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命神婿_第八十七章 你怎么知道有个和尚?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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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怨气越重,厉鬼就越凶。
  这个孕妇难产而死,死前必有滔天怨气,所以她在短短的几年之内,成了慑青鬼。
  她怀里抱着的孩子,还没出生就死在了腹中,带有先天怨气,成为慑青鬼要更容易一点。
  这样一来,我和杨文玉要面对的,是这母子两个慑青鬼。
  不过这母子两个,眼睛里只有杨文玉。
  他们受到风水杀局的控制,只会受到杨文玉的命格牵引。
  和杨家无关之人,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。
  但如果我牵扯了进去,阻止他们解决杨文玉,那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连我一起给解决了。biqubao.com
  面对着面色发青,目光阴森,表情狰狞的这母子两个,杨文玉快要吓尿了。
  鬼他见过不少了,可像这母子两个一样,让他感觉无比恐惧,给他带来巨大压力的,却是第一次。
  “师父,我好害怕!”
  “我今晚会不会死啊?”
  这母子两个本来以为杨文玉是看不到他们的。
  听到杨文玉所言后,孕妇忍不住地问起了他。
  “你,你能看到我们?”
  没等杨文玉回答,我就替他说道:“当然,不光他能看到你们,我也能!”
  我的回答让孕妇吃了一惊。
  她原本以为活人是看不到他们母子的,除了那个和尚之外。
  可没想到,我们两个竟然都能看到他们。
  难道我们两个,和那个和尚是同一类人?
  “你们,你们是什么人?”
  孕妇把她的孩子紧紧地抱在怀里,有点儿紧张地再次问道。
  这个孕妇毕竟是成年人,没有金喜旺那么好糊弄,此刻的她,有一种很不踏实的感觉。
  看着紧张兮兮的孕妇,我淡淡地道:“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,除了那个和尚之外,我们也能看到你?”
  我这话让孕妇大吃了一惊,让她感到更不踏实了。
  “你,你怎么知道有个和尚?”
  抱着怀里的婴儿倒退了好几步后,孕妇忍不住地问道。
 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,这个孕妇和孩子,十有八九是被那个和尚给害死的。
  这个该死的和尚,不仅害死了他们母子,还要利用他们害人。
  所以此刻的我,看着孕妇和她怀里的孩子,眼神中满是怜悯之色。
  “我不仅知道有个和尚,我还知道,你们母子两个的死,和这个和尚有很大的关系!”
  “你们被他害死了,还要在他的控制之下害人!”
  “本来你们母子两个是没有罪孽的,但如果你们害了人,反而就有罪孽了!”
  我这话给孕妇造成了巨大的震撼,让抱着孩子的她,完全乱了方寸。
  “我们没有罪孽?我们母子真的没有罪孽吗?”
  “真的是这样吗?”
  “那个和尚,他在骗我?”
  “我要去找她问个清楚!”
  有了这个念头后,孕妇就抱着她的孩子,打算离开天机道堂。
  但我却摇了摇头。
  “天机道堂,可不是你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的地方1”
  “以那个和尚的本事,你们母子两个要是去找他,只怕会再一次被他控制!”
  对我这话,孕妇并不以为然。
  “我的事情,你最好不要管!”
  丢下这句话后,孕妇抱着孩子就打算离开。
  可她刚走到天机道堂的门口,就被一股力量给反弹了回来。
  这股力量是她无法抗拒的,甚至她能感觉到,这股力量可以吞噬了他们母子两个,让他们彻底灰飞烟灭。
  “我说过,天机道堂可不是你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的地方!”
  “我对你们母子没有恶意,甚至我还可以帮你们!”
  “但前提是你必须把你的身份,死因,发生在你身上的所有一切,全都详详细细地给我说明!”
  此时此刻,在这个孕妇的眼里,我深不可测,和我作对,他们母子两个不会有好下场。
  更何况我还可以帮他们。
  这种情况下,她只能按照我说的做。
  接下来,这个孕妇就把有关她的所有一切,都说了出来。
  这个孕妇是渭城人,不过是渭城乡下的,不是县城的。
  她的名字叫朱小花,在农村这种名字是特别常见的。
  因为家里很穷,朱小花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。
  她在金城的一家牛肉面馆打工,因为年纪小,只能做一些洗菜,打扫卫生什么的活。
  在干了几年后,她认识了她丈夫于树刚。
  于树刚是榆县人,榆县在金城边上,可以说是金城的郊县。
  和朱小花一样,于树刚也在这家牛肉面馆打工,不过于树刚比朱小花要强一点,他在后厨帮忙,能学到一些东西。
  两个人一起打工,慢慢的就互相看上了。
  一来二去之下,这两个人就好上了。
  于树刚给朱小花说出了他的计划,说他打算在这家牛肉面馆学好了手艺,就去榆县开一家。
  到时候他是老板,朱小花做老板娘,他一定给朱小花幸福美满的生活。
  因为于树刚的这话,朱小花对生活和未来充满了希望。
  在接下来的两年,朱小花把她打工攒下的所有钱都给了于树刚。
  感觉自己的手艺学得差不多了,于树刚就打算回榆县开牛肉面馆。
  朱小花认为她和于树刚在一起这么多年了,他们俩应该到结婚的时候了。
  于树刚也没有意见,于是他俩就把结婚这件事提上了日程。
  他们计划结完婚之后,再开牛肉面馆。
  儿子要结婚,于树刚的父母自然要去朱小花的家里提亲。
  可到了朱小花家里后,朱小花的父母却提出要三十万的彩礼。
  因为他们除了朱小花之外,还有一个儿子叫朱小明也长大成人了。
  因为他们家穷,在农村很难娶到媳妇。
  要想给朱小明娶个媳妇,至少得拿出二十万以上的彩礼。
  为了给儿子娶媳妇,他们只能指望朱小花的彩礼钱了!
  于树刚的家庭条件虽然比朱小花家里要好,但这三十万的彩礼,对他们来说,确实太多了一点。
  这些年来,他们全家省吃俭用,总共也就攒了三十几万。
  他们原本打算用这三十几万给于树刚和朱小花买部车,帮他们把牛肉面馆开起。
  房子他们倒是不愁,因为自己家有房子。
  但如果给了朱小花家里三十万,于树刚的牛肉面馆就开不起了,车肯定也买不成了。
  让他们家拿三十万出来,帮朱小花的弟弟娶媳妇,于树刚的父母实在是不愿意。
  本来于树刚的父母对朱小花挺喜欢的,就因为她父母要了天价的彩礼,让于树刚的父母对朱小花有了很大的意见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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