珍妮弗最近有些烦恼,她的妈妈不让她出门,由于拍电影,她没有上大学,让康纳莉夫人很生气;而且她有男朋友这件事,也让康纳莉夫人苦恼。 就在她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开心的时候,听到了康纳莉夫人的声音。 “珍妮弗,你的朋友过来找你。” 朋友?那些同学很多去上大学了,还没有放假,自己常年拍戏,在纽约基本没什么朋友,怎么就有朋友找自己? 出于好奇,她就打开门,看到康纳莉夫人。 “珍妮弗,你一个亚裔朋友过来,听他说是富克丝的制片人。” 跟着康纳莉夫人下楼,她还在想富克丝的制片人?也没有啊,那些人对自己非常尊敬,但那些人也不敢说是自己朋友。 当看到随意坐在那里的李布,她就笑了起来,知道怎么回事。 “布鲁诺,你怎么过来了?”听到少女的惊叫声音,李布扭头,看到正在下楼的珍妮弗,他也露出了笑容。 少女欢快的跑了下来,与站起来的李布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,让后面跟下来的康纳莉夫人眉头皱起来,直觉让她意识到,这两人有问题,至于什么问题,她还不知道。 李布看到后面的康纳莉夫人,有些尴尬的轻轻推开珍妮弗,然后说道:“我正好路过这里,就顺路来看看你。” 他的话,让珍妮弗冷静下来,然后像往常一样,安静的坐到了李布对面,李布内心给了她一个赞,这几年的的演技可不是哲学的。 “珍妮弗,我们好久没有联系了,我有一部电影,里面的女主角很适合你,过来想邀请你参加试镜。”李布的话,表面听起来没什么,不过听在珍妮弗耳里却是,最近联系不上你,我要回去了,你回去么? “最近可能不行,我的妈妈想让我去读大学。” “哦!?”李布听了有些惊讶,然后他想起来,这位可是读过大学的,他马上看向康纳莉夫人,说道:“康纳莉夫人,我认识一些人,可以写一封推荐信,珍妮弗一定会上一个不错的大学。” 听到李布可以帮他们搞一封推荐信,让她惊讶了一下,不过一般的大学她不会让女儿去的,她马上试探的问:“lee先生,不知道是哪所大学。” 李布思考起来,对方可是上过斯坦福大学的,那就让她去斯坦福大学好了,香蕉电脑应该没问题吧? “斯坦福大学,我认识香蕉电脑的ceo,他的推荐信,应该没有问题。”李布沉吟道。 听到是斯坦福大学,康纳莉夫人听到是这所学校,内心是同意了。 笑着说道:“lee,真的么?可是,你为什么要帮忙珍妮弗?” “这没什么,小事情,以后珍妮弗成为大明星或者科学家,这也会成为一段佳话。”李布笑着解释道。 双方又寒暄了一下,李布说道:“康纳莉夫人,我过两天就要去洛杉矶,要不要一起去,我正好可以让珍妮弗去斯坦福大学。” 最近她和女儿关系比较紧张,正好可以去改善一下关系。 “那好,我们一起出发。” “康纳莉夫人,下周一怎么样,到时我来安排,我会安排人过来接你们,我们一同出发。” 康纳莉夫人沉吟了一下,说道:“可以,到时我会在家里等你。” “好的,那下周一,早上十点,会有人过来接你们。” 李布与康纳莉母女告别,看到珍妮弗眼中依依不舍的样子,他也有些感慨,突然有了一个想法;等珍妮弗到洛杉矶的时候,在和她说吧,不知道她同不同意。 在回去的路上,李布心情好了很多,他在回去的路上,让人打开了收音机,他听到了一个消息,来自沙特阿拉伯王子瓦利德·本·塔拉勒·阿勒沙特,增持花旗银行4.9%的股份。 听到这则消息,让他想起了一个事情,此时的花旗正面临流动性,面临破产危机,危机发生之后,该银行曾展开自救,想筹集10亿美刀的资金来,解决目前的麻烦,然而投资者却等待花旗银行在最危险的时刻,再进场,然后秃鹫一样,刮分这家银行。 花旗银行正在与这位来自阿拉伯王子接触,不过他们更想与财团一级的投资者进行募集这十亿美刀,当时正好有科威特商谈投资。 想了很多,然后就笑了起来。 第二天,瑞士efg银行纽约分行的人,找到了瓦利德·本·塔拉勒·阿勒沙特王子,商谈购买其手中的花旗银行股份。 “尊敬的王子瓦利德王子殿下,我们是瑞士efg银行纽约分行的代表,我是利马,职位是总经理。”这位总经理一幅华尔街精英打扮,一看就知道,这是圈里人。 “你好,利马总经理,请问您过来有什么事情么?” “这是一点礼物,请笑纳。”他向旁边的一个亚裔示意了一下;马上对方就送上了一瓶红酒,拉图十年以上的红酒,让瓦利德有些惊讶,这红酒已经没有在市面上销售,让他小小的惊讶了一下,身为投资大佬,他感慨对方出手大方,知道对方肯定是有事相求。 “oh,利马先生,你这礼物太贵重了,不知有什么事情,尽管说。” “殿下,我们听说您已经持有了4.9%的花旗银行股份。”对方一直用敬语,而且很恭敬。 听到这个,让瓦利德有些惊讶,难道对方也想打花旗银行的主意? “是的。”说完之后,对方就不在说话。 利马知道,自己不亮出目的,对方不会再说话了。 “殿下,我们想收购您手中全部的花旗银行股份,还请您割爱。” 果然如此,他开始深思起来,他不知道这间银行的实力,不过对方敢这样直接上门来,说明对方是有能力吃下自己手中的股票的,如果对方与自己竞争,那么,可能就会抬高股价,如果出售给对方,自己这笔长期投资,获利就少了不少。 这突然出现的搅局者,让他有些左右为难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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