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上,娘娘要带着你的崽再嫁_第242章 三媒六聘明媒正娶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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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晌午,镇国公府书房。
  李行驭抱着睡着的小葫芦,坐在书案前,乌浓的眸子染着点点猩红,面色有几许疲惫,眼神却依旧锐利迫人。
  十四低着头禀报:“十一带着人,日夜盯着福王府。
  福王于昨日入夜时分,从外面归来,好像受了伤,十一看到他胸口处渗了血迹,行动也有些不便。”
  “他从何处归来?”李行驭问。
  “这个,并没有查出来。”十四不敢看他:“今日清晨,福王府的人去了雁来坊,暗中买走了镇国公府预定的所有血燕窝。”
  “血燕窝?”李行驭略略思索了一下:“是赵连娍一直在吃的?”
  他记得,江茂鹏嘱咐过让赵连娍多吃燕窝滋补,当时他便派人去雁来坊盯着了。
  “是。”十四点头:“主子吩咐,咱们府上人和雁来坊说好了,无论雁来坊来多少血燕窝,都留给镇国公府。
  这几日夫人不在府中,大家都忙着寻找夫人,便不曾去雁来坊取了。”
  “朱平焕要血燕窝做什么?”李行驭轻拍怀里的小葫芦,此事,莫非与赵连娍有关?
  “属下不知。”十四道:“十一盘问过了雁来坊的掌柜和伙计,雁来坊因为和镇国公府有约定,起初是不想将血燕窝卖给福王府的。
  但福王府的人出了大价钱,态度又很坚决,雁来坊不敢得罪福王府,这才偷偷卖了血燕窝给他们。”
  李行驭抱着小葫芦起身:“叫奶娘进来。”
  奶娘就守在门口,很快便进来了:“国公爷。”
  “小心抱好,我去去就回。”李行驭将小葫芦交给了她。
  “是。”奶娘应了。
  李行驭出了门:“牵马来。”
  “主子要去何处?”十四招手。
  有人牵了马上前。
  李行驭接过缰绳,翻身上马:“去福王府。”
  “主子。”十四劝道:“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福王殿下掳走了夫人,您贸然前去,只怕不好……”
  若真是朱平焕,就这样毫无证据的去了,怕是会打草惊蛇。
  若不是,那就更不好了。
  李行驭回头看他。
  十四低下头:“属下觉得,还是先派人去福王府,暗中查看一番再说。”
  “我亲自去。”李行驭语气坚决,毫无回旋的余地。
  “是。”十四道:“那手下跟着主子去,就不带其他人了,人多了容易惊动。”
  “嗯。”李行驭颔首应下。
  两人策马,一前一后绝尘而去。
  十三有些无语的站在原地,大白天的去福王府里查看,主子也太明目张胆了吧!
  十四的身手是一流的,李行驭更胜他一筹,即使是白日,两人也没有丝毫阻碍的将整个福王府里里外外仔细搜寻了一遍。
  并没有看到赵连娍的身影。
  李行驭进了园子,干脆不隐藏身形,领着十四大摇大摆的逛起来。
  这一下,自然会被人发现。
  没多大会儿,朱平焕便来了。
  “镇国公不请自来,所为何事?”朱平焕面色苍白,穿着一身皇子的规制服,皱着眉头,眸底带着厌恶,脸色虽然苍白,却也无损威严。
  “赵连娍在什么地方?”李行驭双手负于身后,踱到他跟前,直视朱平焕,眼中带着几分笃定,几分阴沉。
  “镇国公说什么,我听不懂。”朱平焕与他对视着,分毫不让。
  李行驭笑了一声,漫不经心:“不知道在福王殿下心里,到底是赵连娍重要,还是你的母妃更重要?”
