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晓听笑了,不仅仅是她,其他人脸上都升起了讥讽和怒意。 苏姑娘这样能耐的人,就算嫁一个官家的人怎么了,李氏还拿出高高在上的施舍态度出来,真是好笑。 难道这个世上的秀才举人就只有王辰安一个了吗? 苏晓回过身去,嘴角边勾着淡淡的嘲讽。 “那我还真的感谢你啊,不过我不稀罕当王辰安的正妻,这样的好事,就给别人好了。” 然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,留下李氏在原地,一脸的不敢相信。 当官家的正夫人,苏晓居然不屑一顾,她没有看错吧,还是说苏晓没有听清楚她的话。 “苏晓,你听好了,是我儿子的正夫人,只有一个的正夫人,我儿子是一定会中举的,你别犯傻。” 苏晓似乎没听见,眼看着就走远了,绕到另一条街上看不见了。 “蠢丫头,死丫头,有你后悔的时候。”最好的底牌在苏晓面前打了个稀巴烂,李氏只觉得心情无比的激动,声嘶力竭喊了这么一句。 是啊,就连这个都打动不了苏晓,那她还能有什么办法。 苏晓明摆着就是不把她儿子放在眼里,就算中了举人,就算做了官,在苏晓看来还是不值一提。 李氏手指狠狠掐进了掌心,多日的讨好,卑微的争取,都化成了心里面的怨毒。 “好,很好,苏晓,你清高,你自傲,你不吃这一套是吧,等我儿子做了官,等他管着这个郡,不好好收拾你,让你生意都做不下去,看你怎么赚钱怎么赚加盟费。” 李氏心里面所有的恶都被激发出来,咬牙切齿地说。 这会儿李氏知道苏晓那里是一两银子都图不到了,所以面色狰狞扭曲地咒骂。 她也真的希望王辰安一定要中举,而且是名列前茅的那种,这样封的官就更大,对苏晓的压制也更强。 苏晓远远地听到李氏的鬼叫,眉梢一挑,有她后悔的时候,她后悔什么啊?后悔没有把一坨屎给捧起来供上吗? “这个妇人实在是猖狂,现在还不知道在怎么辱骂苏姑娘呢。”义恒皱起了眉头。 “不用管她,不要让她靠近土豆店就行了。”苏晓说,在李氏看来,一个正夫人位置的许诺,就可以让她迫不及待当牛做马,她身上哪一个部位哪一根汗毛写着她是这么卑微的人? “这人真是看轻苏姑娘了,举人夫人算得了什么,说不定苏姑娘能够嫁一个厉害几十倍几百倍的男人呢。”义恒说。 “我不是图这个。”苏晓摇头:“我只是纯粹鄙视这些人而已。” 义恒神秘兮兮一笑:“苏姑娘固然是这样认为的,但是万一我说的是真的呢。” “万一苏姑娘嫁的是个王公贵胄。” 苏晓望天:“我才没有这样想呢,咱也不盼着这个,每天多挣点银子,我就心满意足了。” 义恒脸上带着一抹意味不明,不过他没有继续多说。 实际上他知道苏姑娘是这样的人,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身份,只要是合适的,有缘的,都可以在一起,苏姑娘眼里也没有那些高下之分,她是那种真正自重自爱的女子。 不仰慕于权贵,不轻贱于市民。 要说刚才的事情没有给苏晓造成一点情绪是不可能的,她感到恶心。 所以吃饭的时候,她就多吃了点清淡和养胃的东西。 义恒察觉到了什么,往一个方向看去,脸上有点变。 “公,公子——” 他这一下子没来得及隐藏自己,直接就喊出来了。 “嗯。”墨奕也觉得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,因为苏晓早就猜到了。 义恒说漏了嘴,本来心里面有点发慌,可是见公子这么大方,他也就不装了。 “公子吃饭了没有?”义恒上前去迎接。 “吃过饭了,还会往酒楼来?” 苏晓抿嘴一笑,招来了小二:“再上两个你们店里的招牌菜,打二两酒来。”biqubao.com 墨奕就在她的身边落座,隐约有檀香味钻进苏晓的鼻尖,深秋的阳光从窗外透进来,笼罩着男人,在他的玄衣上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。 苏晓也看了墨奕一眼,嘴角边勾了起来。 “鬼公子看起来心情还不错。” “嗯,遇到了一件让人开心的小事。” “说来分享给大家听听?” “没什么可说的。” “噢。”苏晓心想,没什么可说的,你又承认又挂在脸上做什么,这顿饭还是她请呢。 不过吃饭的时候,墨奕却给她夹了菜。 饭桌上的其他人,脸上露出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表情,都装作没有看见。 苏晓脸上有点红:“我自己会夹,你吃你自己的。” 她心里面嘀咕,怎么这么多人都喜欢给她夹菜呢?她是不是看起来很像一个吃货。 “不影响。”男人说:“还有你有点瘦了,要多吃点。” “我瘦吗?”苏晓摸了摸她的脸颊,还算是丰润有肉的,当然这张脸也比较有棱角就是了,原主的原生条件还是不错,好好打理,丰衣足食,模样就好看了。 “有点。” “我这不叫瘦,这是结实,穿衣——咳咳。” 苏晓想到一桌子好几个人呢,就没有把话说完,穿衣显瘦,脱衣有肉。 的确是这样的,她该大的地方大了不少—— 男人的目光不着痕迹在她身上扫了一下,然后又若无其事移开。 骑马的时候,他的确能够明显地感觉到。 不过好在苏晓离他人比较远,大家都没有听清楚她那两个有点尴尬的字眼,所以仍然在热热闹闹地唠嗑,反而是两个人之间的气氛,沉默了一阵子。 “鬼公子,这一顿只是碰巧遇到,我得好好请你一顿。”苏晓说。 “嗯,今晚吧。”男人也不推脱,大大方方接受了。 “好,那得早一点。”苏晓定下了一个打烊之前的时辰。 墨奕没有什么意见。 大家还没有吃好呢,男人就说有事,放下酒杯走了。 “这公子气宇轩昂,气度不凡,就是瞧不清楚长什么样子。”郑妈说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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