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哥……” 陆晓曼低着头,很难受:“你别说了,让我安静一会儿。” 陆父看着她这样子,也很不好受,吩咐一旁的陆心语:“别愣着,给你姑姑倒杯茶。” 陆心语乖巧的点头,连忙倒了一杯水递给陆晓曼:“姑姑,这是爸爸亲自给你泡的茶,他说你年轻时候在家最爱喝的就是这个了。” 温热的茶水入肚,还是熟悉的味道,陆晓曼的心情这才好了一点。 但想到时守直,她的神情又低落下去。 那日不欢而散,时守直竟然真的出去住了。 京城又只有这么点大,豪门的那点事儿压根掩不住,已经有好几个贵妇知道了她和时守直分居的事情,在暗地里笑话她了。 话传到了陆家,陆父大怒,让她回来。 “姓时的真是鬼迷心窍了,为了一个外甥女,和你分居!“陆父越说越气:“晓曼,爸不在了,但还有哥哥,一定帮你做主!那时家可欠着爸一条人命,他们敢对你不好试试?” 当年,时老爷子和陆老爷子一起出去谈生意,路上遇到车祸,时老爷子被困车中,情况危急,是陆老爷子生生把他从车里拽了出来,两人刚连滚带爬的出来,车子便轰地一声爆炸了, 要不是陆老爷子,时老爷子就得死在那一场爆炸中。 所以陆老爷子对他有救命之恩。 时老爷子也一直谨记这份恩情。 从此,两家交好,时常来往,陆晓曼便对时守直动了心。 那时的时守直,不过二十出头,一手赛车玩得厉害,人又英俊风流,荡然肆志,是所有京城名媛们的意中人。 十几岁的少女,最爱慕肆意不羁的少年,陆晓曼也喜欢得不得了。 时守直其实并不喜欢她,他不喜她强势的性子,所以,对两人的婚事一直推拒,但陆老爷子在一次意外中不幸身亡,临终就一个心愿,想要陆晓曼嫁给他。 临终之言,时守直无法拒绝。 陆晓曼这才嫁进了时家。 时守直为人宽厚,责任心极强,时老爷子又明事理,陆晓曼在时家的日子,尤其舒心,夫妻恩爱,羡煞京城一众贵妇。 “哥,守直已经给我放话了,如果我不接纳时九念,他就不回家住了。”陆晓曼越想越难受,时九念真是她的克星,都是因为她,她才被贵妇们嗤笑。 “他敢!”陆父冷笑。 “他们还打算给时九念开宴会,邀请京城名流携带子女出席,想在所有人面前,隆重介绍时九念的身份。” 陆晓曼低落道:“他们明明知道时九念就是时家的耻辱,这样做,不是让京城豪门耻笑时家吗!” 时九念是时婉未婚先孕生的,还是低嫁,就已经够丢人了。 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身份,现在他们居然还要给她开宴会! 时九念举止粗鄙,还不知道要在宴会上闹出多少笑话。 想到这里,一向好面子的陆晓曼更加难受了。 “他们把你气成这样,还有脸开宴会?”陆父冷笑:“晓曼,你放心,他们这个宴会开不下去!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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