  “你什么意思?”朱平焕脸色不变,手一下握成了拳头。
  “福王殿下是聪明人,你懂我的意思。”李行驭笑看着他。
  “母妃年少时便进了宫,和父皇多年恩爱,到如今依然和睦。”朱平焕攥着拳头道:“其中深情,不是外人一点手段就能挑拨的。”
  “嗯。”李行驭赞同地点点头:“如果福王殿下觉得不够的话,再加上你舅父康国公一家老小如何?”
  “你配不上娍儿。”朱平焕怒斥。
  “她已经是我的妻子了。”李行驭冷了神色,气势迫人:“赵连娍是我三媒六聘明媒正娶回来的。
  轮不到福王殿下来评判我们般配与否。”
  “你就算是留住了她的人,也留不住她的心。”朱平焕眸底满是不忿。
  “只要留住人,心不心的,我不在意。”李行驭嗤笑了一声:“我给你四个时辰,天黑之前,见不到赵连娍,我就先除了康国公。
  明日再见不到赵连娍,我就除了惠妃。
  福王殿下大可一试。”
  他说罢扬长而去。
  朱平焕在原地立了半晌,吩咐道:“备马车,去康国公府。”
  李行驭出了福王府,便站住了脚,侧过脸吩咐十四:“我在这盯着,你回去叫人来。”
  “是。”十四应了。
  估摸着,主子放了狠话,福王必然会采取行动,这个时候只要跟着福王,肯定能找到夫人。
  朱平焕的马车出了福王府,李行驭不露痕迹的跟了上去。
  朱平焕与康国公沈朝见面,他上了屋顶揭了瓦片瞧着。
  “李行驭方才到福王府去了。”朱平焕开门见山:“他拿舅舅和母妃的性命威胁我。”
  沈朝能封康国公,又稳坐兵部尚书之位,自然是个聪明人。
  他只在一开始有些摸不着头脑,略一思索,便明白过来,他诧异地问:“赵连娍在殿下手里?”
  李行驭在城里掘地三尺的找人,他自然有所耳闻,不过没想到朱平焕竟然是罪魁祸首。
  朱平焕垂下眸子不说话。
  沈朝一看,这是默认了,不由拍了一下大腿:“殿下,你糊涂啊!”
  朱平焕不服气:“舅舅,她与我两小无猜,我们早早定了终身,她本就该是我的人。”
  “那都是过去的事。”沈朝道:“如今,赵连娍已经是李行驭的妻子,你藏着她,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。
  再说,你何苦去惹那个杀神?
  别的皇子讨好他都来不及,偏偏你要去惹他。”
  “凭什么讨好他,就因为他横行霸道吗?”说起这个,朱平焕更为不平。
  “横行霸道只是表象,真相是陛下给了他横行霸道的底气。”沈朝叹了口气:“殿下,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,娘娘要是知道你做下这样的事,不知会有多难过。”
  “舅舅觉得我做错了?”朱平焕抬眸看他,皇家儿郎威势尽显。
  “倒也不是。”沈朝不敢激怒他:“殿下能有这样的胆量,我很欣慰。
  只是现在李行驭得势,殿下又一直不肯参与争夺皇位,就算是将人抢来了,也留不住。
  殿下想长久的将她留在身边,只能是坐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。”
  他说到后来,压低了声音,语气意味深长。
  “我听舅舅的。”朱平焕没有犹豫:“舅舅说,我现在该如何做?”
  “你将她藏在什么地方了?”沈朝问。
  听到朱平焕答应了,他心中隐隐激动,他盼这一刻很多年了。
  虽然朱曜仪也喊他一声“舅舅”,但终归不是血亲,他最想辅佐的还是自己这个亲外甥。
  “城边。”朱平焕没有说具体的地方。
  “李行驭已经找上你了,必然很快便会找到那个地方,现在也出不了城了。”沈朝思索道:“我这里武德司的人已经搜过了。
  为今之计,只有尽快将她送到我这里来,先躲过这阵风头。
  后面,我和殿下再从长计议。”
  “好。”朱平焕起身:“我这便去安排。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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