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千依缓缓转眸,对上他温和的视线,两人相处,难得有像现在这样的场景。 他总是很忙,总是很冷淡。 收了收目光,喝了口温牛奶,林千依看向窗外的飘雪,微笑着说了这么一句,“药医不死病,佛度有缘人。” 慕白望着她,唇角露出浅浅的笑弧,也跟她一起看向了窗外,“刘小官雌雄兄弟啊。” 林千依微怔,转眸去看他,“你也看过《醒世恒言》?” 慕白点头,“这是我看过的,极少的结构充实完整的书,人物形象刻画鲜明,语汇非常丰富。” 林千依很高兴,有种找着了知音的感觉,“我很喜欢这本书。” “我也喜欢。” 于是,两人就因为一本明代的小说,有着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荟萃之称的《醒世恒言》聊开了……biqubao.com 这大大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。 整整一天,林千依都陪在小镇的书法培训班,直到傍晚时分,慕白才对她说,要护送她回城。 于是,他坐上了她的车,他帮她开车。 “那你明天怎么回来呀?上午有课吧?”她担心着这个问题,坐在自己车的副驾,还总是转眸看向他。 “我可以打车。”慕白握着方向盘,语气轻松,“我又不是小孩子,而且明天我父亲也要过来的。” 听到这样的回答,她才终于放了心。 就这么望着他,有点依依不舍,尽管路程还很远,也有点肆无忌惮。 “我脸上有写字吗?一直盯着看,小心我脸红。”慕白开着玩笑,目视前方,并不看她,但能感觉到她的视线。 林千依收了收目光,她靠在椅背,一点也不想跟他分开,还没离别呢,这心里就空落落的。 “最近拍剧还顺利吗?有没有压力?”慕白开启新话题,关心着她。 这是他难得的主动,林千依却高兴不起来,因为导演说了,明天开始停休,得加快进度拍。 也就意味着,她很长一段时间得泡在剧组,见不到慕白了。 而脑海里闪过那个带两个女孩的母亲美佳,林大小姐的心情更是糟糕。 于是,她转眸问他,“你这培训班招老师吗?你看我行吗?” 慕白跟她开着玩笑,“小店刚开业,我怕发不起工资啊。” “我不要工资,也不要你管饭!”她脱口而出,如果手头没剧,她还真打算来,“我可以当廉价劳动力。” 慕白边开车,边转眸看了看她,“小屁孩儿。”说完,他笑了笑,便又收回了目光。 女孩着急了,侧身问,“你什么意思嘛?看不上我?” “没有。” “我虽然字写得一般,不过我觉得我可以教孩子们写作文,可以带她们看书,做阅读理解。” “你有合约在身,剧都开拍了。”慕白并没有果断拒绝,“等你杀青了再说吧。” 他可能就是随口一说,但她却把这件事情放在了心上。 这天晚上,君誉集团,设计部的工作群里,由江楠总监发了一条@所有人的群公告—— 明天带薪放假,都在八点前,前往以下这个酒店三楼大堂喝喜酒,见证你们同事的婚礼,沾沾喜气,争取年底业绩再创辉煌。 很快,群里又一派热闹的景象,简直在欢呼! 能参加陆总跟陆太太的婚礼,这是值得炫耀一辈子的事情,是非常荣幸的! 而看到群消息的佟桦,久久盯着手机,直到晚上入睡之前,也没有等到陆煜川对她说些什么。 她明天要做新娘了???总觉是不太可能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本文链接:
http://m.picdg.com/161_161194/689641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