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张红说定后,陈岳也没将10斤粮票直接给她。 张红也没问。 这事儿肯定得先办成了,才好说其他的。 两人心里都有数,算是达成了默契。 “对了,我还有个事儿,我侄女来这儿上班一个月工资有多少??” “刚来的话15,干久点儿肯定上20,咱们都是这么来的,别看你要花300顶这个岗位,但你算算一个月15的话,一年就是180,不用两年就赚回来了,然后就是纯挣的,还是挺划算的,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??主要是你侄女能弄个正式工,那可是铁饭碗,能吃一辈子呢。” “嗯,那倒是。” 陈岳点点头。 这年头就这样,一个铁饭碗可是无数人想都想不到的好事。 虽说进入90年代后,铁饭碗也不保险了。 但不是还有2,30年吗?? 陈岳看上的也不是什么铁饭碗,主要是给大丫找个工作,以后不用下地不说,找婆家也容易。m.biqubao.com 这才是陈岳愿意花300顶这个岗位最主要的原因。 不就是300块钱嘛。 小意思啦。 问清楚了待遇后,陈岳又和张红打听起了自行车的事儿。 若是能在这里弄到,他也就免得去省城的麻烦了。 可惜对此张红也没办法。 自行车本就是紧俏货,一月能有5辆就不错了,早就给人买走了,而且还是一到货,就被全部清空。 她是真没办法了。 如果陈岳还想要,那就必须等下个月了,她可以做主给他留一辆。 不过陈岳考虑了一下后还是婉拒了。 这样的话就必须得去省城,留了也没用了。 “等等,红姐,还是给留一辆吧,也许我侄女用得着。” 转头,陈岳忽然又反悔了,对张红说道。 张红笑道:“没问题,你对你侄女可真好,你侄女来上班的话,吃住其实都不用家里管了,咱们百货商店提供住宿和饭菜,每月回一回就成了。” “那倒是好事儿,我就怕她还得每天骑车回去那么麻烦呢,那没事儿的话红姐我就先走了,还得去凑钱去。” “嗯,去吧,对了,那自行车还给留不??” “留呀,反正每月不是还有假吗??谢谢红姐啦。” “你跟姐客气个啥??那你就慢走啊,七天后应该没问题吧??我等会儿就去跟她说说。” “保证没问题。” 陈岳重重点头道。 见张红也满意的朝他点了点头,陈岳转头就对她挥了挥手告辞,而后施施然的走了出去。 离开百货商店后。 陈岳首先就摸出一包大前门,撕开口子,抽出一根儿点上。 美滋滋的抽了一口后,他这才转身朝另一头走了过去。 晚上回不去了,得先去招待所开个房间。 这年头,上县城都得住招待所,不然也没地儿住去。 找到招待所后,陈岳直接就开了一间房间,当然还是出示了介绍信。 也没打算住多久,就住到明天早上。 估摸还要去省城,住一晚也足够了。 价钱也不贵,一晚7毛,也不要其他任何票据,就有个介绍信,再给钱就成了。 招待所的环境放在后世不算太好。 但在这年头,相比乡下的泥巴屋子,那妥妥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。 而且住在招待所里边儿,不仅仅有免费的热水,还提供一餐晚餐。 虽然吃的不咋地,就一碗面条,没有加肉的油泼面,但填饱肚子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 陈岳对此也不在意,直接端到房间,关上门,就着两鸡腿,美美的吃了一顿。 然后就是洗漱睡觉。 这一天跑来跑去的,还真累了。 …… “啥??” “不回来了??” “咋就不回来了??” 陈岳在招待所躺尸的时候。 王家洼。 听到连夜从县城赶回来的陈爱国的话,高秀英还忍不住皱了皱眉。 陈爱国有些尴尬的解释道:“俺家大军不是结婚要自行车吗,县里没买到,小五就说帮俺去省城看看,估摸得好几天才能回来,对了,这里还有小五带回来的几只兔子和山鸡,婶儿你瞅瞅。” “还要去省城??他一人儿能成??哎哟喂,还真是几只兔子和山鸡,这小兔崽子,这是打哪儿弄来的好东西。” 看到陈爱国递过来的麻布袋子,高秀英解开后,立时笑眯眯的笑骂了一句。 没想到那死小子去回县城,还能给家里捎回几只野味儿。 就是这东西老费油了,高秀英有点儿舍不得家里的油。 “那俺可就不清楚了,小五儿有本事,比俺可强多了。” 陈爱国笑道。 高秀英道:“他屁的本事,你家大军不是还有几天就成亲了吗??那能来得及??” “俺也不知道啊,唉,走一步看一步吧,要是小五能带回来最好,没有的话,那就只能这么着了。” 陈爱国苦笑道。 高秀英哼道:“俺看就是给惯的,这十里八村儿的,哪家的闺女嫁人还要求一定要有自行车儿的??那样的姑娘就不能娶,娶回来也是个搅家精,爱国你可得想清楚了。” “俺那不是也没法子嘛,唉,婶儿你是不知道,俺都不好意思说,大军和那闺女已经..已经有了..” “啥玩意儿??有了??咋就有了,咳,俺说呢,嗨,那这事儿还真得怪你家大军,咋就那么急吼吼,你看这事儿闹的。” 看到陈爱国脸都臊的通红,坐在那里都不敢抬头了,高秀英顿时也不知道说啥好了。 她之前还奇怪爱国家大军为啥结个婚弄得那么仓促,感情是里头还有这茬呢。 这种事儿确实不大好对外说,怪不得女方要求那么多,陈爱国这个当爹的还愿意打落牙齿和血咽,感情这还真怨不得他。 大军把人家肚子都弄大了,孩子都有了,不赶紧成亲也不成啊。 要是再拖延一下,结婚的时候挺着个大肚子,还不得被外人笑话死?? 高秀英表示,终于理解陈爱国的难处了。 一时间也有些无语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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