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晓和苏敏也赶来了这里,此情此景,让姐妹俩都皱起了眉头。 这做人真的可以一点脸都不要吗? 周应被这一巴掌打得七荤八素的,差点就站不稳,等他反应过来,拔腿就跑。 大家当然也懒得去追这个人。 冯氏摇头:“也不知道是周应自己的主意,还是有人让他这样做的。” “娘,周老三一家子都是这个鬼样子,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。”苏晓说。 “随他们了,反正现在和他们也没有什么交集。”冯氏想到亲姐姐大冯氏这个样子,也只有心寒和失望。 “苏姑娘,还有字帖卖吗?”这时,来了两个书院的学生。 “抱歉,已经卖完了。”苏敏歉意地对他们笑笑:“明天再来吧。” “三妹现在的字帖卖都卖不过来,数钱数到手软呀。”苏晓笑道。 很快三妹就会成为一个小富婆,拥有自己的小金库。 而这,都是三妹一个字一个字练出来的。 今天算了算,苏敏挣了三十五两,她也把自己的钱存到钱庄里,现在用利息可以买一些女子用的小物件,像头饰啊,亵衣亵裤那些,等到钱多了,用利息就可以买笔墨纸。 中午,苏兰就把叫花鸡包好,放在灶洞里煨烧着。 等大家赶到南大街,叫花鸡差不多好了。 等到做好几道家常菜,青阳砸开叫花鸡外面包裹着的泥土,这个季节没有荷叶,就买的风干的荷叶泡软了包里层,打开一股荷叶的香味,夹杂着鸡肉本身的鲜香,让人口水肆流。 这已经是这段时间吃的第三只叫花鸡了。 “快要到夏季的时候,采了新鲜的荷叶,味道会更加的清香。”苏晓说。 苏兰掰下两个鸡腿,二妹三妹一人一个。 “我倒是觉得这种隔年的荷叶,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。”苏兰笑说:“怎么说呢,陈香也迷人。” “看来大姐又看了不少诗书呢。”苏晓打趣。 “二妹教我认字,我当然不能荒废了。”苏兰觉得,自从识字以来,她内心丰盈了不少,不再像以前那样患得患失了。 虽然女子不能学考功名,但学了知识以后,整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,很多道理都想得透,看得开,也放得下。 “咱的三个丫头啊,都是文化人。”冯氏骄傲说道。 苏洪友脸上也带起了笑意,由衷地自豪,就好像三个女娃子是老天赏赐给他们的。 青阳忙里忙外,杀好了鱼,又在院子的菜圃里扯了姜来洗。 这个院子的前主人把菜圃里的姜葱蒜都全部留给了他们。 再做好这一道鱼汤,就可以开吃了。 苏洪友看着这个女婿,眼里都是满意。 不过他算着时候,潘老爷应该要把伤养好了,到时候潘家人会不会来这里捣乱? 想到这里,苏洪友皱了一下眉头,他开始为大女儿担忧起来。 的确,前几日潘老爷的腿伤好了,又回到了府衙忙碌公事。 不过,自从那一次府衙大人警告过他,以后都回避着他,好像他是什么瘟神一样。 潘老爷就知道,苏家二房已经把这个关节给打通了,府衙大人根本就不想他提这件事,看来有钱真是能使鬼推磨啊。 当然,潘老爷想不到墨奕那一层。 算下来青阳和苏兰已经成亲一个月了,这一个月来,潘夫人吃不下睡不好,人显得更加脱相。 想到那一个女人霸着她的儿子,还背着他们这一边的父母私底下成亲,住在另一个城里逍遥,潘夫人真是浑身都不得劲。 潘老爷一进入院子,潘夫人就迎上来问:“怎么样?你跟府衙大人提了没有。” 潘老爷一脸的晦气沮丧,取下身上的配剑,挂在架子上。 “现在府衙大人吩咐我做什么事都不直接传达,只是让师爷转告我,我去见他,他更是不见,还敢继续去纠缠,当心哪一天官帽子不保。” “那怎么办啊?难道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贱人霸着我们的儿子,在外面逍遥快活,连最起码儿媳该尽的义务都不尽,我可是听说了,她身上有一万两陪嫁,还搭了一个铺子和好几亩良田啊。” 潘夫人恨苏兰是恨,可是想到那一万两银子,也的确是心痒痒。 这些年来,潘老爷徇私枉法的小动作也有不少,积累了上万两的家财。 所以这一万两在潘夫人的面前,还是很够分量的,他们用不正当的手段积攒了一辈子才有这么多,而苏晓一天就有二三万两,潘夫人一想到这点,就感到五脏六腑都有蚂蚁在爬,在啃噬。 这些银子要是用来帮助潘老爷,不说位高权重,至少也能坐上五品。 往上升一级,需要的银子起码是五万两起步,本来按照原来的计划,借着苏兰作为跳板,潘家能够从苏家二房源源不断拿到钱财。 可是在成亲前,这个打算就已经被苏晓给识破了,现在苏家二房,潘夫人最恨的已经不是苏兰,而是苏晓。 潘老爷也是很想念那一万两银子,可是他也知道,现在去卖好脸色,苏兰是不会上当的。 他埋怨了一句:“早知道会这样,就让他们成亲后再来拉拢,就不会这么麻烦了。” 潘夫人听出潘老爷有责备的意思,她脸上更加不满了。 “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好,还不是为了你升官,为了咱们家发大财,二房那么多家底,难道你就不眼馋?不说成亲后从那个丫头身上捞东西,早一点给他们好脸色看,他们说不定还会多给几万两的陪嫁呢。” “你要怪,就怪苏晓那个死丫头。” 潘老爷子满心的是气,今天他又去见府衙大人,不仅仅吃了闭门羹,师爷出来,脸色已经是相当的不好了。 还劝告了他一句,这种事情只是上不得台面的小事,下次再来麻烦大人,可不敢保证大人会是什么样的态度。 潘老爷子隐隐有一种感觉,好像是因为他在府衙当差多年,府衙大人才给了他再而三机会,但人的耐心毕竟是有限的,再下一次,怕是真的有风险。 “苏晓到底给了府衙大人多少银子。”潘老爷子咬牙切齿道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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