泪水也再次潸然而下…… 为什么陪在他身边的人不是她呢? 明明就是自己认识承光在先,自己先喜欢上他的……老天爷,为什么这样的爱,就只能被深深埋藏? 就这么见不得光呢? 不能在一起,又为什么要遇见? 如果不是那场车祸,她的人生可能会留下更多的遗憾吧? 每当难过的时候,想念他的时候,姜青黎都会这样安慰自己,占有了他二十年,也该把他归还了。 人生,又有几个二十年呢? 曾经拥有过了,就应该知足啊,不是么? 可对自己这样的安慰,却往往换来更深的内耗,茶不思饭不想。 但是,她不会再出现了……即使再难过,再痛苦,他也不会再去打扰陆家人。 看到承光过得好,姜青黎也为他感到高兴。 陆美玲没有收到满月宴的邀请函,这让远在荷兰的她十分生气,也懒得过去贺喜。 在荷兰,有记者撞见了她,便不免好奇地追问—— “陆小姐怎么还在荷兰呢?侄子小孩的满月宴您也不回去参加么?” “对啊,陆小姐,您怎么没回荣城?是没有买到机票么?” “陆小姐,分公司的工作是不是很忙?忙到连侄子当了父亲,都没有时间去贺喜?” 从某种意义来讲,她也是陆总的下属呢。 “让开!”陆美玲被问得很烦,差点对记者动手,嫌弃地将白眼一翻,转身离开了。 很快,新闻就出来了—— 说是这离了婚的陆大小姐,对侄子升级当父亲这件事情,是并不高兴的! 于是,就有了媒体这样猜测—— 【生了个豪门继承人,陆小姐不高兴也能理解。】 【君誉集团的第一继承人会是谁?陆悦心小朋友赢在了起跑线】 【陆悦心小朋友成了姑姑最大的威胁】 而这样的新闻,自然也被陆煜川看到了,因为媒体嘛,总是想搞事。 姑姑在媒体面前使脸色,不予回答地转身就走。 他冷哼一声,压根不在意。 “煜川。”佟桦看到以后,却心事重重,“你这姑姑,她很不爽啊?” “君誉集团就算是给她,她有这本事能接住么?”陆煜川都不想吐槽,简直从心底里看不上这对母子的能力。 “接不住,爷爷也不会给她,可是……野心这东西,这是人性啊,她既然生在陆家,又哪有不想要的道理?” 陆煜川搂过妻子肩膀,安慰道,“你知道吗?爷爷派她去荷兰,就相当于古时候的分配边疆,让她远离总部,翅膀硬不起来。” 佟桦也觉得这个姑姑跟韩云芝不一样,估计感化不了。 与其让她假惺惺变成朋友留在身边成为隐患,不如让她走远点。 这也是为了小悦心好。 毕竟陆柏川那家伙,曾经想害她们母女俩,是不是这姑姑的意思,也很难说。 满月宴一过,陆承光的身体一天比一天恢复了。 他甚至可以慢慢地站起来走路,不用借助拐杖,也不需要有人搀扶。 陆家老宅子里,一阵掌声响起,所有家人都在为他加油打气! “爸爸!太好了!终于可以站起来了!”陆煜川是最开心的,他拿出手机拍照,给父亲记录着这一刻。 韩云芝捂着嘴巴,激动得热泪盈眶。 陆老爷子也非常高兴,儿子康复了!这是天大的喜事! 医生说,不出半年,就能恢复成正常人那样,且没有任何的后遗症。 到时候说不定还能重返公司,父子俩一条心,把君誉集团再次发扬光大呢。 “老太爷,陆小姐回来了。”就在这时,有佣人走进客厅汇报。 所有人闻声转眸—— 只见陆美玲从院子里走来,她穿着一套紫白色小香风的套装裙,配了一顶同色系的帽子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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