来的,但怕打扰到秦副师长一家。 所以大伙一商量,就等晚上和秦老太太一起练拳法的时候过来,顺便带上点礼品看看孩子。 但最吸引杨振怀的却是他们练的拳法,门外汉可能看不出来,只觉得他们是在锻炼身体。 可出生古武世家的他,本身他就是一名内劲武者,能清楚的从他们的拳法中看到其中的奥妙。 这套拳法看似软绵无力,跟练太极似的。 但实际上动作行云流水,深谙以柔克刚之道。 只要长时间练下去,必能一招制敌。 不由好奇地询问起,这拳法是从哪里学的。 不等秦建业说话,秦寒就立马解释道:“杨外公,这是小叔他自己研究出来的拳法,说是用来给爷爷奶奶锻炼身体用的。” 听完寒儿的话,秦建业愣了一下,他怎么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厉害? 不过寒儿的秘密不能说,他只能在岳父不可置信的目光中硬着头皮点头。 得到女婿肯定的答复,杨振怀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:“建业,你不愧是部队的一名猛将啊,这么厉害的拳法你都能研究出来,以后若是在部队推广下去,这战斗力直接能提升好几个阶段!” “我已经安排了一部分的士兵在练习这套拳法,到时候在一对一的和那些没有练过的来一场比试,看看哪一方会胜出。”秦建业道。 “这还用比,肯定是你研究出来的拳法厉害,虽然动作看过去平平无奇,但其实每招每式都有它的章法。 给人一种出其不意攻其无备的感觉,只要练到极致,就能极大的发挥它的力量。” 听着岳父如此高的评价,秦建业不由对高进他们一行人的成果开始期待起来。 “建业,以你的能力和才华,副师长这个位置都有些屈才了,好好干以后的前途不可估量!”杨振怀拍了拍女婿的肩膀。 这让秦建业受之有愧,自己能走到今天这一步,可以说和寒儿有很大的关系,要不是寒儿别说副师长了,只怕他的命早都没了。眼神不由看向了一旁的寒儿,秦寒咧嘴一笑:“小叔你这么厉害,以后长大了,我要以你为榜样!” “咳咳咳……”秦建业立马心虚的咳嗽了起来。 而这话杨振怀高度赞同:“你小叔值得你们所有晚辈学习,寒儿你现在还小,只要好好努力,将来的成就是有可能超越你小叔的。” “我也觉得……”秦寒毫不客气地附和着。 随后,杨振怀也跟着练习拳法去了,这么好的拳法不练实在可惜了。 第二天一早,部队的官兵一批一批的过来给秦副师长道喜。 差点没把秦建业家的门槛给踩烂,客厅的礼物瞬间就堆积如山了。 秦老太得知他们今天都休假,便豪迈地留他们吃了午饭再走。 高进,涂龙,还有冯峰一直以来都是秦副师长亲自教导他们,所以他们与副师长的关系最好。 平时就没少吃副师长从家里带来的特产,那味道一直在他们脑海里流连忘返。 这不一听可以留下来吃饭,一个个激动地连连点头,就差喊亲娘了。 目前为止,秦老太已经不记得自己靠厨艺征服了多少人。 人到了她这个年龄,最喜欢的就是热闹了。 今天难得有这么多人在家里吃饭,她和老头子一早便去忙乎了。 不过留下来吃饭的人都是有觉悟的,知道他们这么多人,光靠秦副师长的父母两人,很难做出来。 便都主动去帮忙了,杀鸡的杀鸡,宰兔的宰兔,剁肉的剁肉,洗菜的洗菜。 忙到后面,秦老太都不需要干活了,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行了。 很快要炒的菜都处理干净了,这么多人吃饭,用煤气灶肯定是不够的。 只能用大锅来炒,于是涂龙带着几个营长排长啥的去后山捡柴火了。 后山有很多枯木,都被他们给扛了回来,然后用斧头劈成了一节一节的柴火。 直接把柴房都给堆满了,秦老太看着这群能干的小伙子,乐的合不拢嘴。 最后除了菜是她亲自炒的,别的什么活都是他们干的。 这多多少少让秦老太有点不好意思,都说来者是客,结果都在帮忙干活。 秦建业却使唤的心安理得:“妈,你不让他们干,他们反而不自在。 都是精力旺盛的小伙子,不让他们干点活,他们反而有劲没处使浑身不舒服。” “瞎说,在部队天天那么辛苦的训练,这好不容易休息一天,谁不想轻快轻快点。”秦老太才不信儿子的鬼话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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