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门狂妃:捡个世子来种田_第九百七十九章 发疯的根源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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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些乞丐经过苏燕的身旁,色眯眯的眼神盯着她裸露出来的肌肤看。
  好在现在是大白天,这些乞丐不敢造次,要是到了晚上,不然苏燕这个样子出来,很快就会被乞丐拖走。
  “你这个破落户都会有举人相公,我看你真的是疯了吧?”这个衣铺的老板冷嘲热讽:“光天化日做白日梦,再到我家铺子捣乱,报衙门来抓你。”
  苏燕被老板吼住了,脸上出现了害怕的神色。
  “我要卖衣服,我要当举人夫人。”她喃喃自语地说着,又朝另一家铺子走去。
  “大堂姐以前多风光得意啊,想不到有一天会变成这个样子。”苏敏也捧着一杯奶茶来到苏晓的身边。
  “你知道她发疯的根源是什么吗?”苏晓道。
  苏敏用受教的眼神看着二姐。
  “是因为她想靠别人来负责和拯救她的人生,她从来没有想过自立自足,自己努力。”
  “有一天,她想要依靠的人倒了,便觉得此生无所仰仗,所以心态失衡,发了疯。”
  苏敏不由得想起来,他们家三姐妹,哪一个不是自立上进,才有了今日。
  紧接着,苏燕又被赶了出来,不是赶,是打,这家衣铺老板拿着鸡毛掸子,毫不留情打在她的身上。
  “疯丫头,上次来了警告你,这次你还来,偏要受打,你才长记性。”
  苏燕一边哎哟哎哟叫着,一边捂着头。
  正当她要转向这边的时候,苏敏和苏晓转身,旁若无事地走了。
  虽然不怕这样的人,但还是不要惹上一身骚好了,碰到疯子,最好的做法就是离远一点。
  哪里知道,苏燕的目光投向了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苏锦记,她嘿嘿地笑了起来,拔腿就往那边跑去。
  “二姐,大堂姐不会要你买下她做的衣服吧?”苏敏看到这样的情形,皱起了眉头。
  苏晓不担心,因为苏锦记苏燕根本就进不去。
  苏燕大概是觉得有望了,跑起来也是手舞足蹈的,路过的行人都用那种鄙视不解的眼神看着她,一边议论着一边摇头,大概也是在说从哪里来的疯子。
  果然,苏燕在还差几步到苏锦记门口的时候,就被小秋拦住了。
  不过,苏燕不管不顾,就要推开他的手往里面冲。
  小秋寒着脸,拔出了剑。
  苏燕看到露出了真家伙,顿时吓得一个哆嗦,脚步迈不开了,不过她对小秋举起了手上的破衣服。
  小秋冷冷地说着什么,大概是让苏燕滚。
  衣服卖不出去,苏燕哪里肯走人?又对小秋紧走了两步,衣服都要贴到他的脸上去了。
  小秋这下子忍无可忍了,手上的剑架到了苏燕的脖子上。
  苏燕终于扔下了她的破衣服,哇哇哭着跑远了。
  小秋用剑挑起那件衣服,扔到了垃圾篓子里。
  姐妹俩看了一场好戏,不知不觉,奶茶都要喝光了。
  “活该,以前是怎么对我们的,说的那些话,我到现在还记得。”苏敏冷哼一声。
  以前苏燕觉得王辰安一定能够顺利考中举人,她也会如愿嫁给他当举人夫人。
  所以嚣张放肆,不仅仅看不起他们二房,村里任何人她都瞧不上。
  哪想到后来变故,面目全非。
  “大堂姐太着急了,王辰安马上就要考秀才,考中了三年后又可以考举人,总的也不过是四年多的时间,可是大堂姐就这样疯了。”苏晓道。
  退一万步说,苏燕就连王宝钏挖野菜的精神都没有。
  有的时候,人什么都不用做,只需耐得住性子去等。
  王辰安真的中了举人,苏燕拿出那一纸聘书,再不管怎么样都是一个侧夫人吧。
  虽然这样附庸的人生不值得提倡,但这是这一类人,唯一可行的途径了。
  真是干啥啥不成,犯蠢却是第一名。
  “不过二姐,以王辰安的才华,还是有可能中举人,要是那一天他来对付你怎么办?他心里面可是记着仇呢。”
  苏敏说完,又觉得这些话多余了。
  墨公子那样的身份,就连大理寺都能够完全压制,一个举人官又算得了什么?
  “那就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了。”从苏晓的角度来说,不用墨奕出手,王辰安她就能轻松对付。
  人的财富到达一定的程度,是可以压住一定级别的人的,更不要说一个小小的举人官。
  当然,这是最差的一条路,不得已她不会用,她还有更好的办法。
  很快,听说苏燕挨个去书院找王辰安,结果都被赶走了。
  王辰安现在不在东大街书院,他去了西大街。
  他不断认爹,成了十里八村的笑话,他格外珍惜这一次来之不易的机会,所以暂时不会来招惹苏晓。
  就连回南村杨家也是在晚上,偷偷摸摸的。
  他在心里面暗下了决定,等到一飞冲天,一鸣惊人的那一天,他骑着高头大马,敲着锣鼓回村,让那些瞧不起他的人好好看看。
  这一天苏家二房的人回村子,在路上碰到了披头散发,狼狈脏污的苏燕,看样子,应该还在地上滚了好几圈。
  她口中喃喃自语:“没有衣服了,做不成举人夫人了,回去做衣服,对,多做几身。”
  二房的人没有一个同情她,马车从她身边经过。
  苏燕马上认出来是二房的人,拔腿就追了上来:“等等我呀,走路脚疼。”
  苏敏一脸嫌弃地一甩马鞭,马车跑远了。
  冯氏面上似乎有些感慨,原本苏燕好好的一个人,样貌也是村子里面出挑的,没想到却落到这种地步。
  人啊,不往后走,还真不知道命运是什么样子,所以不管什么时候,都要好好活着。
  这段时间,家家户户栽种的玉米都丰收了,苏晓说的那些做法也很快传播开来。
  这到了村子口,就闻到一阵玉米的香味,苏晓敏锐地闻出来,有的是在炒,有的是在煮,有的是在烙。
  等二房的人进家,就有好几个村妇找了上来,有的端着玉米饼,有的端着玉米棒子,还有的捧着几斤玉米面,磨得很是精细。
  热情地唠嗑了两句,大家放下东西,婉拒了二房的挽留,回家去了。
  “大家真好。”冯氏说。
  “正是因为大伙儿好,咱们才时不时回来,这一份邻里乡情,也是珍贵难得啊。”苏洪友道。
  他们在城里也住了有一段时间了,可是左邻右舍是谁都不认识。
  村子里这种互助互爱,是城里所欠缺的。
  吃过饭后,村里有个婆子登门,要来跟二房租地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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