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门狂妃:捡个世子来种田_第七百四十四章 不得抬着回来?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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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今天还要去悬壶医馆,不过这里有义恒接待那些加盟老板,苏晓去得也轻松些。
  这段时间她忙着做衣服,可是没也没有放弃学医,师傅给的那些医书,她是腾出时间看了的,这是一个傍身的本事,她挣再多的银子也不会丢弃,反而要精益求精,或许这样以后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。
  跟以前一样,把那些问题跟师傅讨教,不过现在苏晓需要问的问题越来越少。
  “小苏你有没有发现,你问的问题少了,但是也深入了。”方大夫捋着胡须,脸上带着满意。
  提问也是测试一个人认知水平的法子,有的问题是很多人根本就想不出来的。
  而提出来了,经过详细的解答,脑袋里的知识就会更上一层楼,从而超出别人一大截。
  “师傅,我每天都在学习,而且在师父的教导下,我不断进步。”
  苏晓觉得师傅就是她的指路明灯,如果没有师傅,或许她在商务的繁忙中,会荒废医药的学习,学得零零散散,隔三差五的间断,这样就不成多大气候。
  要知道古代的医药知识系统和现代还是有不小的区别,她到现在才完全把这一套给区分清楚,在古代的医药知识上进行了深造。
  可以说现在她的身上,有两套独立并行的医学知识,虽然现代的更先进,但是在很多疾病上,古代的药材搭配起来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,而且没有什么副作用。
  再说她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把那些仪器和西药给拿出来。
  学到了知识,苏晓心里面是很满足很骄傲的。
  方大夫点头:“小苏你赚到了那么多银子,可是却不忘初心,不愧是师傅的好徒弟,这样的习惯你要保持下去呀,才不枉费师傅的期待。”
  赚钱的时候出手决绝,点子多,学习知识的时候又是那样的用心,而且倾注了心血,进步很大,这一点很好。
  “嗯,师傅,等到以后真正学成了,我要在这个方面著书立学,把师傅的心血,还有我的探索,呈现在世人的面前。”
  她是女儿家,不能去考太医院,可是她有信心,她写的医学册子会扬名天下,到时候师傅也跟着脸上争光,她不会让师傅白白付出,万年籍籍无名。
  “好,师傅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,等着我的徒弟大放异彩。”方大夫心里都是期待。
  一开始收这个徒弟的时候,苏晓拿出的很多偏方出人意料,也有极佳的治疗效果,但是在正统方面,她还要经过很系统的学习,经过快两年的时间,她也差不多做到了。
  苏晓是想给师傅交代,也给自己一个交代。
  师傅呕心沥血,她也每天都在学习,是要见成果的。
  虽然她现在很年轻,但说不定过两三年以后,就可以著书立学了。
  师傅精神矍铄,身体棒,完全能够等得。
  今天温离跟着师傅上山采药去了,所以就没有来医馆子实习。
  “温公子一大早就出去了,还让我们转告苏姑娘一声。”一个大夫道。
  “好。”苏晓说。
  再过一年多的时间,温离就要去考太医院培训班了,如果能够考上,再过两年,经过考核合格,就能够进太医院,而这两次考核,竞争力大,题目也艰难,能够突围出来的,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。
  苏晓不由得想,一年多以后,墨奕不在这里了,温离也不在了。
  这些朋友终究是要一个个告别的。
  不过相聚和离散本来就是人生的常态,相处的时候,好好珍惜这一份情谊就是。
  三天以后,南下的三万将士和边防营的士兵会合,在墨奕的统领下,出发去边境,苏老三也去了。
  不知道是谁流出了风声,村里人这才知道,苏老三已经参军去了,难怪一连几天都看不到他。
  而且令人惊讶的是,他这就上战场打仗去了。
  对参军这件事,很多人抱着截然相反的态度。
  有的人觉得去了就是送命,当炮灰给别人做垫脚石,有的人觉得这是一个实现雄心壮志,建功立业的好机会,当然后者要艰难太多,要看个人的能耐,要看命。
  这普天之下,士兵那么多,将军又有几个?
  不说将军,就算小头领,也都不是人人想当就能当的,千人挑一的水平。
  所以大家就纷纷讨论,苏老三定然有去无回,回来的也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。
  有人就惋惜,苏老三傻了这么多年,好不容易脑子才清楚,又要去送死了,实在是可惜。
  苏家大房这些日子心情十分消沉,每个人都暗无天日,每顿喝一些稀粥度日,二房那里也不敢上去找麻烦,一个个都瘦得要脱相。
  “老三,老三去参军了,还要去打仗了?”苏老太一听这回事,眼睛一下子瞪大。
  外头是有两个村妇人在说这件事,一边从苏家的门口经过。
  苏老太冲出院子,一把抓住一个妇人的肩膀。
  “这是真的,真的有这回事?”
  “苏大娘,你不要这样咋咋呼呼的,很吓人好不好。”那个妇人把苏老太一双枯瘦发黑的爪子扒开,一边嫌弃地拍了拍肩头。
  “我们也只是听人说起,我们又没有去营地看,更没有去战场上,你问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啊。”
  “那你们是听谁说的?”苏老太还在不依不饶地瞪着她。
  “听谁说的,到处都在说,到处都在讨论,都说你儿子去战场上了,毛都还没长齐呢,就去打仗,这不是去送死吗?”另一个妇人尖酸刻薄地说。
  苏老三已经二十六岁了,是个完完全全的成熟的大人,但是他以前痴傻,一直是孩子的状态,这才好了没多久,给人大人的印象不深刻。m.biqubao.com
  她继续说道。
  “你儿子有啥打仗的本事,不得抬着回来?能完整抬着回来就不错了,怕是零零碎碎缺胳膊断腿的,有些部位都找不到。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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