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天前,付秋妹被她儿子用木板车从枣家庄一路拉到了县城医院,整整走了两天才到。 由于他们身上的异味太过难闻,所到之处三米开外皆没有人。 谁看到他们都得捂着鼻子躲的远远的,导致没有溃烂的李大天身上都沾染了一股子怪味。 几人到医院的时候,就跟逃难来的似的,差点被医院保卫科的人给赶走。 直到付秋妹和李大成露出了身上的伤口,差点把现场的人给看吐了。 而离他们最近的医院安保人员,直接把隔夜饭都给吐了出来。 如果只是单纯的溃烂流脓,哪怕是大面积的,顶多让人看了会觉得恶心。 可他们溃烂的地方却生了蛆,正在手臂上和大腿处扭动着柔软的身躯,不停的蠕动着。 这还是他们头一次在活人身上看到长蛆的,难怪身上的臭味如此刺鼻,一股子腐烂的味道。 付秋妹这两天一直没有撸起裤腿看自己的伤,没想到竟然生出蛆来了。 既恶心又怕的不行,在那不停地大喊大叫着,整个人都崩溃了。 李大成也大声喊着医生,表情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。 大厅里,所有的人都对他们避之不及,生怕会被传染,就连李大天也被母亲和儿子的伤口给恶心的吐了。 由于早上还没吃东西,只能吐出一些酸水来。 一想到这两天和他母亲的肢体接触,他就起鸡皮疙瘩。 医院大厅臭味熏天,导致准备进医院检查的病人,都忍不住调头走了。 怕两人身上的臭味,影响这里的病人和家属,医院安排了一医生过来给他们检查。 被选中的医生,戴上好几只口罩,这才把他们带到了急诊室检查。 要不是医院有文明规定,不能把病人赶出去,他们是真不想医治这样的病人。 这得多不讲卫生,才能把自己的身体烂的生蛆啊! 他们就是戴着口罩,也快要被这味道给弄吐了,这病人治下去,恐怕他们会一天吃不下饭。 最后经过他们的各种检查,发现他们的手部和腿部神经已经完全被损害了。 这时候的付秋妹和李大成的腿和手是没有知觉的,所以想要治好是不可能的。 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截肢,不然就算把他们腐烂的肉刮掉,最后剩下的也只有骨头了,那样根本长不出新肉来。 而不治疗,溃烂的伤口会转移全身,到那时全身都会长满蛆虫,就只能在家等死。 听完医生的话,付秋妹直接脸色一白人就吓的晕死过去了。 李大成虽然没晕,可人也傻了,不敢接受这样的事实。 医生却没有时间和他们耗下去,让他们赶紧给答复,到底要不要截肢,不截肢就回去! 他们崩溃,他们难道就不崩溃吗? 一想到要做这样的手术,胃里就已经开始翻江倒海了。 李大成为了保命,只能选择截肢。 他虽然不懂医,但也知道手都生蛆了,想要留一只完整的手是不可能了。 第二天,医院就给两母子安排了手术。 两人被截肢下来的手和脚,里面已经长满了的蛆虫,手术室里的医生和护士,都是强忍着呕吐的感觉,才把这台手术做完的。 但昨晚手术后,他们都集体吐了,真太他妈的恶心了。 他们能忍到昨晚手术再吐,内心已经很强大了。 做完手术,付秋妹和李大成又在医院住了大半个月的院。 原本他们这情况,至少还要住一星期的,但付秋妹心疼钱,想着伤口已经在结痂了,回家修养也是一样的,就让老大办理了出院手续。 这次住院,两人在医院一共花了两百六十多块钱,将付秋妹这么多年一分一分攒起来的钱,用的所剩无几了。 付秋妹的心都在滴血,好在这条命算是保住了。 只是以后,她都要拄着拐走走路了。 回到家,两人就被团团围住了。 “妈,你这腿怎么了?还有二哥的手怎么也没了?”李大南一脸惊呼,他是付秋妹最小的儿子,还没有结婚。 “还不是那个该死的周霞,我们老李家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,竟然把她娶进门了,不是她我和你二哥能变成这样吗? 一定是她传染了我们,现在我就恨不得她死在外面,不然让我看到她,我非扒了她的皮不可。”付秋妹咬牙切齿的说着,那眼神恨不得把周霞生吞活剐了。 提起周霞,李大成也是握紧了拳头:“这个死娘们,生了两个女儿,一个成了老秦家的人,一个生下来就是怪胎,把咱们家的名声都给搞臭了。 现在走了也不安生,把我和妈弄成这样,我真想掐死她。” 在他们的眼里,他们之所以会这样,周霞就是罪魁祸首。 “她从过年离开到现在都没回来,也没回娘家,我看十有八成死在外面了。”说话的是老大媳妇。 “哼,死外边了才好!”付秋妹冷哼一声,对这个儿媳妇她从来没有喜欢过。 所以哪怕她真死了,她也不会有一丝的难过。 殊不知他们口中的周霞,此时已经远在千里之外的魔都了。 过年的时候,她因为肚子疼痛难忍,为了凑钱给自己治病,只能靠沿路乞讨。 但讨来的钱不是一分就是两分,连填饱肚子都不够,更别说治病了。 后来有个好心的男人见她可怜,直接把她送到了医院,还给她付了医疗费。 出院后,周霞为了报答男人的救命之恩,就跟着他来到了魔都,目前在他在店里干活。 现在她的日子过的很充实,每天和不同的顾客打交道,让她的胆子渐渐大了不少。 这才知道,以前的自己有多软弱,因为她的软弱,毁了两个女儿。 小女儿已经死了,她没有办法再做出补偿,现在她只想在这座大城市好好的干下去,赚很多的钱,用来弥补对大雅的愧悔。 哪怕她不原谅自己,她这个做母亲的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只会靠一张嘴说,却没有任何的实际行动。 难怪大雅会恨她,就是她自己也无比痛恨以前的自己。 至于老李家,她恨自己的婆婆,恨自己的丈夫,这辈子她都不会原谅他们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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