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而第二件事就是要对此事做个章程。 青蛟族、血虎族、天狼族、魅狐族、大鹏族,你们五大皇族平日接受百族供奉,是时候贡献你们的力量了! 那归墟之地在大海的最深处,就由青蛟族作为主力,先好好勘察地形,我们寻找打破归墟之地的方法,毕竟那地方吞噬万物,不是那么好打破的! 至于中天山,乃是人族重地,据说中山王百万大军陈列在此,守护中天山。 就让天狼族和魅狐族先去打头阵,先摸清情况再说!· 相信以天狼族的狡诈和魅狐族的智慧,是可以胜任此项任务的! 至于血虎族和大鹏族,就做好支援任务,毕竟那里是人族的地盘,说不得要发生战斗。 这次的事情无比艰难,但是也蕴藏着天大机缘,无论归墟之地还是中天山,都是盘皇身躯所化,如果把握的好,未必不能获取机缘。 而且此次行动我会亲自过问,诸族如果敢不尽心,我将上报妖神,到时候生死祸福,诸位自负!” 白泽心中不断冷笑: “任务我都下达了,到时候你们如果敢欺上瞒下,自然有妖神收拾你们。而且真的有天大机缘的话,怎么轮得到你们,我可是要做背后的黄雀。 到时候三界融合,必定可以解除成神的限制,我也未必不能成神!” 其余五大皇族的祭司十分恼怒,这白泽简直老阴比,一招顺水推舟,把他们五大皇族先架到火上烤。 而他隐居幕后,到时候无论探查的结果如何,都可以向妖神交代了。 可是白泽拿妖神压制他们,他们也无法拒绝。 只能回复道: “既然大祭司已经有所安排,我们定当尽心尽力,必定要圆满完成任务!” 其中一名魅狐族的祭司得意说道: “人族之人都是贪花好色之人,我族天才师师刚刚踏入阳神境界,一身玄阴之气尚存,而且师师花容月貌,气质多变,乃是我族第一美人。 只要用其魅惑人族高层,必定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结果!” 天狼族的祭司冷笑道: “你们这群骚狐狸,就知道出卖自己的身体,当年看着禹皇有出息,就赶着往上贴,结果如何? 圣地青丘都被夷平了,连九尾妖神都被斩杀,简直不知廉耻!” “你!” 魅狐族祭司无比生气,念头瞬发而动,一只长着六条尾巴的狐狸瞬间布满天地,俯视天狼族的祭司,粉红色的香气弥漫四周,仿佛要将其拉入无边欲念。 天狼族的祭司嘴角咧开,满嘴锋利的牙齿释放着阵阵寒芒。 他仰天长啸,一阵狼嚎。 一只巨狼站立天际,气血犹如海洋一般,仿佛要把魅狐祭司的阳神燃烧殆尽。 “骚狐狸,今日我就将你捉拿,好好玩弄,看看你是否是传说中的那么骚!” 巨狼刚刚说完,大口一张。 天狼吞噬! 无比巨大的吸力从他的口中瞬发而出,仿佛要把天地吞噬一个窟窿。 就在此时,两只雪白的巨手从天而降,硬生生地把二人分开。 正是白泽大祭司出手了。 “现在正是我们妖族生死存亡之际,为何要互相争斗,以命相搏?” 白泽不愧是大祭司,实力超凡。 把那巨狼硬生生地按在地上,成了一只哈巴狗。 而那魅狐阳神念头也被按回肉身,颤抖不已。 白泽扫了他俩一眼,冷哼一声,转头就走,不再多言。 心中却暗暗叹气,正因为妖族的种族太多,导致各有各的心思,互相争斗,互相拆台,难以勠力同心。 否则以妖族的天赋,哪会被人族逼成这般地步。 可是正因为五大皇族带领附属种族互相争斗,才会让他捡漏,成了大祭司。 不然五大皇族一条心,那还有他白泽什么事! …… 李万机此时坐在桌案之后,面红耳赤。 实在是昨晚的事情太过荒唐。 昨晚上他都准备休息了,结果房门被推开,水怜卿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。 一身黑色的紧身纱衣将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,这透明度和没穿有什么两样。 只见她舔着殷红的嘴唇,媚声道: “李郎,你曾说过成就武圣之后,就要了我的,今日月色高悬,寂静无声,是多好时候啊!” 李万机此时也百无聊赖,听到水怜卿的话语,自然是无不应允。 孤男寡女,夜深人静,不来点节目似乎说不过去。 他站起身,慢慢走近水怜卿。 水怜卿不同于陈贵妃的丰腴肥美,成熟妩媚。 也不同于叶还真的青春靓丽,绝世独立。 她就像一条毒蛇一般,毒液缠身,妖艳美丽,让人欲罢不能。 李万机顿时心中有一股邪火迸发而出。 阳神天君呀,还没尝过什么滋味呢! 修炼气血之力的武道强者,血气旺盛,全身炽热阳刚,最是难以忍受这种诱惑。 就在他准备震碎全身衣衫,化身禽兽的时候。 一道声音幽幽地传了过来: “阿萝,你又在恶作剧!” 这声音明显也是水怜卿所说,只不过声音从远处传来,让李万机脑袋一震,犹如一盆冷水从头顶浇下,让他瞬间清醒。 他满脸尴尬地看着搔首弄姿的阿萝,只见她无比羞涩,面色红润。 轻轻跺了几下脚,转身离去,留下一道靓丽的背影。 “我真是……” 李万机暗骂一声,实在太难受了。 怎的又是阿萝冒充水怜卿,想起上次他答应水怜卿的话语,阿萝也是在现场,明显是知道他们的约定。 “这小丫头,哎,也不小了……” 李万机摇了摇头,意兴阑珊地躺在床上,心中默念: “心若冰清,天塌不惊!” 谁知过了一会儿,水怜卿又走了进来,这次倒是光明正大。 此时她笑意吟吟,竟然穿着一身红色的礼服。 妖娆妩媚,仿佛一朵盛开的牡丹。 “你是阿萝还是……” 李万机实在被弄怕了,不禁问道。 “李郎,我怎么能是阿萝呢,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,你还想杀了我呢!” 水怜卿说着不断靠近李万机。 李万机想起自己第一次见水怜卿,那时候可没有阿萝。 阿萝应该不知道这件事吧! 李万机笑道: “总算找到辨别你身份的方法了,阿萝不知道她出生之前的事情,哈哈……” 看着水怜卿此时妩媚的双眼,李万机感觉自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……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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