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命神婿_第九十二章 该干啥干啥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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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于树刚和朱小明良心发现,不仅不怕死了,反而不想活了!
  看着一心求死的这两个,我只能一脸无奈地看向了朱小花。
  朱小花虽然对这两个恨之入骨,她恨不得把这两个撕成碎片,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。
  可这两个人,一个是她丈夫,一个是她亲弟弟,都是她最亲的人。
  现在见他们良心发现了,朱小花对他们的恨意,竟然化解了不少。
  就在这时,于树刚拿他的脑袋猛地撞着柱子道:“我对不起小花,我对不起我的孩子!”
  “我父母被朱碧泉带着人逼债,被活活气死了!”
  “我的牛肉面馆,父母留给我的房子,都成了潘家的,我现在一无所有,活得连狗都不如!”
  “这是我的报应啊!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?”
  朱小明的情况和于树刚也差不多。
  见于树刚拿脑袋撞柱子,朱小明也学着撞了起来。
  一边撞着柱子,朱小明一边说道:“姐,我对不起你,我不是人啊!”
  “爸妈和你,为我付出了那么多,我却害死了你们!”
  “在你走后没多久,我趁爸妈不在家,卖掉了家里的房子!”
  “受不了这个打击,爸妈从悬崖上跳了下去!”
  “你们都是我害死的,我真不是人啊!”
  朱小花听到这里,虽然对朱小明恨得咬牙,但看着他拿脑袋撞柱子的样子,却又于心不忍。
  见此情形,我和杨文玉走过去制止了这两个。
  “你们两个难道就没有想过,你们之所以这么惨,都是朱碧泉造成的!”
  “难道你们就不想报仇吗?”
  我这话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,于树刚和朱小明听了之后顿时就来了精神。
  但很快,这两个人又泄了气。
  “朱碧泉是潘家的人,我们找他报仇,没有用的!”
  朱小明叹了一口气道。
  于树刚摇着头道:“朱碧泉现在混出来了,身边随时都有十几个马仔跟着,我们两个要想对他不利,怕是连靠近他都很难做到!”
  朱小明和于树刚眼里的困难,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。
  当着朱小明和于树刚的面,我对朱小花道:“你想报仇吗?如果想报仇,想弄清楚真相,就听我的。”
  朱小花闻言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。
  “好,只要能报仇,只要能弄清楚真相,你让我做什么都行!”
  朱小明和于树刚是看不到朱小花的,他们见我对着空气说话,感到十分奇怪。
  我这话,像是对他俩说的?又像是对别人说的,这是怎么回事?
  就在朱小明和于树刚胡思乱想着之时,我问着道:“朱碧泉一般晚上在什么地方?你们能找到他吗?”
  朱小明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回答。
  “在凯撒夜总会,有个地下赌场,朱碧泉基本上每天晚上都在那里。”
  “赌场一般是十二点以后才开始营业,朱碧泉一般在十点左右,会先到夜总会喝上几杯,唱上几首。”
  听了朱小明所言后,我说道:“那这样,今天晚上,你带我去凯撒夜总会。”
  “见到朱碧泉之后,你什么都不用做,只需要告诉我,他是那个人就行!”
  朱小明还没有来得及答应,朱小花就说道:“不用他告诉你,我认得朱碧泉。”
  “他是我们村的,从小我就认识他,就算他化成了灰,我也认得!”
  朱小明在朱小花话音落后,才说道:“这个没问题,只要能报仇,你让我做什么都行!”
  “我想明白了,就算拼着这条命不要,我也要弄死朱碧泉!”
  于树刚的男人血性总算是被激发出来了,在朱小明话音落后,他接着说道:“这位老大,你今晚能不能带上我!”
  “就算是死,我也要给我老婆和孩子报仇!”
  “我们一家,都是被朱碧泉这狗日的毁了,我不报此仇,誓不为人!”
  朱小花本来对朱小明和于树刚恨得要死,但见他们俩拼了命要给她报仇,反而却替他们担心了起来。
  “我认识朱碧泉,你就不要带他们两个去了!”
  “让他们活着吧,我不想他们死!”
  我能理解朱小花的心情,人活着的时候本身就是个矛盾体,爱的时候会爱得死去活来,恨的时候只恨不得将其扒皮抽筋。
  朱小花虽然已经变成鬼了,但依旧还是个矛盾体!
  接下来,我让杨文玉做出了安排,让人带着朱小明和于树刚先去换身衣服,洗个澡吃点东西。
  等他们吃饱喝足之后,就找个地方给他们休息,让他们不要乱跑,等我通知。
  安排好这一切后,我把朱小花收入了黑色布袋,找了一间酒店先住了下来。
  等到夜色降临,杨文玉开着车把我送到了凯撒夜总会。
  凯撒夜总会是潘家的地盘,杨文玉作为杨家的核心人物,要是出现在凯撒夜总会,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  有鉴于此,我就让杨文玉在停车场等着,我自己一个人进了凯撒夜总会。
  找了个卡座点了几瓶啤酒,一些小食之后,我就把朱小花放了出来。
  “你认识朱碧泉,就到处看看找找他。”
  “一旦找到了朱碧泉,你就上他的身。”
  “不过你千万可别把他弄死了,我还有重要的事情问他!”
  “等我们弄清楚了事实真相,给你报仇的机会多了去了!”
  朱小花总算是明白了我带她来这里的目的。
  在点了点后,朱小花就在凯撒夜总会里面到处转悠,找起了朱碧泉。
  可能是朱碧泉还没有来,我在卡座坐了一个多小时,啤酒都快喝完了,朱小花还没有回来。
  在这期间,有好几个浓妆艳抹,穿着暴露的女孩子,跑来问我要不要去负一楼玩玩?
  我问玩什么?这几个女孩子却不告诉我,说等我去了自然会知道。
  既然她们不说,我肯定不会去。
  终于,在打发了第五个来勾引我的女孩子之后,一个穿着西装,带着大金链子,身材瘦得像个细狗,年龄在二十三四岁的男子,走到了我面前。
  “这个就是朱碧泉!”
  从这人口里发出的声音是朱小花的,显然朱小花已经成功地上了他的身。
  既然目标已经达到,我就站了起来,准备离开。
  就这样,我走在前面,朱碧泉跟在我身后。
  我们俩快走到凯撒夜总会门口的时候,几个社会人跟了上来。
  “泉哥,你这是要去哪里啊?”
  “这马上到咱们干活的时候了!”
  一个社会人对朱碧泉说道。
  我停住了脚步,转过身子给了朱碧泉一个眼色。
  朱小花领会了我的意思,一个大逼兜糊在了这个社会人的脸上。
  “啪!”
  被这个大逼兜抽的一脸懵逼,这小子完全没搞明白他错在了哪里?
  这时我说道:“泉哥要去哪里,需要告诉你吗?”
  “该干啥干啥去,别跟着泉哥碍事!”
  说完,我大步流星的走在了前面,朱碧泉紧跟在了我身后。
  这帮社会人哪敢再问?只能默默地目送着我们离开。
  「今日三更完毕,祝大家双节快乐!」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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