拳镇诸天,从被拒婚开始_第236章 十胜十败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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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时屋内一片安静,都被李万机的举动震惊了。
  为何李万机敢在通天侯府如此肆无忌惮,不说他官位在这没人敢动他。
  就是他的心气、胆识在这,没人能比。
  你不信换马光坐在这个位置,他敢这样吗?
  这也就是老虎和绵羊的区别,而李万机恰巧就是一只老虎,吃人的老虎。
  其他武圣也都紧紧盯着李万机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  郑成云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屈辱,整个脸部涨得通红,在掌握权柄的这群武圣面前丢脸,日后自己怎么继承侯位?
  他慌忙站起身,歇斯底里地叫到:
  “李万机,你敢如此羞辱我通天侯一脉,日后父侯回来,你必将死无葬身之地!“
  李万机摇了摇头,轻步走上前去,抓住郑成云的衣领,直接单手举起。
  就像抓住一只小鸡仔一般。
  “还父侯,看来你在神都这几年没学别的,就学会显摆家世,是不是在神都各位王孙公子动不动就说:我父亲是谁是谁?
  如果父亲的官位不够,是不是自己就地位低下?
  在你们这些二代的圈子里不受待见?
  简直是废物!
  郑成云,你如果继续这样下去,别说继承侯位了,我看你父亲回来也会对你失望无比!”
  说罢李万机一把就将郑成云扔到了旁边,犹如扔破麻袋一般。biqubao.com
  他自己则走到郑成云刚才坐的位置,缓缓坐下。
  郑成云此时恨死李万机了,李万机明显比自己年纪还小。
  但是口气就仿佛是自己的长辈一般,竟然代替父亲教训自己。
  “哼,李万机,等到父亲回来,我一定要让你好看!”
  郑成云心中无能狂怒起来。
  “诸位武圣前辈,我李万机今日就斗胆坐一下这个位置!
  至于原因嘛,一头老虎率领的一群绵羊一定可以战胜一只绵羊率领的一群老虎!
  郑成云此子在神都不学无术,只顾攀比,一点城府也没有。
  大战在前竟然只顾私仇家怨,丝毫不把国家大事放在心上。
  我虽和通天侯府有仇恨,但是那是私事,我都摒弃前嫌,想要过来一起商量如何对付蛮族百万大军!
  他在跳上跳下,我十分不爽!
  因此我才想接管这抵御蛮族的整个摊子,并不是为了一己私利!”
  诸位武圣听到李万机的话语,互相看了一眼。
  其中一名武圣说道:
  “李指挥使想要在战时全面接管通天城,这也不是不可以,但是要拿出一些让我们信服的东西,不然凭借空口白牙,实在难以让人信服!
  通天城百万将士、数百万百姓的性命可就在我们手里,容不得不谨慎!”
  这些武圣一般都是军中晋升的武圣,战场杀伐他们在行。
  可是全盘考虑事情,运筹帷幄,思前虑后,果断决定这些事情他们做不了!
  因此才推出郑成云做主事之人,开始还以为郑成云在神都学习兵法,有些本事。
  可是如今李万机明显比郑成云强了太多,如果在抵御蛮族方面他能做的更好,就让他当这个战时大总管,统管一切又何妨。
  即使最后出了问题,那也是他自己扛!
  可以说李万机上来就夺权也是置之死地而后生。
  击退蛮族,他自然高枕无忧。
  通天城破,他自然就第一个背锅。
  从这件事看来也看出李万机的气魄非常人可比。
  李万机微微一笑,他早就已经打好腹稿了,今日就是他正式展示自己本领的时候。
  “诸位前辈,蛮族大军的情况相信你们比我更加了解,蛮族虽然陈兵百万,但是在我看来,都是乌合之众,土鸡瓦狗尔!”
  郑成云此时立刻跳了出来:
  “李万机,你不要大放厥词,昨日蛮族还派人暗害了范正义指挥使,你小心你的脑袋,别明日之后也不翼而飞了!”
  李万机冷眼看了郑成云一眼:
  “如果你再说一句废话,我就把你扔出去!”
  吓得郑成云后退几步,直接不敢说话。
  李万机面色一正:
  “此次通天城保卫战,虽然局面复杂,战事紧张,但是我仔细考虑了一番,此战我们有十胜,而蛮族有十败!”
  此话一出,所有武圣目光一亮,难道李万机此人真的有大才?
  “一、蛮族大军不识天时,入侵中原,而我们大乾国运昌隆,顺应天地,此乃道胜!”
  “二、蛮族大军乃是侵略入境,烧杀掠夺,而我们是忠君为国,保境安民,此乃义胜!”
  “三、蛮族大军乃是各个部落组合而成,号令不一,治理困难,而我们令行禁止,政令畅通,此乃治胜!”
  “四、蛮族大军制度松垮,凌乱不堪,我们军纪严明,军令如山,此乃度胜!”
  “五、蛮族大军茹毛饮血,四肢发达,头脑简单,而我们阵法多变,兵法入神,此乃谋胜!”
  “六、蛮族大军只顾战争结果,而不顾忌儿郎性命,而我们任何一名士兵如果阵亡,都有抚恤在身,此乃德胜!”
  “七、蛮族大军为此次战争,抢夺草原所有小部落的补给,而我们都是皇朝供给,百姓支持,此乃仁胜!”
  “八、蛮族大军乃是聚合各个部落,其中好多部落之间都有血海仇敌,强行聚集在一起,恐怕会有矛盾爆发,而我们通天城守军都是良家子弟入军,诸位将军爱兵如子,此乃明胜!”
  “九、蛮族大军全民皆兵,说是百万,其实大部分都是草原上牧民,而我们的守军都是脱产训练,都是百战精兵,此乃兵胜!”
  “十、蛮族冶炼、防治等技术落后,攻城法器稀少,只靠一股蛮力攻城,而我们灭神弩、屠神炮等应有尽有,兵士身着牛皮铠甲,手拿百炼利器,此乃器胜!”
  李万机说道此处,突然站立起来。
  那高大的身影,自信的面容,就在诸位武圣将军面前侃侃而谈。
  把蛮族和大乾的优势劣势分析的头头是道,清晰明了。
  让诸位武圣差点以为是通天侯在场。
  他们纷纷激动不已,他们也是知兵之人,听到李万机的话语,也都知道这不是妄言。
  “此子真有侯爷当年风范!”
  众人心中对李万机的评价再次升高,要知道通天侯当年可不是郑成云这种废物。
  只看他抵挡蛮族数十载未过一兵一卒,就知道他的厉害了!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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