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是在部队结婚,秦建业穿上了军装,戴上了新郎的胸花,人看着特别精神。 一想到家里最后一个单身汉也要娶媳妇了,秦老太内心百感交集。 “妈,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,你怎么还哭了?”秦建业看着只抹眼泪的母亲,紧紧握住了她的手,替她擦拭了起来。 秦老太解释道:“正因为你要结婚了,妈这是替你高兴。 以后你就会有自己的小家,你在外的时候,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,你这条命现在不仅仅只是你自己的,还是你老婆和未来的孩子的。” 秦建业重重地点了点头:“爸,妈你们放心吧,我会保护好自己的,今天我结婚,大家都开心点。” “老五,你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?”这时秦建党从房间走了出来,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。 为了参加弟弟的婚礼,他特意带了他结婚时穿的西装来。 当年他因为瘦,根本撑不起西装,但现在胖了不少,穿上西装还挺有大叔范,给人一种儒雅睿智的感觉。 两兄弟站在一起,都非常的扎眼。 看着老大的装扮,秦老太忍不住道:“今天你弟弟结婚,你穿西装也不怕抢了你弟弟的风头。” 秦建党露出了憨厚的笑容:“这不是我看电视里别人参加婚礼,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,给人一种很正式的感觉。” “没事,大哥你穿上西装真帅,可惜大嫂不在这里,不然肯定被你迷住!”秦建业笑着夸道。 不过秦建党却把他妈的话放在了心里:“不然,我还是换上平时的衣服吧,咱妈说的对,你才是今天的新郎官,我不应该抢你风头!” 说着他就要脱掉外套,但被秦建业制止了:“大哥没事,我穿的是军装,你穿的是西装不起冲突。 再说了,你小弟我这点自信还是有的,不怕你抢风头!” “大伯,我也觉得小叔说的对,你看你穿的这么帅,在婚礼现场还能给小叔长脸呢!”秦寒也觉得大伯这样穿很好看。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大伯穿西装呢,确实不错,气质立马上升了好几个度,难怪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。 以大伯现在的长相和气质,这要是在大城市生活,只怕会迷倒不少小姑娘。 见寒儿都这么说了,秦建党这才没有脱掉。 其实他这么穿,就是不想给老五丢脸。 听说,他这次结婚会有很领导参加。 他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衣服,也就这套西装还能见见人。 不仅他今天格外打扮了,秦老太和秦老头,寒儿都穿上了新衣服。 与此同时,涂龙高进几个,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,都来到了秦参谋长的家里。 大家都坐在同一辆卡车上,一个个都卯足了劲,准备把秦参谋长的婚礼,办的热热闹闹的。 他们作为伴郎团,一会儿会和秦参谋长去接新娘子,然后在食堂举行婚礼。 从车上下来,他们人还没进院子,声音就传进了秦建业都耳中:“秦参谋长,我们气氛团来啦!” 秦老太看着十几张年轻的面孔,知道他们都是老五手底下的兵,急忙把他们请了进来。 这老五的婚礼还真是热闹,在部队举行婚礼,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 “秦参谋,这都是我们的一点心意,祝你和嫂子新婚快乐,早生贵子!” 说着那个人都掏出了事先准备的红包,别人可以不给,但他们不能不给。 说起来,他们能有今天的成就,都是秦参谋长的功劳。 对于秦参谋长,他们是发自内心感激的。 也是由衷的希望秦参谋长未来前途似锦,家庭美满。 “你们的祝福我收到了,但红包我不会收的,咱们虽然是上下级的关系,但更是战友关系,我们希望咱们之间的关系能更纯粹。”秦建业因为一人的婚礼,已经占用部队的资源了。 如果再收礼,很有可能会被人诟病。 而且从一开始,他就没打算收礼。 “可你结婚,我们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,本来想合资买礼物的,但我们都是粗老爷们,不知道买什么合适,秦参谋长你就收下吧!”涂龙第一个塞给了秦建业。 秦建业又直接塞进了他的口袋,见其他人也想效仿,他表情认真道:“能收到你的祝福我就很高兴,但红包你们就是偷偷塞给我了,我还是会还给你们的。 可你们要真这么做了,那以后就别指望我对你们有笑脸。” “是啊,你们能参加我儿子的婚礼已经很好了,红包什么的都拿回去吧,这年头大家的日子都过的很艰难,你们留着娶媳妇也好,寄给家里也罢,那才是花在了刀刃上。”秦老太也在一旁全说着。 涂龙几个面面相觑,知道秦参谋长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,无奈只能把红包收起来了。 秦建业的表情这才缓和了许多:“虽然我没收你们的红包,不过一会儿我去接新娘的时候,伴娘团的人要是整蛊我了,你们可要挺身而出,这是命令!” 到现在,他还记得老四结婚时,肖巡航和江家博被整蛊的画面。 这次心云结婚,她邀请了很多军区医院上班的朋友,还有卫生队的几个小姑娘,加起来也有十来个人。 还不知道他们会出什么鬼点子,总之他不得不防。 还不知道会面临什么的十几人,立马做了一个立正的姿势:“保证完成任务。” 秦寒听完,只觉得小叔真是太狗了。 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后,大家就各自上车了。 秦建业昨晚包了很多红包,加起来有上百个,就是怕红包太少,那边的伴娘团不肯开门。 “对了,建业等下!”秦老太想起一件事来,她急忙从房间里拿出一根穿了红线的针来,然后穿在了秦建业背后。 这也是她从小就流传下来的习俗,说是可以辟邪。 虽然家里有老神仙,不用辟邪,但秦老太还是习惯了这样做。 之前三个儿子结婚的时候,她给他们衣服的后背都穿了针线在上面。 秦建业不懂这些,反正母亲怎么弄就怎么弄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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