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成才这么大的变化,居然还敢往黑市跑,进步这么大,指定跟他捡的那个媳妇儿有关系。 这不用细想,陈岳就能猜出来。 果然是有了老婆,终于像个大男人了。 虽然说不出是好事还是坏事,但这样也挺好,起码那家伙好像越活越年轻了,看到希望了。 答应他的事,陈岳自然会做到,一是保密,他保证守口如瓶,二就是去拿东西了,吃过晚饭后,天一黑,他就偷摸上门了。 就跟他说的那样,4只兔子1只山鸡,再加上一块不怎么完整的狼皮,陈岳全打包回来了。 拢共也没花上几块钱,还不到两块,陈成才就全塞给他了。 说是黑市也是这么个价,他都还赚了呢。 让陈岳都有些怀疑,他当初在黑市是不是吃了大亏。 不过那时候他才刚来这个年代,哪里知道那么多东西,反正他自己觉得合适,也就无所谓吃没吃亏了。 反正后悔也早晚了不是?? 再者说了,就那三瓜两枣,又能吃多少亏,陈岳还真不太在意。 黑市他以后又不可能再去,爱咋咋地呗。 晚上夜深的时候,陈岳又抽了回奖,奖励了10000双皮鞋,算是把他以后的鞋子都给包了。 1万双皮鞋呢,他得穿到什么时候去?? 说不得下回还得‘捐’出去一部分,鞋子太多,也没啥用,吃又不能吃,还不如‘赠送’给国家呢。 他小陈同志就是这么讲究。 第二晚则奖励了10000袋葡萄干,又是‘大爆’了一下,惹得陈岳都想在家多待几天了。 可惜,老娘肯定不会那么想。 甚至第三天一大早,就迫不及待把他拎了起来,催着他赶紧吃早餐,然后赶紧动身出发。 陈岳还能怎么办?? 老娘这积极的,像是生怕他去晚了,那个‘干事’的帽子就弄丢了,陈岳也很无奈的好吗。 早知道会这样,当初还不如不告诉她呢,瞧这事给闹的。 以前他要是动身去省城,老娘那是千不舍万不愿的,还要抹眼泪。 如今倒好,直接赶人了。 见他还磨磨蹭蹭的,还能用鸡毛掸子抽他,‘变脸’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。 “爱国哥,你咋也去公社??是有啥事吗??” 一起动身出发的,除了他,还有二丫三丫黑娃小胖,看到陈爱国居然也来了,走在路上陈岳就问道。 “听说是要开啥会,俺也不清楚,反正公社每个村子的队长都要去。” “都要去??不会是砖窑招工的事吧??” 见陈爱国也有些摸不着头脑,陈岳倒是想起一事,跟着就说道。 “砖窑招工??俺倒是听说公社在修啥砖窑,这么快就修好了??招工要在村里招??小五你这消息靠谱不?” 闻言,陈爱国立刻来了精神,双眼放光的赶紧追问道。 陈岳说道:“我也就听人家提过一嘴,具体是不是还得你去开会后才知道,下回回来我还得问你呢。” “那你听谁说的??罗干事??” “不是,邮局的陈金水你知道吧??” “知道知道,是他呀,那估摸就没差了,哈哈,这是好事,都走快些,俺可得赶紧赶去公社问问清楚才行。” 砖窑招工绝对是好事大事,陈爱国哪还坐得住,直接开始催促起来了。 陈岳笑笑也没说话,虽然没必要,但既然他那么着急,那就走快点呗。 一行六人加快脚步,还是在将近8点的时候才赶到公社镇子里。 到了镇里后,陈爱国就急匆匆的先走了,陈岳则是把二丫黑娃他们送去了学校,这才转头去了县里。 没办法,罗兵和于亮还是没在,他就和陈金水打了照面,聊了一会儿,然后就‘急吼吼’的出发了。 这回他可没开车回来,哪能不‘早点’动身? 样子还是要装装的。 甚至离开镇子后,他都没开大卡车,而是拎了辆自行车出来代步,到了县里后,又扔了进去,然后这才去找大丫。 “大丫——” “小叔——,你咋回来了??你的车咧??” 因为没开大卡车,大丫这回还真没‘迎’出来,还是陈岳找上的她。 听到那么熟悉的‘声音’,大丫还真懵了一下,抬头惊呼一声,又往外瞅了一眼,眼珠子都瞪大了。 “小月小叔,你又回来啦——” 陈岳,大丫:…… “黄晓夏同志,你好,什么我的车,那是公家的车,你可别瞎说。” 见那位大丫的同事又蹬蹬蹬的凑了过来,陈岳朝她点了点头,回头又对大丫说了一句。 “你好你好,嘻嘻,小月小叔,你没开大卡车回来呀??难怪没听到车子声音呢。” 黄晓夏嘻嘻笑道。 “对呀,这回没开,你们今天不怎么忙??” “有点——” “不忙,有什么可忙的,谁要的急就叫他们等着呗。” 大丫:…… 晓夏咋回事呀,咋老抢她的话?? “呵呵,可不能那么干,黄晓夏同志,要记得为人民服务,这个宗旨可不能忘了。” 看到大丫都快‘无语’死了,陈岳忍不住‘一本正经’的对她说道。 这位黄晓夏同志,还挺逗。 什么叫就叫他们等着呗?? 这理所当然的语气,该说不愧是这年头的八大员之一么?? 大丫跟她一比,还有的学呢。 虽然学的不是啥‘好’,但奈何这年头就这样,你还真没法说人家不对。 “我们卖东西不就是为人民服务??” 黄晓夏听见还愣了愣。 然后陈岳一听,这回是真没话说了。 你能说她说的不对?? 事实不就是如此么?? 陈岳发现,自己好像都快被这位黄晓夏同志说服了,它还真就是那么个理对不对? 无非就是态度差了些罢了。 这年月又不是后世,他还真没法反驳。 什么‘顾客是上帝’这一套,这年头它也不吃啊。 甚至这种话他都不能说,说出去都是自找麻烦,那还能咋办?? 还不就得那么地了。 反正也碍不着他的事,管他的呢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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