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话的人赫然是义愤填膺的罗茜。 她满脸的震惊和错愕,不可思议的摇头看着时屿白,活像他做出这样的决定,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一样。 池欢迅速感觉时屿白周身的温度凉了下来,“罗同志,这和你无关。” 也许是时屿白潭底的冰冷唤醒了她,看着周围同事戏谑的目光,她很快意识到越界了。 不由讪讪的道:“我、我这不是替你觉得可惜吗?” 尽管罗茜的话说的委婉,但看向池欢的目光却毫不留情,宛如刀子在凌迟着她。biqubao.com 想表达的意思很清晰:怪池欢拖累了时屿白。 时屿白的唇瓣抿紧,潭底的光冷到了骨头里。 池欢见状,甜甜一笑,代替时屿白说道:“谢谢罗小姐的关心,但是不必了,这是我和时屿白的人生,我们有自己的选择。” 同事们这时候也不得不站出来圆场,“是啊,当老板有什么不好的?屿白之所以做这种选择,一定是赚的比咱们多。” “罗茜啊,你就别操心了,一会咱们好好搓一顿。” 罗茜嘴角僵的笑不出来。 看着时屿白和池欢牵手站在对面,有一种毁灭一切的冲动,但想到她的工作,想到她的前程,她还是死死的把这种冲动压了下来。 池欢和罗茜四目相对,清楚辨认出她眼底的敌意。 她和时屿白没在办公室多做停留,很快离开办公楼,准备离开,但没想到程家人和叶家人竟然还没走。 他们等在门口,见到她和时屿白出现,纷纷围上来。 打头说话的人还是程青青,她谄媚的挤出一个笑,对池欢说道:“欢欢啊,我们刚才商量了下,打算听你的,不过你要的数目不是小数目,得容我们两天,我们回去就去凑钱。” 池欢撩起眼皮,回答的又轻又快,“好啊。” “那我等着你们。” 说完,坐上时屿白的自行车后座,搂上他劲瘦的腰肢,双双离开。 程青青看着这一幕,眼底明灭着旁人看不懂的情绪。 “没想到这池欢竟真是平转了性子,这会儿竟然和时家的小子感情这么好。” 程母心情复杂的感慨着,在程青青的撺掇下,程家起了要娶池欢的心思,图的就是她手上丰厚的嫁妆。 如今算盘落空,说不失落是假的。 程青青看着两人的背影嗤笑了声,“我倒是要看看,他们的感情能维持多久。” 程母顿时来了精神,追问,“这话什么意思,你手里莫非还有他们什么把柄?” 程青青瞪了眼程母那没出息的样子,“嫂子,这个不重要,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凑到钱,尽快让子黔和明珠放出来。” 说起这个,程母的脸就黑了。 叶母见状也不免敲打起来,“亲家母啊,我们都知道你们中意池家的丫头当你们的媳妇,但现在既然子黔有了明珠,以前的那些事就让它过去吧。” “从现在开始,你若是还打池家那丫头的主意,就别怪我们叶家不客气了。” 叶家人并不知道叶明珠的打算,只知道不能让关系这么乱下去了。 “这是自然的,亲家母,你看,你家明珠也在里面,你们也早点回去想办法凑凑钱吧。” “手心手背都是肉,你们总不能置身事外吧!” “那怎么行?既然我们收了你们的彩礼钱,那明珠现在就是你们程家的人,你们程家不去想办法,还想连累娘家?” “没这个道理!你们若是打这个主意,那我们明珠转头就不嫁你们了!” 叶家的底气十足。 因为之前听程母口口声声说子黔多喜欢叶明珠,这才松口应下这桩婚事。 但女儿可以嫁,钱却绝对不能给。 “这、这……” 程母乱了方寸,别人不知道,她这个当妈的却比谁都清楚,程子黔到底有多喜欢叶明珠。 池欢那门婚事丢了也就丢了,但叶家这门婚事却绝对不能丢。 见程母不顶事,程青青又上来劝说了:“叶家嫂子,明珠好歹也是你们的女儿,我们程家的家境你也看到了,给你们的彩礼几乎已经把我们掏空了,你们若是不愿意出钱,不如先把这彩礼钱拿出来?” 见叶家的四个人齐齐变了脸色,她连忙发誓,“你们放心好了,这一百块钱,我们迟早都会还给你们的!” “我们子黔只要出来了,一个月就能赚二十多块,满打满算半年就能还给你们!” 叶母到底心软一些,刚要说话,就被叶大成的媳妇张翠华给打断了。 “这钱还不好说?听说明珠和子黔卖衣服进货掏了不少钱,他们俩虽然进去了,但是衣服还在你家吧。” “你只要把东西卖出去,那不就是钱吗?” 程青青听了脸色大变。 “大成媳妇,子黔和明珠就是因为卖衣服进去的,这叫非法经营!你这么出主意,这不是要害我吗?” 张翠华咧嘴一笑,“你要卖那自然是非法经营,但可以卖给池欢啊,他们不是办了个人营业执照吗?” “只要把东西给他们,钱不就到手了?” “而且这事和池欢有扯不开的关系,要不是她举报,子黔和明珠能进去?” “程姑姑,你嫁的好,口条也好,子黔和明珠能不能出来,就全看你能不能说服池欢了。” 程青青倒抽一口凉气。 虽然她嫁出去了,却早听说这叶大成的媳妇不是个善茬儿,这一接触,果然如此。 这整个叶家,虽然表面上是叶父和叶大成做主,实际上操纵一切的恐怕是她吧! 程青青沉吟的功夫。 王翠华已经把劲儿使到了程父的身上。 “程伯伯,这事你们家里回去好好商量商量,我们是诚心想和程家结亲的,可若是实在没缘分,我们叶家也不强求。” “你们也知道,明珠的年纪也大了,是时候找对象了,若是你们程家对她不满意,我们刚刚相看了隔壁村的王屠夫,他刚刚死了媳妇,给的彩礼多,也等得起。” “即便明珠要几年才能放出来,他说那也愿意等!” 王翠华不着痕迹的上着眼药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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