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师父,你这是要干什么?” 杨文玉这会儿还没睡,看着我把一块好好的白玉分成了三块,就忍不住地问起了我。 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,这块巴掌大的白玉,被我分成了三小块,会让玉的价值贬值不少。 我这么做,妥妥的一个败家子! 把这三小块白玉打磨了一下,打磨成三块长方形的玉牌后,我才给杨文玉解释了一下。 “我打算做三个护身符,明天送给赵楚凤和她的室友。” 我给他的护身符是用黄纸画的,而且还是一次性的。 给赵楚凤她们的护身符,竟然是白玉做的。 这让杨文玉的心理很不平衡。 “师父,你给我也做一个呗!” 杨文玉跟我要起了护身符,但我却没搭理他。 有我在他身边,就是最强的护身符,他还要什么自行车。 接下来,我专心致志地在一块玉牌的正面雕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。 在这面玉牌的背面,我刻了一道护身符上去。 这面玉牌,我是打算送给赵楚凤的。 剩下的两块玉牌我就很随意地在上面刻了一道护身符,其他的什么图案都没有。 刻好这三面玉牌之后,我把玉牌握在手中,往里面灌注了真气。 有了真气加持,玉牌在遇到危险之时才能被激发,起到护身的作用。 用黄纸画的符,所能承受的真气有限,所以只能是一次性的。 但玉牌就不一样了,像我制作的这种玉牌,普通人带在身上,可保一生无虞。 记得五年之前,有个南方的土豪来找我爷,让我爷给他做一枚这样的玉牌。 我爷给他竖了一个手指,这人立马给我爷的卡里转了一千万。 所以对我来说,钱这东西,只是一个数字而已。 弄好这三块玉牌,已经十二点多了,杨文玉早就去睡了。 第二天上午,我没有急着去金城。 在丧葬一条街的各个店铺溜达了一圈,我告诉这些店铺的老板,说我以后可能会经常不在店里。 大家不用替我担心,只需要帮我看着店,不要让小偷把我店里的东西偷走了就行。 这些店铺的老板全都拍着胸脯向我做出了保证,说有他们在,天机道堂的东西一件都不会少。 中午我请郭武和郭秀再吃了一顿,这次就没让杨文玉掏钱。 因为吃的不是自助餐,郭秀就没有敞开吃,只是把饭馆老板的一锅米饭全部干掉了而已。 吃完饭之后我和杨文玉就去了金城。 两点多钟,我俩到了蓝岛咖啡。 杨文玉还是在外面守着,我在里面等了差不多二十来分钟的样子,赵楚凤开着她的帕拉梅拉来了。 和赵楚凤一起来的,除了颜明玉之外,还有她的另一个舍友梁莎莎。 颜明玉虽然曾经是渭城一中的校花,但和赵楚凤相比,她就差了一点。 无论姿色还是气质,颜明玉比赵楚凤都低了一个等级。 梁莎莎相对姚雪琴来说,要强一点儿,但和颜明玉相比,却差了不少。 总体来说,如果赵楚凤是一百分的话,颜明玉有九十分,梁莎莎就只有八十分。 不过以梁莎莎的姿色,在普通人里面已经算是美女了! 可能是因为她相对赵楚凤和颜明玉要差一点,梁莎莎为了突出自己的形象,特意打扮的相当性感。 华伦天奴,巴黎世家什么的,梁莎莎全都上了身。 不过在看到我之后,梁莎莎和昨天的徐明一样,脸上露出了明显的鄙夷之色。 我这一身衣服鞋子,加起来不超过二百块,和我这样的人打交道,梁莎莎认为有损她的身份。 原本她以为,赵楚凤的朋友,肯定是豪门世家的公子哥,所以赵楚凤叫她来的时候,梁莎莎还特意打扮了一番。 要是早知道赵楚凤带她来见一个穷屌丝的话,她就不浪费时间了! 就在梁莎莎这样想着之时,我和颜明玉打起了招呼。 “老同学,好久不见啊!” 在来之前,赵楚凤已经告诉了颜明玉来见的人是我。 而且姚雪琴已经在高中的班级群里发了视频,证明了我的清白。 所以在颜明玉这里,我还是当年那个阳光帅气,多才多艺的少年。 见我给她打招呼,颜明玉看上去有些激动,脸蛋红突突的,像熟透了的苹果。 “李元,你还记得我这个老同学啊!” “我以为,你早就把我忘了!” 从始至终,在见到我之后,颜明玉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我。 三年没有见面,颜明玉的相思之苦,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。 赵楚凤和颜明玉关系很好,颜明玉是她在学校唯一的闺蜜。 看着颜明玉一脸痴情的样子,赵楚凤对我翻了一个白眼。 这让我有些尴尬,讪讪地笑道:“那里,我怎么会忘了你这个老同学呢!” 接下来,我急忙转移着话题道:“楚凤带你们两个来,有没有告诉你们是什么原因?” 赵楚凤闻言看了一眼颜明玉和梁莎莎,然后说道:“我怕吓到他们,所以没给她们说。” “具体是怎么回事,你给她们说吧!” 梁莎莎对我这个她眼中的屌丝人物一点兴趣都没有。 原本她打算给赵楚凤一个面子,坐两分钟就走人。 在赵楚凤这么一说后,梁莎莎就暂时收起了她打算走人的想法。 究竟什么事情,赵楚凤认为会吓到她们? 颜明玉可不管是怎么回事?此刻她的眼里,只有我的存在。 只要有我在,她什么都不怕! 面对着颜明玉炽热的目光,我更加坚定了让她死心的念头。 于是,我面色凝重地道:“如果我说张丽华已经变成了厉鬼,她会来找你们,你们信不信?” 颜明玉知道我家是开算命馆的,对我爷的名声,她也有所耳闻。 不过我当年在学校的时候,却从来都没有显露过这方面的本事。 所以当我说出这番话后,颜明玉虽然有点儿吃惊,却不怎么相信。 梁莎莎就更不信了! 在梁莎莎看来,我这个屌丝人物,是想用哗众取宠的手段吸引她们这种美女。 赵楚凤肯定是被我骗了,才会带着她们俩来见我。 “楚凤,你怎么连这种当都会上?” “像这种骗子说的话,你也会信吗?” “要是没什么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啊!” 说话间,梁莎莎已经站了起来。 「推荐票,月票,什么票都来一下呗! 啥票都没有,好尴尬啊!」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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