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幕僚顿时有些沉默,京城的高门贵女他们都知道,这姑娘怕是身份不高。 听公子的意思,这姑娘以后是要当公子的正妃啊。 不过,既然公子坦诚出来了,便是要他们准备着,以后有这方面的阻碍,要他们一起想办法。 他们就是拿钱办事,给主人家解忧的,不会管主人的私事,只关心主人有什么需求。 “这姑娘额头饱满,眉眼之间都是聪慧之气,陪在公子的身侧,是好事啊。”一个稍微会看点相的幕僚说。 墨奕不置可否。 能够遇到她,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,他只用保她一生安稳富贵,不想从她身上汲取索求。 墨奕正在说事情,白南策也不好打搅了,又跟着苏晓的身后出来。 “苏姐姐你听见没有,莫大哥说了,以后要娶你。” 苏晓一个头两个大,真是年纪轻轻,嘴巴没个把门的。 “咳咳,真的啊,我没听见。” “上次墨大哥也是这样跟我说的,当时我就寻思着,苏姑娘除了长得好看一点,还有什么优势呢,后来我知道了,你这样全面的优秀,就算在京城高门贵女里也难找。” 苏晓被他这样夸得天花乱坠,嘴角抽了抽。 “你再这样夸下去,我就骄傲了啊。” “苏姐姐有的是资本骄傲。” 苏晓有点确定,这个白南策真的成为他的小迷弟了。 “好了,我要去忙了,你随意吧。” 白南策是住在海云天,既然如此,她就不安排住处了。 白南策心想,大晚上的,苏姐姐还在忙碌,苏三姑娘也在勤快练习书法,难怪两个农村出来的女子能大有前途。 命运有天注定的成分固然不假,但同时也把握在自己的手中。m.biqubao.com 白南策看多了高门贵族的糜烂荣华,那是一出生就浸淫在富贵窝里,人生平顺,甚至不少子弟因此躺平摆烂,家族一代代衰落下去,对于这样破茧涅槃又不断向上的人生,他倒是多了几分兴趣。 “现在京中的情形的确不太乐观,皇上似乎有收回燕王府一部分兵权的意思。” 大厅里,一个幕僚说道。 “可是除了燕王,谁能够有十足的把握抵挡得住北匈奴的南下侵袭?” “上一次北匈奴派了使者来,想要求娶银华公主,可是却派了别的公主和亲,北匈奴多少还是有些成见。” “世子,在下觉得,皇上要收兵权就收回去吧,只要北匈奴南下,在打仗中受挫,还不是要请燕王出手。” “我倒是以为,到现在皇上还没有放弃要把银华公主嫁去燕王府为世子妃的念头,这暗中放出来的消息,不过是施压而已。” 不知不觉间,墨奕的眼里已经染上了一抹冷色。 他也是预感到了,皇帝还有这个打算。 现在燕王府的地位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,但终归上面有人,还是会受到压制。 前面万贵妃中了玫瑰斑毒,银华公主又差点嫁去北匈奴,这样的巧合,天家不会不明白,还想把银华公主往燕王府里送,这就是不知数了。 燕王在信里让他暂时不要把苏晓带去京城,这个决定是对的。 要不然,苏晓也会被天家给盯上,可能有去无回。 这些幕僚说了这许多,可是墨奕都没有开口,大家也渐渐停了下来,看着他。 “这件事公子如何打算?” “让人提醒银华公主一下,让她注意自己的处境。”墨奕对阿锦吩咐。 解药十天给一次,不给就得死,银华公主知道怎么对皇帝说。 没有人不惜命爱命,就算再想嫁到燕王府,也不比命还重要。 阿锦明白公子的意思,立刻去办了。 “公子,如此不是长远的打算,只怕还要做进一步安排。” 这些幕僚,当然也知道墨奕的一些动作。 “只有一条路可以走,但现在不是时候。”墨奕修长的手指缓缓抚着杯盏。 这些幕僚隐隐感觉到,相互对视了一眼,原来他们选择跟随的人,竟有这样的气魄和胆量。 有一位压低了声音:“公子,这样的风险是不是太大了?” “等到了那天,一切准备充足,风险还会有多少?” “公子被追杀,到现在崛起,用了快三年的时间,到那一天,起码也要十年吧,这十年,不知道又会有多少变故。” “用不了十年,三年就够了。” 男人的手指无声,可是所经之处,却有淡淡的裂痕在滋生蔓延。 三年,这些幕僚都有点惊道,再看公子,这种疏漠幽寂的气息里,有一种稳操胜券的决然意味。 他们不由得想到,如果他们跟着公子成就了这一番伟业,起码可以荫庇家族十代人。 如此一来,浑身就增添了几分动力。 虽然风险大,但是收益也大啊。 不晓这几天很赶,十天的时间,就把六十身衣服做好了。 现在苏锦记里进了几个绣娘,她只用把打版图册做出来,做衣服的事情是绣娘来,这样,效率就提高了许多。 田管家把这些衣服一身身仔细看了,从头看到尾,脸上都是满意的神色。 “不愧是苏锦记,不愧是苏姑娘。” 这些衣服不仅款式新颖,美丽,让人赏心悦目,而且每一处都合乎身份,没有半点偏差,可以想象上身的格调。 然后田管家就痛痛快快地把尾款付了,总的一共是三万两,订金付了三千两,尾款两万七千两。 缩小接过银票,心想这些京城高门贵族还真是有钱,买衣服花几万两银子,眼睛都不带眨一下。 “苏姑娘,相信我们以后还会再有合作的机会。”田管家知道,他可以回去圆满交差了。 “好,田管家到了京城,别忘了宣传一下咱们苏锦记的定制。” 苏晓说完,义恒从那边跑了过来,手上带着好几份奶茶,都是大杯。 “这是我们苏记炸土豆店新开发出来的饮品,田管家和几位大哥路上口渴了,可以饮用解渴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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