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爷子说到这里,笑眯眯地看着我。 赵振堂则面无表情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。 见此情形,我小心翼翼地问道:“爷爷,我需要怎么做,才能得到刘家和秦家的认可?” 我和赵楚凤有了夫妻之实,才算是得到了赵家所有人的认可。 难不成,我要和刘玉影,秦寒月发生点儿什么,才能得到秦家和刘家的认可? 要真是这样的话,那叫我如何是好? 赵楚凤是我的至爱,我不可能做对不起她的事情! 更何况刘玉影和秦寒月还是赵楚凤的好姐妹,我怎么可能对她的好姐妹下手? 可这样一来,我岂不是无法得到刘家和秦家的认可? 我就永远都没有资格化解三家皇族的灭族之祸! 和家人团聚,我就永远无法实现! 此刻的我,心情十分矛盾。 赵老爷子在沉思了片刻后,收起了脸上的笑容,表情显得十分严肃。 “小元,我们三家的灭族之祸这是一个几百年前的预言。” “但对这个预言,我们三家的某些人却深信不疑。” “至于这个预言什么时候会发生?什么人能够化解,没有人能说清楚!” “后来你爷找上了我们三家,拿出了我们三家主脉给的信物。” “按照你爷的说法,说我们三家的灭族之祸即将爆发,只有你能化解灭族之祸。” “但我们三家要想化解灭族之祸,就必须挑选一个女儿和你订下婚约!” “所以主脉特意指定了楚凤她们三个和你订下婚约!” “三年之后,只有你通过了我们三家的考验,得到了我们三家的认可,才有机会进入主脉,帮我们三家化解灭族之祸!” “但这灭族之祸具体是怎么回事?为什么只有你能化解?恐怕只有主脉的人才知道原因。” “现在你通过了我们赵家的考验,得到了我们赵家的认可,成了我的孙女婿。” “至于你想不想通过其他两家的考验,怎么去通过考验,那是你的事情,我不打算干涉!” “在我看来,所谓的灭族之祸,是不是真的都不好说,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!” “只要你对小凤好,不让她受委屈,我就心满意足了!” 见赵老爷子表明了他的态度,赵振堂说道:“李元,我的态度也是这样!” “只要你对小凤好就行了,灭族之祸什么的,我们完全可以不管!” “如果我们赵家真的要灭族,那只能说这是天意,非人力能够改变!” “更何况我们有你这个女婿,还怕什么灭族之祸?” “秦家和刘家虽然和我们赵家气运相连,但我总不能把我的女婿让出三分之二给他们吧?” “我赵振堂做了一辈子生意,从来都不会吃亏,让我女儿吃亏,那更不可能!” 赵振堂这话已经很明显了,显然是不想让我和刘家秦家扯上关系。 可这样一来,我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一家团圆了! 这让我的心情十分矛盾,很难做出取舍。 从老爷子的房间出来后,我满怀心事地回了自己房间。 因为我和赵楚凤已经有了夫妻之实,现在就差个结婚证了,所以干脆就住在了赵家。 这会儿才下午两点钟,赵楚凤还没有从学校回来。 我正躺在床上思考着该如何做出选择之时,高怀远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过来。 接通电话后,高怀远的声音传来过来。 “小元,我收到消息,说钱家的钱豪已经返回京都了!” “钱家这一次想打垮赵家,收购赵家旗下的产业,结果却吃了一个大亏。” “我还听说南岭叶家出手,帮了赵家一个大忙,这是不是你的功劳啊?” 高怀远听起来心情不错,我回着道:“高叔,南岭叶家出手和我没有关系,估计是基于商业上的考虑,叶家才会出手的吧!” 高怀远笑了一声道:“小元,要是基于商业上的考虑,南岭叶家早就和钱家干起来了!” “我问过林老,他说你爷爷和南岭叶家渊源颇深,几年之前,南岭叶家的老爷子还带着他孙女去找过你爷爷呢!” “你说南岭叶家和你没关系,这谁信啊!” 听高怀远这么一说后我一下子就想了起来。 五年之前,有个气质不凡,精神矍铄的老头,带着一个漂亮非凡的女孩来过天机道堂。 当时我爷给那老头和女孩介绍过我,那老头也给我介绍了他孙女儿。m.biqubao.com 那个漂亮非凡的女孩,名字应该叫叶紫涵。 看来他们祖孙两个,就是林老所说之人。 “高叔,你这么一说的话,我还真有印象!” “不过我和南岭叶家没有任何联系,人家帮赵家,不一定是因为我!” 高怀远闻言哈哈大笑。 “小元,你说不一定是因为你,但也有可能是因为你啊!” “不管怎样,我认为你就是我的贵人,也是赵家的贵人!” “是因为你,赵家才扛过了这一劫,而且还大赚了一笔!” “是因为你,我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控局面!” 说到这里,高怀远话锋一转。 “小元,现在钱豪刚走,钱家吃了大亏,虽然巩万华和潘铭和钱家搭上了关系,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固!” “我认为,我们必须趁着这个时间段,把巩万华和潘铭彻底打翻在地!” “如果给了他们喘息之机,以后想把他们彻底打翻,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!” 高怀远给我说这些,显然是想让我帮他想办法。 因为他目前掌握的证据,虽然能给巩万华和潘铭制造一些麻烦,但想打垮他们却很难。 要想把巩万华和潘铭彻底打垮,必须得掌握足够的证据。 巩万华和潘铭手下的人,要么掌握的证据不够,要么不敢揭发,想在短时间内有突破是很难的。 所以,我得找一个最容易的突破口! 这个突破口,还得掌握了能把巩万华和潘铭彻底打垮的证据! 想了许久之后,我决定把突破口放在潘安和巩斌身上。 他们两个是巩万华和潘铭最亲的人。 对巩万华和潘铭来说,他们是不可能背叛的。 所以巩万华和潘铭做许多事情的时候,是不会背着潘安和巩斌的。 甚至有些事情,巩万华和潘铭不方便出面的时候,会交给他们的儿子去办。 这样一来,潘安和巩斌就掌握了他们老爹的许多秘密。 只要撬开了潘安和巩斌的嘴,就能掌握足够的证据,让巩万华和潘铭万劫不复!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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