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暖暖看着路笙,气愤,“路啊,你笨呐。和席爷是仇家,就把他家的粮仓全吃完,报复他。” 路笙:“十辈子我也吃不完。” 古小暖就不服气这些没骨气的,“你给他生个娃,娃娶妻再生个孙一起吃,孙结婚再生重孙又多了一群人吃,还怕吃不穷他?” 路笙:“我这辈子不会给他生孩子。” 女人都沉默了,古小暖:“其实,要不是太突然,我也不想生孩子。”可关键那小老虎自个儿不知啥时候悄悄来敲门了,那来都来了,只能要这个小宝贝蛋了。 安可夏看着路笙怀里抱的闺女,“我可不是因为爱阿訾给他生的,生圆妞主要是为了我姐。” 陆映:“我没生。”但是她知道自己一定会生的。 从孩子又聊到了婚姻生活,是人免不了身上有缺点,是男人免不了被嫌弃,是老婆就免不了聚众吐槽。 连路笙都下意识的说了句,“甄席身上的烟味,我受不了,每次闻到都头疼。” 甄席看到她每次靠近自己,都皱眉,想离他远远地。 甄席以为她抗拒自己,直接用自己的‘法子’,让路笙和自己更密不可分。 所有人都吐槽了一圈,江太太道:“姐妹们,知道大家不容易,大家今年都再忍忍。明年我律师证拿到,第一年实习期要办好几个案子才能转正,明年大家再离,给妯娌我送个案子,我就不收大家的律师费了,保管把大家的利益最大化了。” 小山君刚才因为抢酒杯,被老爸揍了两巴掌小屁股,抱着扔出去了。小家伙听了妈妈的话,‘小话筒’又钻进男人们的房间,站在爸爸身边,小小的人儿仰着可爱的小脑袋,“爸,我妈说明年离婚。” 江总喝酒喝到一半,顿住。 一旁的白辰大笑,“江总,你这看来婚姻也不牢固啊。” “我硬的干妈也说了。”小山君看着白辰道。 白辰笑容收住,“你还有俩干妈说了吗?” 小山君也点头。 南宫家主和再拼酒的席爷都放下酒杯,“阿訾,你这闺女都有了,你老婆还想离婚,你得耍耍威风啊。” 南宫訾:“你还没娶到老婆呢,人家都想跟你离了,你先管好自己吧。” 颜某人很淡定,“明年欢迎大家回归单身大家庭。” 江尘御放下酒杯,“山君,再出去听听她们说的什么,进来告密。” “那宝的奖励呢?”小山君歪歪头可爱的和爸爸谈判。 江尘御用自己的酒杯,让宝贝儿子舌尖舔了一口小酒,“去吧。” 小山君出门了,几分钟后又跑进去了,“爸爸,哪儿说她给老江家也生了个小子,等时候到了,她抛抛的夫子,然后卷着小存款,去,去,天涯浪了。” 江尘御深呼吸,知道小暖宝的嘴巴说的是“抛夫弃子和浪迹天涯”。江总让儿子小舌尖再次浅浅的舔了下白酒。“再去。” 白辰:“儿子,你映映干妈说什么了?” 小山君忘了,又跑出去听。 南宫訾喊:“还有你安妈的。” “你新干妈的也听听。”席爷眼眸猩红,他醉态盯着干儿子,别人看来是渗人害怕的,小老虎惯是王,天地不怕人更不怕,何况是他干爹。他跑了,“宝知道啦,忙死宝了。” 小山君可谓是忙碌,反正谁说话,他扭头回去就找哪个爹。 小山君每舔一次,舌尖都是辣的,他小脸囧吧着,明明喝不惯,但和他妈一样好奇的性子,忍着也要舔一口。 还是古小暖先发现的不对劲,扭头看着来来去去,重点是好一会儿没闯祸的儿子,“江天祉,你两个房间跑来跑去的干嘛呀?” 小山君又去找爸爸,“爸爸,哪儿发现了,宝暴露了~” “嘴巴严一点,小暖知道你是小叛徒晚上会揍屁股,知道吗?” 小山君自个儿也知道自己办的事儿会挨揍,他从小到大没少为此事挨揍但是没办法,今天的诱惑有点大,爸爸都让他舔味道不一样的酒了。 下一瞬,古暖暖推开男人的包间,看着寂静的室内,和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。“挺安静的哈~” 她扯着儿子的小手腕,拉着出门了。 闻到儿子身上的酒味,古暖暖捏着他脸颊两侧的肉鼓鼓,让他小嘴嘟起,自己凑近闻了闻,“江天祉,你真喝酒了?” 小山君舔了下小嘴唇。 晚上,散场,各自领着各自的。 小山君被送给了颜干爹。 颜祯玉十分满意。 小山君第一次和干爹睡觉,觉得不适应。 晚上一直想去找父母,颜祯玉都不让儿子过去,“山君,来和干爹聊聊天,你过去了会被打屁股。” 聊啥? 小山君单纯无辜的问了,“干爹,你为啥没干妈呀?” 小山君想问的是,为什么这个干爹不给自己干妈,并非是问颜祯玉有没有干妈。 巧的是,颜祯玉也听到了。 “神仙都是单身的,凡人才结婚。” 小山君就‘神仙’一事和干爹聊到了半夜。 算账的人和被算账的人都是后半夜才睡的。 路笙最受不了甄席身上的味道,平时味道是她受不了的,可是谁能告诉她,喝醉后的甄席,是要把她打死吗!! 路笙有两次是被喝醉的甄席,乱挥胳膊给打醒的。 她起床,坐在床尾,甄席竟又对着她屁股蒙踹了一脚,路笙要不是身子稳,那一脚就把她踹地上了。而甄席对这一切浑然不知,翻身继续睡觉。 路笙拳头都捏紧了。 她怒然转身,找到甄席脱掉的衣物中,翻找他的枪支,结果找了一圈,什么都没有,在防着她。 路笙自从被捕后,从未外出过。 这一次,他要带着自己出来,提前警告她,“给我面子捡起来,我考虑放你回去。” 甄席承诺,从来都是真假参半。 曾对她说:“用你第一次接近我的本事,伺候好我,我满意了让你离开地牢。”她离开了,真因为甄席知道他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,所以很满意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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