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门狂妃:捡个世子来种田_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我会喜欢她?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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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温离坐在窗边很久,看着大街上的车水马龙,人来人往,脸色一片怅然。
  那个人太美好,太优秀了,他一直都想要抓住,可是却只能看着她的衣角从他的指间掠过。
  最终,她又淹没入人海,即便近在眼前,也远如天边,或者说,她和他,从来是两个世界。
  “公子,是不是家里出事了?”小童没有看过那封信。
  “家里相安无事。”温离道。
  “是银华公主那里找公子吗?”
  “也不是。”温离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,哪怕在这样的情绪下,他依然没有对小童的接连询问感到厌烦。
  “那公子有什么好难过的,当前学业要紧,其他的什么事都不值得放在心上。”小童才十五岁的年纪,压根就没有往情情爱爱上去想。
  “家里人都等着依靠公子呢。”
  是啊,温离想到家里,父亲已经四十来岁了,还在担任一个不太起眼的小官,他本来以为,这样安稳地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,可是银华公主的话给了他盼望。
  或许这个家真的可以瞩目一点,更上一层楼。
  这也是人之常情,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在意家族的荣耀。
  个人的情情爱爱或许在家族的面前真的算不了什么,温离感到身上又多了两分动力,刚才凝滞许久的消沉之气散去了不少,是的,自从他来到京城,就是为家族而活。
  哪怕失望,哪怕遗憾,他也只能向前看,向前走。
  温离闭了闭眼睛。
  如果,将来如果还有机会,他是一定要争取的,他发自内心地珍重那一个姑娘,他想要和她相守一生。
  眼下这样的情况,他也不好写信或者去见苏晓,如果暴露了,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。
  现在人在异地,背负着家族和个人的前程,又有诸多的不方便,心中再有什么不甘失落,温离也只能压着。
  他起身来:“回去公孙家。”
  小童背起书箱,跟在身后:“明天又要去见银华公主了,这个女人嚣张跋扈,稍有不顺心就会动怒,谁都得小心翼翼,每一次公子到她的面前,我都提心吊胆的。”
  温离道:“我只要做好我的本分就好,银华公主性子刁蛮了一点,但我相信,我拿出诚恳的态度给她治毒,她是不会为难我的。”
  “何况,我已经把她的发作之期推迟到二十天一次,明天还不是去见她的日子。
  这一次太医院选拔考试,虽然银华公主给太医院那边打过招呼了,但是温离的成绩实打实地就是第一名,要不然,那边友好地送个前十名,或者是让他顺利通过就差不多了。biqubao.com
  很多时候,外缘机遇不可少,但最关键的,打铁还得自身硬。
  虽然二房不肯接受这一门亲事,温离对苏晓仍然是满心的感激,如果没有她,就没有他今日,她是他一辈子要记在心头的人。
  就算哪一天他真的能够放下,没有了男女之情也是如此。
  “公子。”小童突然压低了声音,他在楼梯转口停下来,向四处看了一眼。
  “什么事?”温离看到他这样神秘的样子,有些奇怪。
  小童道:“我觉得,为了让公主一直照应公子,就算哪一天公子真的能够完全把她治好,也不用那么快,多给自己的人生留一点机会总是好的。”
  温离愣了一下,他这才发现,这个才十五岁的小童,居然有这样的决断和想法。
  虽然这和他一贯遵循的医德观念有所相悖,可是想到银华公主曾经伤害过苏晓,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他的未来,所以,他沉默了。
  “公子,在京城这种地方,人要学会为自己打算,公子现在出类拔萃,容易被人惦记,也需要银华公主的庇护。”
  温离微叹了一口气:“石头,以前是我低估你了,有你这样聪明的在我的身边,或许我在京城不会走得那么艰难。”
  石头是四年前进入温家的,他在忙碌之余,喜欢学知识,一开始的时候认字不多,后面经常跟他讨教,能看整本整本的书了,一有时间,便沉浸在书海里。
  温离因为专业的缘故,看的书主要是医书,到了这个地方,石头看的其他书就发挥上了作用。
  石头吐吐舌头:“小的愿意一辈子为公子尽犬马之劳,只要公子吃肉,给我一口汤喝就好了。”
  书法比赛之后,白南策还一直在宁郡,逗留了好些日子,时不时的就去苏家二房找苏敏玩。
  不过这一日,他接到了京城催促回家的信。
  “不想回去,回去做什么。”白南策扫了一眼,就把信扔到一边去。
  “公子已经离家太久了,老爷和夫人惦记也很正常,有哪一个父母不记挂孩子的呀。”阿城说:“这一封信来了,如果不回去,怕是马上又会来第二封。”
  “你写一封信回去,说我好好的,最多半年就回去了。”
  “半年。”阿城惊到了:“公子还要在这里待上半年,为什么?”
  白南策白了他一眼:“本公子的事情,你问来问去做什么?”
  阿城一想就明白过来:“公子不会是因为苏家三姑娘吧?”
  “去,我就觉得这里好玩,跟她有什么关系?”
  “这里有什么好玩的?没有多好吃的菜肴,也没有特别好玩的景点,公子觉得这里好玩,大概是因为三姑娘的缘故。”
  白南策沉吟,难道阿城说的是真的?或许他心里面也明白,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。
  “这丫头古灵精怪的,人挺有趣,想和她多玩玩也很正常啊。”
  “我觉得公子就是看上那丫头了。”
  白南策一听,立刻板起了脸:“胡说八道,你看我哪里像喜欢她的样子?这丫头说话总是损我,又不是那种温柔似水的姑娘,你觉得我会喜欢她?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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