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惹她!江总的心尖宝贝会打架_第1449章 有意相护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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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知道那边说的什么,郑姐又是一番恭维,给宁儿使了个眼色,郑姐和丁总约定好了时间,把蜂蜜喝完后,郑姐起身,“宁儿,你帮我在茶坊定个位置,你就别过去了。”
  宁儿哦了一声,赶紧跑去定位置。郑姐自己过去和丁总见面了。
  丁总是个中年男人,前两年也刚离婚,结果最起码如丁总满意。
  郑姐想问问他当初是怎么操作的。
  刚见面,丁总就看着郑姐身后,“郑总没有带自己那个小助理?”
  丁总见过宁儿两次,对刚出校门还是校花的宁儿立马心猿意马。
  第一次想加宁儿联系方式,让自己的助理去找宁儿,打着互相学习如何做好助理的名号,丁总的助理留下了宁儿的联系方式。好在宁儿工作前,自己又申请了个工作号。
  第二次见面,丁总要敬酒,主要想是想灌宁儿。
  当时郑姐喝了,“容颜别喝酒,一会儿离开了给我开车。”
  “郑总,你给外边的代驾送点生意上门吧。”
  郑姐也笑着说:“主要我们两个女生,找代驾,我老公不放心,容颜的男朋友也不放心啊。”
  后来郑姐就不带宁儿参加这种应酬了,今天见面,又没带宁儿。
  不过两家合作关系在,郑姐问了律师的事情,丁总也给律所的朋友打电话问了一圈,推荐了几个比较厉害的律师。
  郑姐离开时,十分感谢,提出要请客吃饭。
  “郑总今天就不必了,改天带着你那个助理,我们多喊几个人,一起来吃饭。”
  郑姐笑了笑,“下次吃饭,都不知道她还在不在我公司干了,现在的孩子们,一点腰都不舍得弯。上次我带她去应酬,就让她去倒杯酒,她直接给我甩脸子走了。这样的,我都不知道能留她到什么时候。”郑姐编了个谎,表明自己下次请客可能不会带小助理。
  丁总也听明白了,郑姐这是想护着那个女生,不让他接近。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,想保护一个小女生,丁总也不自讨没趣,他说道:“看来郑总对这个助理是很喜欢,都这样了,还没舍得开除。罢了,下次请客,郑总过去了,自罚三杯。”那个助理,带不带都无所谓。
  郑姐点头,“一定。”
  送走丁总,郑总路上给宁儿打电话,让她下楼。
  宁儿在楼下等了一会儿,见到了上级的车,她坐在副驾驶,“郑姐,咋啦?”
  “陪我去趟律所,找几个律师。”
  “啊?哦。”
  宁儿在副驾驶没说话,到了刚才丁总推荐的律所,宁儿跟着进入。
  “你好,请问于菲锦律师在这里吗?”
  宁儿立马歪头,找谁?
  前台例行问了几句,起身,说道:“于律,有人找你。”
  于菲锦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来,看着来人,她自动跳到郑姐身后的小丫头身上,“宁儿?”
  “于姐姐,真是你呀。”宁儿呆愣住。
  郑姐也吃了一惊,回头看看自己的小助理,又看着好友通过打听给她推荐的律师界的一位新秀。“容颜,你又认识?”
  宁儿可爱的鼓嘴,点头。“她也是我婶婶的好朋友,崔学长以前喊得‘老于’就是于姐姐。”
  郑姐:“……”她这算什么!
  去了接待室,于菲锦因为前段时间翻盘了一个案子,名声大起,听说对方找了一个律师团队,想逃避罪责,于菲锦把有几十年从业经验的老律师都给干下去了。
  不止这行大家佩服她,就是她学校的导师,对这个学生也当个宝一样供着。
  前台接了三杯水,分别递给她们。
  只有宁儿喝了,既然都认识,郑姐也开门见山的说了,“我原来委托的是崔律……”
  宁儿在旁边喝完了水,又起身,自己去饮水机处接水。大冬天的,还是多喝点热水,暖和暖和,也别让皮肤干燥。
  婶婶现在就天天吼着山君宝宝让他多喝水~
  郑姐在和于菲锦聊天,说自己的情况。
  于菲锦听完了,“是这样,我说直白点。我刑事案件比较擅长,如果你们婚姻关系中有一方杀人找我没问题。但是离婚这种案子,我没正俊经验丰富。”
  自从那个案子让自己出了名,多少人打听着,借贷,离婚,还有各类纠纷都来找她。
  于菲锦现在论文都需要晚上回去熬夜写。
  “正俊和我的能力不相上下,工作认真负责。而且,找律师不要只认准资历,资历那么准的话,我上一个案子就不会赢。”于菲锦看起来很冷,并不好接触,“我这个话的意思并不是因为崔正俊是我朋友我这样说的,相反我们律所是相互竞争的关系。如果你选定我们律所,我可以为你推荐一位有三十年从业经验的律师,来接手你的案子。”
  宁儿在旁边已经喝了两杯水了,她看着纠结的郑姐,自己又默默喝了口水。
  突然发现,杯子又空了。
  她又要起身接水时,郑姐也起身了,“我还是选择崔律吧,多谢。”
  于菲锦也起身,和郑姐握手。“不客气。有案子最好还是不要找我,毕竟,我经手的都是,”于菲锦点了点‘刑事’两个字。
  宁儿跟着郑姐又走了,刚到电梯中,宁儿鼓嘴,“郑姐,你能不能等我几分钟呀~”
  “想去卫生间了?”郑姐对宁儿许多偏爱在的。
  宁儿不好意思的点头,“刚才坐着没感觉,站起来,就有了。”
  郑姐失笑,笑意情不自禁流露,“我在车里等你。”
  都走了宁儿又跑回去了,去到于菲锦身边,于菲锦都充满疑惑,“宁儿?”
  在知道宁儿的额窘态后,于菲锦拿着桌子上的纸巾,起身,“走吧。”
  “于姐姐,那个营营姐姐呢?”
  “你说营营啊,放假早,她提前回家过年了,她去向你应该问老崔。”
  送宁儿进电梯,于菲锦又转身去工作。
  崔正俊当晚收到了郑姐的答复,还是认定他,同时也说了见到他朋友的事情。
  晚间。古暖暖在家,抱着手机聊天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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