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姐对我很好,她是对我最好的人。因为我爸妈想要个儿子,所以生了我。结果我是女儿,爸妈有些失望,但是我姐抱着我,她天天可高兴了,有了个亲妹妹。她天天念叨一句话‘膝下一妹子,幸福一辈子’。 我姐喜欢芭比娃娃裙子,她就把她喜欢的给我,为我订做裙子,所以我小时候裙子特别多,总是被别人羡慕。 小时候,被邻居家的叔叔和婶婶骗着去撑单杠,快两米的单杠,他们把我抱上去,然后都不管我了。我不敢松手,但是我胳膊也没劲,不敢动,一旦我松手,虽然不致命,但肯定受重伤。 我就一直哭,直到,我姐出门找我吃饭,听到我的哭声,那会儿我实在坚持不住了,我掉下去的一瞬间,是我姐扑过去接住我的,然后,我没住院,她为了接我,直接倒在地上,胳膊骨折了。 后来我爸妈心疼我和我姐,就去邻居家要个说法,结果对方压根不把我爸妈放眼里,还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,甚至骂我爸妈生不出来儿子。后来我才知道,那段时间我们安家落败了,邻居家积攒的新仇旧怨,故意把我挂在上边,给我家一个教训。 我姐也知道了,她因为救我,胳膊受伤,错过了她的比赛。” 南宫訾看着安可夏的胳膊,眼中迸出恨意,“现在那家邻居呢?” “不知道。这件事没多久,我姐就和南宫韦在一起了。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天,那家半夜传出来哭声,求饶声,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了。”安可夏那晚害怕,跑去找姐姐睡觉,发现,姐姐的卧室是空着的。 然后她偷偷去了门口,看到手臂骨折的姐姐,站在一个男人身边,她面无表情的看着邻居家的房子。 甚至还有人跑出来向安可春求饶,姐姐身边的男人直接一脚把女人踹到了台阶上,直到安可春说停下,晚上的哭喊声才结束。 次日,隔壁家中被搬空,此后安可夏再也没见过那家人。 安可春和南宫韦在一起后,安家被南宫家带着,算是重新崛起。 “高中的时候,我想当警察,我觉得警察是正义的化身。坏人看到警察,肯定会吓跑。可是我爸妈都不同意。因为在朝州,警察什么用处都没有,还不如去南宫家谋份差事。 但是我姐支持我啊,‘可夏,姐查了,Z市有个警察学校特别好,以你的分数还差一点,姐姐给你找个辅导老师,想当警察就去当。我妹妹,想做什么做什么。’” 高中时期的安可夏,模样稚气,带着几分青涩,“姐,咱爸妈不想让我从事这个行业。” 安可春笑着说:“安家,姐说了算。你只管报考,爸妈那里,交给我。” 后来,安可春真的去找父母说了,“妹妹只有这一个梦想,爸妈,你们想让妹妹的梦想破碎吗?” 安家夫妇也是担心二女儿,“可春,你说老二当了警察,她回来,在朝州,万一真的动起手来,那些帮派伤到咱老二怎么办。” 安可春不屑一笑,“其他地方我不敢保证,但是在朝州,哪个帮派敢伤我妹妹一下,南宫韦得给我跪下道歉!” “女儿啊,你不能总压着南宫少爷,万一有一天南宫少爷不喜欢你了呢?你既然是他女朋友,女孩子要学会温顺。” 安可春冷哼,“当他女人这么久,我也不是吃素的。” 知道安可夏讨厌朝州的黑暗环境,所以安可春让他去了Z市,刚去她不适应,几乎天天和姐姐联系,后来,渐渐的少联系了。 当她告诉姐姐,“姐,我喜欢了一个男生,他就像是黑色世界中的一道亮光,他很聪明,也很正义。” “那你就去追他啊。” 安可夏脸红,“我不会。” 后来,她失恋了,又和姐姐打电话,“姐,我好想你,我想回家了。” 她一开口,安可春就知道,“分手了?” 后来毕业,回家工作,她也听说了南宫家族两个少爷的斗争。 安可春那段时间天天和南宫韦在一起,安可夏再次告诉姐姐,“姐,你别和南宫韦在一起了。南宫韦又出手致人死亡,我去抓他,他就推出了个顶罪的。” “去,小孩子你懂什么。” 没想到,最后,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南宫訾,造反,把南宫家的人逼的死的死,伤的伤。 当了南宫家二十多年太子爷的南宫韦,死在了南宫訾面前,他眼都没眨一下。 一夜间,朝州易主,天变了。 那个手段狠辣,十几岁就开始抢地盘的男人成为了朝州新一轮规则的制定者。 就算是南宫家旧人对他投降,顺从他,也没有逃过南宫訾的惩罚。 安可春浑身是血,目光空洞的回去了,从此之后,安可春变了个人似的,眼中再无星光。 安可夏知道,她姐姐是爱南宫韦的。 什么都由着她来的姐姐,只有在南宫韦事情上,始终坚定的选择他。 路灯熄灭了,安可夏眼眶的热泪划过,她抬手擦过,又自嘲的笑起来,“……谁知道,一场宴会,你还对我一见钟情,而我姐又是你劲敌的爱人。你说你们南宫家到底什么眼光,怎么都只看上了我们姐妹俩。” 南宫韦因为安可春,安家在朝州无人敢惹。 南宫訾因为自己,绕了一大圈,保住安家。 要知道,安家可差点和他对手成姻亲。论关系,最该灭的就是安家和安可春。 南宫訾望着安可夏,想说的话,他心中一番纠结,而后又不要脸的说:“南宫家族的人,哪儿哪儿都不好,唯一一点好的,就是这个眼光。 说真的,你们安家俩闺女,不管是南宫韦当道还是我掌权,最后这南宫家女主人的身份,始终是你们安家的。” 时候不早了,南宫訾牵着安可夏走出这条长街,长街尾口,司机在等着。 坐在车中,南宫訾答应,“如果真有一日和安可春对峙,不到在最后一刻,我不会开枪。” “谢谢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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