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女人,生气起来,是不讲道理的,不过李布并不惯着她,让她独自发飙,让她冷静一下。 过了一会儿,对方好像感觉有些无聊,或者冷静下来,又可能想到,这里都是外人,让她感觉到了不好意思,总之,这个女人终于安静下来。 “要去哪里?”李布冷不丁的问了一句。 对方还有些嘶哑的说道:“去机场。” “你跟踪我,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。”李布大惊小怪的叫道,让周公举吓了一跳。 “你胡说啊,你个扑街,我跟踪你?”她有些生气,对方的一句话,又让她发火。 “你还说你不是跟踪我,我要去机场,你就在路上等我,是不是想引起我注意,然后让我喜欢上你,最后让我抛弃我其他女朋友,离开我的儿女?”李布的话说完,他喘了一口气,从前面的小冰箱里,拿出了一瓶来自新西兰的矿泉水,自家产的,他为自己代言。 他喝了半瓶水,没听到声音,然后他转头,看到周公举瞪着卡姿兰的大眼睛看着他,好像看一个外星生物。 “哇,被我说中了,你无话可说了吧?没关系,你长得勉强还可以吧,不过我不会为你放弃我的女友们。”说着还把头扬起来,很骄傲的样子。 周公举对他的无耻是气不活了,本来还想说两句,突然不想说,不知道说什么? 过了一会儿,李布又问道:“你坐飞机去哪里?" "哼!”周公举有些傲娇,不想和这个无耻下流的咸湿佬说话。 “看到你仰慕我的情况,你去哪里,我顺道带你一程。“李布的话,让对方彻底激怒了。 她内心的想法是:我仰慕你?你长得平平无奇,有什么好仰慕?既然你说顺道带我一程?还能半路下飞机不成?说一个远远的地方,看他怎么送。 “我去洛杉矶啊!”看你怎么去,哼! “诶,你还说没有跟踪我,连我要去哪里都知道,你说说,是谁将我的行程透露出去的?”他的样子就有些认真的。 难道真的是去洛杉矶?她忙说:“没有的事情,我就随口说说。” “还随口说说,心虚了吧?”这时,汽车已经驶进了机场。 就在这时,前面副驾驶上的保镖说道:“李生,已经进机场了,飞机已经准备好了。” “请吧,周小姐。”李布这时并没有刚才的认真,脸上带着玩味。 听到李布的话,她才后知后觉,这时,已经有人已经拉开了车门,她出来,看到已经在机场里了,而且他面前,正停着一架大飞机,波音747,非常的大,让她震惊的无以复加。 “上去吧,正好顺路。”不等对方反应,李布就直接登上飞机,周公举看着从车上下来那么多的黑衣人,正在虎视眈眈的看着,有些慌的她心下发恨,也跟在后面上了飞机。 外表单纯的很大,可是里面不仅大,还很豪华,而且里面按李布的要求装修,用上世界已知的最轻最结实的材料,然后,表面贴了一层金箔,看起来,非常的暴发户。 他在中东的好朋友瓦利德王子,就很喜欢他的风格,也搞了一架一样的飞机,并且装修风格也一样;当时瓦利德王子特意学了一句中文:”我们这是英雄所见略同。“ 李布进去之后,就有空姐上前,用很温柔的声音说道:“李生,请随我来。” 另一个空姐看到跟在后面的周公举,态度就没有这么好了,用公式话的语气说道:“小姐,请随我来。”一样的内容,不一样的语气,让她受到了无形的伤害。 里面什么都有,而且看起来就很高级的样子,李布坐下之后,指了指周围的位置说道:“随便坐,想喝什么,让她们帮你倒?” 那群黑衣保镖上来之后,留下四个,其他人自动散开,进行了再次检查。 李布上来之后,就不在说话了,有人将一个公文包递给了他,他开始拿出文件,开始为这次的北美之行做准备。 而周公举则坐到对面,看着对面正看着资料的李布,发现对方安静下来,也没那么讨厌。 这时,有人过来,低头对着李布说了几句,他听后点点头。 片刻过后,喇叭里传出空姐温柔的嗓音响起,周公举听到飞机要起飞,开始系上安全带,而对面的李布却坐在那里没动,一个很胸的空姐过来,帮助他系上安全带,对方恨不得把身体与他粘在一起,她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,轻声说了一句:“不要脸!" 仓室内很安静,这句话被所有人听到了,不过大家当作没听见,等她说完,就意识到了不妥,很尴尬,脸上有些发烫,不敢抬头,过了片刻,她才抬头,看着李布正在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,让她恨不得跳机,太尴尬了,自己这是怎么了? 这时,飞机开始慢慢起动,在跑道上开始了起飞,每次起飞,李布其实是很慌的,一般他从来不在这时候说话,内心向满天神化祈祷,内容是:“你们让我来,总不能让我这么容易就没了吧?“ 而对面的周公举也看到了他脸上那种不淡定,应该是叫恐惧吧。 等飞机起飞之后,稳定在平流层了,众人才把安全带解开,这时周公举突然笑了起来,然后说道:“胆小鬼!” 李布并不介意,随便你怎么说,只要活着,比什么都好。 “要不要吃点什么?”李布对着周公举说道:“我请客,不用客气。”然后示意刚才那个很胸的空姐去拿些吃的过来。 “假好心!”然后她突然想到,自己定的机票不是去洛杉矶的啊,内心小小的心疼了一下。 “吃吧,我不用你记我的好,呵呵……”李布拿起一块点心,慢慢的吃起来,他爱吃甜食,梁小诗曾经问他:“布哥,你为什么爱吃甜食呢?” 当时李布说:“宝宝心里苦,需要甜食来冲淡一些苦涩。” 看到桌子上的点心,很多是周公举没见过的,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,想到对方那么气自己,就拿了一块吃了起来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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