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穿之炮灰归来_第5章 不做女汉奸29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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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又过几日,琬琰托丁经理帮自己买了一张古琴,她拿张妈练手,怎么也没有那天的效果,最后改成唱歌,根据魅音的弦律发音,效果却比弹古琴更佳,原来她的声音能施展“魅音”迷惑人的心智,这是保命的底牌。m.biqubao.com
  她最近在写一份策划书,是给中秋募捐晚会准备的,完成之后,打电话让冯世荃来取。
  她送到电台门口,冯世荃与她说了一会儿话。
  “冯公子,往后每周星期天晚上八至十点间你派人来接我去百乐门,我可以唱一至二首歌曲,我只唱自己的歌,别人的不唱,在适当的时候,我会唱新歌。”
  “好,我会在周星期天安排专人来接你。”
  自此后,琬琰每周星期天去百乐门唱歌,星期天晚上没有《珍妮夜话》,她一周出门一次,她的“魅音”练得越来越好,张妈从被她迷五分钟,到后来的六分钟、七分钟,如今能达到八分钟,事先张妈完全不记得自己被催眠、迷惑的事。
  中秋佳节时琬琰为百乐门主持了一盛大的募捐活动,她拍卖了自己绘制的三幅画,因为时间充足,这次的三幅画都有上次《西湖春》一般大小,从山水油画,到工笔花鸟,再到鲤鱼戏莲。
  这次募捐到五百万大洋,琬琰到手是五十万,全换成大黄鱼存到汇丰银行。
  琬琰在募捐活动唱了两首新歌,这是以前从未唱过的歌。
  又是星期天,琬琰唱完歌到了办公室,冯公子为她在百乐门专门设了一间休憩室,里是小房间,外头可作办公室。
  办公室里放了几只花篮。
  有人敲门,她应了声:“进来。”
  冯月笙拄着拐杖,冯公子扶着他,父子俩相携而入。
  琬琰说:“冯伯伯,你可真是稀客,除了晚会、盛会你会出席,其他时候都是静养修身。”
  冯月笙笑了一声,“你和世荃近来将百乐门打理得不错,你们俩什么时候订婚?”
  “冯伯伯,你老还当媒人?”琬琰打趣着,“冯大哥有多花心,你不是比我还清楚,我拿他当大哥?在我心里,他和我大哥是一样的。”
  这种鬼话,他才不信,就连报纸都登了,两人一起去红玫瑰餐厅,还一起喝咖啡,就连百货公司也一起逛了,说什么当冯世荃是大哥。
  琬琰挤了一下眼睛,“冯大哥,你当我是妹妹,对吧?你快给冯伯伯解释,上次你就是这么说的,你喜欢的女子,风情万种,妖娆识趣,你说我是小丫头辫子……”
  冯世荃说:“我说的是情妹妹。”
  “坏死了,你耍我,我怎么和冯伯伯解释,你故意的,是不是?”
  她抬手打冯世荃,冯世荃抓住她的手,“珍妮,父亲也是关心我们,我们认识这么久了……”
  “你说我是妹妹的,我只拿你大哥,你看不上我,我也看不上你。压根就是,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,你在我心里就只是大哥一般……”她说了一大堆,从书桌里取出一卷纸,“拿去吧,冯伯伯能用得上。”
  冯月笙接过纸,展开扫了一眼,这是机关枪的制造图纸,不是最好的那款,用于黑道足能用得上,冯月笙虽是黑道中人,但军、政两方都有人脉,现在是爱国人士,兵器对他也能用得上。
  “你们年轻人的事,冯伯伯老了,不过问就是。你冯大哥花心,可入他心的,不是冯伯伯偏心,只有你一个。”
  “冯伯伯还真是偏心,上次他和茉莉在办公室闹那么大的动静,他就是个坏人,我都不想理他。”
  冯月笙提起拐杖,作势打冯世荃,在他身上敲了两下,“冯伯伯替你教训他,他再不敢了,你是大度乖巧的孩子,别和他一般见识。”
  砰!砰——
  一阵女人的尖叫,外头立时乱成一团。
  有人高呼:“有刺客!”
  桌椅倒地的声音,酒瓶、杯盏落地的声音。
  冯月笙蹙着眉头,“黄金荣来百乐门,我就知道早晚得出事。”
  父子俩离开,冯世荃道:“珍妮,别出门,关好门窗。”
  琬琰将房门虚掩,透过门缝往外望,一行有三个人,两男一女,女子甚是眼熟,恍惚之间,她当即忆起来,这是岳小丽。以前的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,还穿上了男装,戴上了男士帽子,乍眼一看,还真认不出来。
  岳小丽走过时,琬琰一伸手,将人拉了进来,两个男子猛然发现同伴不见,见琬琰拉了岳小丽,调头闪身进了屋子。
  琬琰带着三人道:“你们快走!”她开了休憩室的门,推开窗户,一侧是街巷,很安静,一般不会有人走那儿,三人纵身跳了下去,她拿了抹布将脚印清理掉,再将屋子里的脚印擦掉,快速将房间恢复成原样。
  “啪啪啪——”
 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,有人娇声道:“太君,这是珍妮小姐的办公室。每周星期天,她会在百乐门登台献艺,你不知道罢,她现在可是我们冯大公子的女朋友,听说冯、王两家……”
  茉莉阴阳怪气,家世好,背景好,不好好当自己的千金大小姐,跑到百乐门来唱歌。现在谁也别想当第一歌女,这个第一是珍妮小姐,人家与他们不是一个台面上的牌,人家是真正的唱歌,喜欢唱歌。
  冯世荃说:“珍妮胆子小,你们别吓着她。”他拍了拍门,“珍妮,是我。”
  琬琰打开房门,手里捧着一杯热茶,“冯大哥。”
  r国人进入房间,屋子时铺着地毯,看不到任何脚印,门窗紧合,领首的推开那扇小门,屋子里同样没有异样。
  琬琰问:“冯大哥,刚才外头怎么了?”
  “黄金荣死了!”
  大汉奸死了,这位可不像冯家。冯家有底线,坚决不做卖国贼、汉奸,这是被救亡社、义士给灭了。
  “死了?当场没命了?”
  “你一个女孩子,别问了,免得吓着你。”冯世荃没再继续下去。
  r国宪兵队的人在百乐门转了一圈,没寻到人便撤退了。
  冯世荃将琬琰送回电台,看她进了电台大门,这才调头离开。
  琬琰回家后,张妈给递了一份水果过来,她每次从外头回来,都会吃上一份,恍惚之间,似看到有黑影闪过,越瞧越像是男装打扮的岳小丽,“张妈,夜深了,你先睡罢。”
  “二小姐,早些歇息。”
  “张妈,最近有我大哥的消息,她在淮南可还好?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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