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新婚夜,被偏执大佬亲疯了_第169章 想宰慕时川一顿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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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林同学,没关系的啊,班长和念姐不去,我们去!我们一定帮你把场子热起来!”大家热情的说着,不想林美雅太难堪。
  林美雅请大家吃饭,就是为了秦茗,现在她不去,她还请这群人吃饭干什么?
  林美雅心情不爽:“既然班长不去,那就改天再一起吃饭吧。”
  她冷冷的甩下一句,提着包就走了,连装都懒得装一下。
  她是高贵的林家大小姐,要不是为了秦茗,根本不会来这个破地方,秦茗都走了,她自然不会和这帮人继续装下去。
  留下A班众人尴尬的站在原地。
  林美雅还真是挺傲气的。
  不过谁让人家有钱有颜还有本事呢。
  天才服装设计师,是有傲气的资本的。
  ……
  “念念,你是不是不喜欢那个林美雅啊?”
  走在路上,秦茗好奇的问时九念。
  “嗯。”时九念淡淡点头。
  “那我也和她保持距离!”秦茗立刻说道。
  能让念念都讨厌的人,说明对方确实不是什么好人。
  她也觉得那个林美雅奇奇怪怪的。
  既然念念不喜欢,她就和她保持距离!
  “乖。”时九念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。
  秦茗:“……”
  为什么有种摸小狗的既视感?
  时九念把手放下来,“行了,你赶紧回去吧,我走了。”
  “走?中午一起吃饭啊!”
  “我中午有约了,我老公已经在校门口等着我了。”
  秦茗:“……时九念,你见色忘友!”
  她都陪她出来了,她还要去和她老公吃饭,而不是陪她吃饭!
  “唔。”时九念想了一下傅景琛那宽肩窄腰大长腿的魔鬼身材:“没办法,这个色的力度有点大。”
  秦茗:“……”
  时九念认真想了想,“要不,我把我哥喊出来,让他陪你吃饭。”
  秦茗:“!!”
  还有这种好事情吗!
  ……
  时九念走出校门,就看到了停在路边的黑色悍马。
  时九念拉开车门坐进去。
  傅景琛接过她的小书包,随口问道:“中午想吃什么?”
  时九念想了下,回答:“川菜吧。”
  “行。”
  时九念舔舔唇:“傅景琛,我渴了。”
  傅景琛看她一眼,把保温杯递给她,时九念喝了一口,温热的水,还是甜的,里面放了枸杞红枣还有冰糖。
  时九念看他:“怎么是热的。”
  她可喜欢喝冰冰凉凉的水了,不喜欢喝热的。
  傅景琛示意傅火开车去附近的川菜馆,才扭头看向她:“小日子要来了,最近不许碰凉水,不然有你疼的。”
  “哦。”
  时九念应了声,她都不记得小日子,傅景琛还记得清清楚楚。
  她还想为自己辩解一下:“可是我来那个,肚子不疼。”
  她甚至还可以吃雪糕呢!
  “那是你年纪小,再大点试试?”傅景琛语气低沉:“时九念,从现在起,你要学会养生了,过上保温杯里泡枸杞的生活。”
  时九念:“……”
  她并不想。
  “要听话。”傅景琛拍拍她脑袋。
  时九念瘪瘪嘴:“那我们去锦书饭店吃饭吧。”
  “嗯?”
  时九念笑得阴恻恻的:“心情不好,想宰慕时川一顿。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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