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黄毛上下打量了一下李布,看到他真的是又矮又小支,点点头,认可了他的话,带着人离开了,巡街,是每个活跃社团头目要做的事情,有逃避他们保护的人,那是他们失职,他们要尽一个保护者的义务,怎么能让这种事情发生? 临走前黄毛对李布说:“在这片区域,有人找你麻烦,就报我的字号,听好了,我叫金毛勇,前面钵兰街有我的马栏,过来玩,给你打折。” 李布心说:好像一坨屎顶在脑袋上。不过他可不敢明说,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只能夹着尾巴做人,赚钱生活,不丢人。 还好他把三张红衫鱼藏了起来,不然就血本无归了,将剩下二个包三十文一个卖了之后,就赶紧回油尖旺的顶楼上,今天可是真倒霉。 看到林家诚正躺在沙发上看报纸,一边看一边嘿嘿傻笑,他也躺在另一个沙发,这个天台上搭的房子,就够二个人放沙发,中间留了一个小桌子,二个沙发还是二人从旧物商店淘来的。 “你看什么报纸啊,笑得这么开心?”李布休息一下缓过来之后,问起了好宿友在看什么。 阿诚听到李布在问他,他也扬了扬报纸说道:“一些小说啊,写的好搞笑;呐,这些报纸你也看看,写得很精彩。” 李布也拿起来几张报纸看起来,这些是旧报纸,是林家诚顺过来的,用来打发时间,他看到上面有倪匡的小说,嗯科幻小说,最后解释不了,全归外星人。他看了几眼,发现没什么意思,又看了几张报纸,也没有多大心意,可能是他被过度娱乐的后世过来,眼光高了。又看了新闻,里面多是地产财经赌马波菜之类的新闻,别的没有了。这些要么没资本,要么他不知道哪匹马能赢,自然不会去。 看到报纸上的小说,想到这半年的经历,再结合以前看的小说,发现八成以上重生同行为什么要去写小说了,这个行业真是风险极低,他上街摆摊,还要担心社团活跃分子收保护费用,又要担心警察来赶人,真是惨到爆。 “我给重生同行丢脸了啊!不行,我要支棱起来。” “阿诚。” “嗯?” “我想好了,我要赚钱,买一幢楼,收租就好,然后我就混吃等死。” “你不娶个明星做老婆?” “女明星?离我们太遥远了啊!” “嘿嘿……” “睡了,明天还要上工。” 李布说完,翻身睡觉了,他明天准备找本未来看过的小说,他也要学习前辈,做一个快乐的文抄公,这样才能对得起996福报,不行也要试试,毕竟他可是看过金大侠全集的人,而且受到十几年网络小说熏陶,现在已经浸入味了。 李布现在在一家电器行当营业员,昨天他请假领了身份证,今天,他要向老板提出涨工资;来到鸭寮街陈记家电行,看到老板娘在那里算账,他来到近前。 将昨天领到的身份证放到陈太面前,笑容可掬的说道:“陈太,我昨天领到身份证了,现在可以给我涨工资了吧。” 陈太抬头看了他一眼,只是“哦”了一声,就不在理他,让李布讨了一个没趣,只好等陈记老板回来,在老板回来前,他将那些小家电和往常一样摆了出来,好招徕顾客,陈记的生意还可以,香江各区的人都爱来鸭寮街来买家电。 老板还没来,就成交了几单,有买电风扇,有买收音机,还有买电视,他忙着搬货送货,买电视的还要找车帮忙送货,非常累人。biqubao.com 下午,陈老板才回来,他又来到陈老板身边,拿出他领到的身份证,对着陈老板说道:“陈生,我现在领到身份证了,是不是要给我涨工资了。” 陈老板看了看他手上的身份证,不屑的笑了,有些轻佻的说道:“阿布,领了怎么样呢?”工资我是不会涨的,要么留下继续干,要么就离开啦,我这不缺人。” 李布有些生气,摆摊被人收保护费,打工拿得还比同行少,现在还不给涨工资,他有些生气,不过还是耐着性子,说道:“陈生,当初你说,我一拿当身份证,就给我和其他人一样的工资。” “哦,有么?我记不清了,我同你讲,我这不缺人。”对方语气坚决,让李布真的生气了。 “那,陈生,你结我上个月工资吧,我不做了。”将身份证放入口袋,有些平淡的说道:“今天就算了,免费帮你啦。你看我多好?” 那陈老板丝毫不介意,从包里抽了五张,扔到李布脚下,想看他的笑话。 李布不在意,能结工资就好,拿起来,发现只有五张红衫鱼,少给了五张,不过他也不生气,提了二个电风扇就走,那个陈老板拦住了他,问他:“哎,你想干吗?抢东西啊,北佬?” 李布一听这陈扒皮不给足工资也就算了,还叫自己北佬?这能忍?能忍,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只是他一改平时木讷,笑嘻嘻说道:“陈生没钱发工资,我只好拿东西抵债。” 陈老板有些生气了,指着他的鼻子,开始骂骂咧咧,李布放下电风扇,说道:“不给也行,我认识金毛勇,让他来帮我要,都给他,我也不给你。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他开始虎假虎威,虚张声势了。 不过陈老板是知道金毛勇的,他气泄了一半,想问他怎么认识金毛勇的,不过还是算了,又从钱包里抽出五张来,扔到地上,说了声“滚,以后别让我看到你。” 李布将那五张红衫鱼拣起来,也不生气,笑呵呵的离开了,他可不会和钱过不去,在他这上班,可是很辛苦的,那些家电搬来搬去的,有时候还要上楼下楼的,也没见陈老板说句好听的话,现在离开正好。 回去的路上,买了一些吃的,中午还没吃的呢,不多吃些,身体营养不良太严重了,最近才好些。正如那句话说的,半大小子吃穷老子,他还在长身体的时候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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