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门狂妃:捡个世子来种田_第七百六十章 仗义的沈老板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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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等到天开始黑下来的时候,饭菜摆上了桌,赵老二和赵老四夫妻也从宁郡回来了,今天的土豆粉也卖完了,大家心情都不错,买回来大包小包的东西,菜啊布料啊面啊那些,还给孩子们买了糖和饼。
  孩子们蹦蹦跳跳围上去,个个脸上都带着期待和雀跃。
  现在家里条件更好了,每天都有糖吃,这日子是过得有滋有味的,小娃娃们脸上都泛着红光呢。
  还给女娃子们买了好看的头花,个个迫不及待地戴在头上,又跑到铜镜面前去看。
  说实话,苏洪友看到赵家这样和谐融洽的氛围,还是有点羡慕。
  再看看赵老太太和赵老爷子,也是一脸的祥和,赵老爷子年纪大了,平时不怎么管事,把家里主要交给赵里正打理,这样一来和小辈之间的矛盾就少了许多。
  赵老太太很慈祥,六十来岁腿脚还很利索,总是闲不住,去跟媳妇们抢活儿做。
  再想想苏老太,再想想大房和二房之间的那些矛盾恩怨,苏洪友内心真实感慨,这人和人之间差别太大了。
  冯氏知道苏洪友心里面的想法,作为苏家的儿子,苏洪友还是很希望一大家子和和睦睦,可是苏家大房却是这个样子,让人失望,也让人寒心。
  苏洪友很快就想开了,他是羡慕这样的相处,但是各家有各家的情况,也不能强求,至少二房一家子都好好的,三弟也开始出人头地了。
  凡事都要求完美是不可能的,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,多想点好的,那些不好的不必去在意。
  饭菜摆上了,一桌子散发出很地道的香气,不仅仅有鱼仔儿,还有一大盘小虾米,都炸得金黄发亮,蛇肉羹,炖鸡汤,凉拌猪头,卤猪肘子,也是应有尽有,另外还有几个素菜。
  “大家吃,酒菜简单点,不过心意在。”赵里正乐呵呵笑着,端起酒杯敬客人。
  “苏二兄弟,我先干为敬了,你随意。”
  赵老爷子身体不太好,不喝酒,也以茶代酒,给苏洪友敬了一下。
  “赵大伯,您是长辈,我敬您才是。”苏洪友赶紧敬回去。
  赵老爷子把手一摆:“要我说,你们苏家二房还是恩人哪,要不是二丫的这个主意,咱们家的土豆也不能卖出这样的价钱。”
  一天二两多银子,这快一个月过去了,他们也小小发了一笔啊。
  所以赵家人看苏家二房的眼神,都充满了感激。
  实际上,赵家万家宋家卖土豆粉能够站稳脚跟,也是因为不断改进了汤底的味道,赢得了客人的喜欢,所以现在就算卖土豆粉的人多了,也根本就打不过他们。
  照这样的情况下去,三家人包括万倩家,只怕要租个门面来做土豆粉店了,要不然每天都要来回搬东西,也是很辛苦。
  苏晓想到,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栽种土豆,生土豆价格低贱,可是边防营却在按照原来的价格收购他们家的土豆——
  等于说是在做亏本的生意。
  这,难道是墨奕的意思吗?
  她寻思着等到下一次墨奕回来,她有必要跟他说一下,要不然被人知道了,怕要说他特意照顾她家的土豆生意,是在徇私。
  要是按照现在的土豆价格收购,一文钱就是三斤,可以说是少几倍的价格,这对于军营来说,实在是太划算了。
  这种需要节省军费开支的地方,实在是没必要做出这样的浪费。
  吃好后,大家在赵家坐了一会儿,男人们吃茶烤火,女人们也是围着一个火炉子,说说笑笑。
  等回去后,天已经黑透了,苏晓迫不及待把她的心得融入到原先的创意里,画好了两身打版图。
  画纸上的两身衣服,隐隐透出一种贵气和闲适,而这,正是京城地区的特色。
  和那些沈家送来的衣服相比,苏晓终于看出一点感觉出来了。
  第二天,苏晓亲自把那些衣服给沈家送回去。
  “沈老板,我想问一问,你下一次去京城是什么时候。”苏晓道。
  “苏姑娘是有事?”
  “是这样的,我打算托沈老板到时候买些京城时兴的衣服回来,除了衣服的费用,我还会出一些辛苦费。”
  沈老板乐呵呵一笑:“小事一桩,我最近不去,让人去走一趟不就是了?”
  “至于什么辛苦费跑路费都不用,苏姑娘不必跟我客气,小意思。”
  苏晓有些感动,看来,沈老板的确是把她当成朋友了。
  “那就有劳沈老板了。”
  沈老板不要,不过苏晓是会给的。
  回到苏锦记,义恒对苏晓道:“苏姑娘,青阳完成第二个任务了,他说第三个任务如果顺利的话,半个月就可以回来。”
  “那他没事吧,有没有受伤啥的。”
  苏晓不仅仅是给大姐问,青阳作为她的伙计员工,她当然也是关心的。
  这一次义恒没有犹豫:“进展这么快,要是伤筋动骨了肯定是做不到的,而且,上次苏姑娘给的那些治疗内伤的药,青阳还没有吃完呢。”
  时间久了,苏兰对青阳的思念与日俱增,苏晓经常看到大姐独自一个人落寞,青阳回来了,她才会真的开心起来。
  可那个时候,他们也要面临着挑战和压力,苏晓的眸子冷了一瞬,她会帮大姐赢了这场仗。
  沈老板的效率很快,不过是三四天的时间,他的人就从京城带回来了三百身衣服。
  每一身衣服都是现在时兴流行的,为了节省苏晓的开支,买的都是一般的料子。
  苏晓把衣服的成本费给了沈老板,至于辛苦费,沈老板坚决不要。
  他仓库都给苏晓使用了,还差这么一点辛苦费吗?
  苏晓也不勉强,但是记住了沈老板的这一份恩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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