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事的秦建军,脚步走的无比轻快。 整整憋屈了四个月,过着寄人篱下般的生活,昨天总算痛快了一回。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眷顾他,一向手气很背的他,昨天下午开始,一直到今天的早上。 他犹如赌神附体,在赌场神挡杀神佛挡杀佛。 总之玩什么赢什么,五张大团结直接就翻了十翻。 他不仅把以前输掉的钱都赢回来了,而且还有富余。 谁说做坏事会遭雷劈的,他秦建党没做坏事倒是被雷劈了。 而自己非但没遭报应,反而还赢了这么多的钱。 要不是怕再不回去,会引起家人的怀疑,他能在里面再待两天。 他有预感,自己的好运要来了。 离开的时候,按规矩赢的钱只要超过本金,赌场就要抽流水。 超的越多,抽的就越多。 他赢了五百块钱,直接被赌场抽走了百分之二十,也就是一百块钱,整整十张大团结。 这要是搁以前,他肯定会心疼的滴血。 但现在不一样了,自己仅一个晚上就赢了五百块钱。 他相信自己以后还能赢更多,等家里的那个小逼崽子再长大一点。 就把他抱走卖了,再带上自己的全部身家,远走高飞。 他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,他要做生意,当大老板。 从赌场一出来,秦建军的肚子就饿了。 昨晚他手气好,就没有离开过赌桌,怕好运带走,所以他一直饿着肚子在玩。 想着自己腰包鼓鼓的,吃东西自然不能亏了自己。 他直接来到了国营大饭店吃早饭,点了牛肉面,大肉包,鸡蛋饼,还有胡辣汤。 总之什么贵点吃什么,一桌子的美食琳琅满目,他吃的风卷残云,满嘴流油。 最后满意地打了一个饱嗝,这才放下筷子。 至于还有大半没吃完的早餐,他都没有多看一眼,起身就离开了。 打包是不可能的,回去不好解释。 这顿早饭,花了他两块钱,抵普通人家四五天的生活费了。 可他付钱的时间眼睛都没眨一下,不少人朝他投来了羡艳的目光,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! 有钱的人生活,就是爽啊,走到哪都是焦点。 回家的路上,他突然觉得人生还是很美好的。 这也是他第一次觉得,回家的路没有那么漫长。 钱他依旧平铺在鞋垫下面,打算回家后,晚上在柴房房角落里,挖个小洞,再把钱装塑料袋里,然后埋进去,等需要用的时候再取出来。 不然放身上,他还真不放心。 就在他兴高采烈往家的方向走去时,付秋妹和她三个儿子已经来到了老秦家的院外。 秦建国拿着赵燕装好的鸡蛋和葱油饼,正准备去镇上。 结果还没开院门,就响起了急促地敲门声。 本就不怎么结实的木门,仿佛随时有可能倒下来。 怕再敲下去,院门就保不住了,秦建国将门上的木栓取下来,门就打开了。 只见付秋妹和她的三个儿子,面色不善的站在外面。 不由皱起了眉头:“你们怎么来了?” “秦建国你少他妈装蒜,我二哥昨晚上厕所的时候,是不是你踹进厕所里的?”李大东开门见山的怒道。 “可怜我的儿啊,昨天为了洗干净自己,在冰冷的溪水里洗了整整一个小时,后半夜就开始发高烧了。 你们老秦家的人,怎么能下这样的狠手啊!”付秋妹两手拍着大腿,哭天喊地着,还假惺惺的擦着本就没有的眼泪。 看着来兴师问罪的一群人,秦建国没想到他们竟然这么快就猜到了自己的头上。 可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,猜到了又如何。 昨晚黑灯瞎火的,他干那种事的时候也没人看到自己。 只要自己打死不承认,他们就不可能赖到自己身上来。 想到这里,他的底气瞬间就上来了:“你们这什么意思?饭可以乱吃,话可不能乱说。 我什么时候踹李大成了?他摔茅坑里吃屎跟我有什么关系?” “你嘴巴放干净点,谁吃屎了,大成他要不是你踹他,他一个大活人能掉茅坑?”李大天一腔怒火,那眼神能把秦建国凿出一个洞来。 秦建国可不怕他:“有没有吃屎,别人看的真真的。 至于他怎么掉进去的,和我没有一毛钱关系。” 秦老头和赵燕看到有人来闹事了,当即放下手中的活,走了过去。 本来孩子们也想去看看的,但被赵燕喊住了,让他们就呆在厅堂里,不准出去。 她主要是怕两家矛盾升级,再把孩子给误伤了。 “付秋妹,你们来干什么? 还带了家伙过来,是想打架吗?”秦老头护在老二的面前,阴沉着脸看着付秋妹和她的几个儿子。 秦建国又怎么可能让父亲挡在自己的面前,他伸手将要将他把拉到自己的身后去。 谁知秦老头脚底跟灌铅了一样,任由他怎么拉,他都一动不动。 秦老头对孩子的爱一般都体现在行动里,就比如现在。 他虽然什么都没和建国说,可他下意识的行为就已经说明了一切。 付秋妹看到秦老头,趾高气昂道:“秦老头,你儿子昨天把我儿子大成踹进茅坑里,这事你打算怎么解决?” “胡说,我儿子什么时候踹他了?明明是他自己喝醉失足掉进去的,怎么就成我儿子的错了?”秦老头拉着一张脸,并不信她的话。 李大天往前走了几步,在距离秦老头只有几步之隔的位置停下:“大成他说了,他是被人踹下去。 而这段时间,他只和秦建党发生过矛盾。 他昨晚在卫生院没回来,不可能是他动的手。 而秦建国作为家里的老二,替老大出头也是一件很合理的事,所以他的嫌疑最大。” 听完他的话,秦建国忍不住嘲讽一笑:“就凭这个,你们就断定是我干的,那还要警察干什么,是人就可以破案了。 就用你的话来说,我替我哥出头,以我的性格只会把他打一顿,谁会那么无聊踹他进茅坑里。 我还怕他把坑里的屎都吃了,其它村民都不能施肥呢! 我看你们来讨说法是假的,来讹钱倒是真的吧。” “你……”面对秦建国这么羞辱的人的话,李大成握着铁锹的手一紧。 “我什么我,想动手来啊!”秦建国可不是吓大的。 在农村里,你越是老实,越是胆小怕事,就越容易被欺负。 只有正面硬刚,才不会被当成软柿子随意捏弄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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