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加义卖晚会的人,陆陆续续地进来,所有人都带了女伴,一个个盛装出席,这样的宴会,琬琰在任务中也有过,可进入百乐门还是第一回,看哪儿都很新奇。 一到八点,大厅里来的人更多了。 王适与他的女朋友手挽着手进来,今晚的他穿了一袭军装,而女朋友一袭银白色拖地礼服,紧身包裹,将身材衬得凹凸有致,礼服上缀有晶片,灯光下闪闪发光。 两人身后跟着一对中年男女,又有一个着西装打白色领结的青年。 王适道:“孙叔父,我父亲已经到了,在第一排。” 中年女人当即道:“阿啦要早些走,让亲家等着,多不好意思,一个大男人的,出门比我还磨蹭……” 五人寻到王凤儒几人的座位处,又经侍者安排,在离他们最近的第二排桌前坐下。 岳小丽被安排到与孙家同桌的第二排位置。 不同时有外国人携伴,坐在第一排的桌位前,每八个位次便有一张铺了白色桌布的围桌,每张桌上有一个花篮,花篮周围摆有水果、酒水、糖、点心等物,这是一场很西式的义卖晚会。 孙小姐原名孙梦婷,家里人又唤“婷婷”,孙家为了在乱世求得生存,保住富贵,四处寻门路,得遇阎东山,阎东山给介绍了王凤儒。 王凤儒原本是要儿子王适拿孙梦婷当姨太,他实在看不上商人家的小姐。 可王适一见到孙梦婷,就被她甜美的笑容吸引,追求之后,与世交长辈介绍时说的都是“女朋友”。 孙梦婷认为自己不同,又知曹书晴早前是二姨太扶了继室,但王凤儒很看重现在王太太所出的女儿王珍妮。 用王适的话说:“我这个妹妹呀,是真聪明,可又从不在家里耍小聪明,学什么都快,精通几门外语,就是夫人都知道我们家出了一个大才女。” “夫人,哪个夫人?” “总统夫人啊,我妹妹小时候,她见过几回,对我妹妹喜欢得很,这次父亲来浦海,她送了我妹妹首饰,送了一支德国钢笔,我妹妹喜欢得都不轻易用。” 孙梦婷将这事告诉父亲时,孙父说:“好好与珍妮小姐相处,我看王将军扶曹氏为正室,就是因为她生了一个好女儿。” 贵族小姐那么多,有几个能看入夫人的眼睛? 八点半一到,舞台上唱歌的、跳舞的停了下来,一个风华绝代的美人走上前台,正是茉莉。她化了浓妆,换了一身打扮,琬琰也一眼认了出来,整个班里有三十二个女学生,就数茉莉的胸最有料,偏又生了一个小蛮腰。 “各位来宾,先生们、女士们,浦海市义卖晚会欢迎你们的光临……” 孙梦婷低声道:“珍妮妹妹,这是百乐门当红的歌女,艺名叫茉莉,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,听说早前就读于法国教会开的圣玛丽女校,这次走了教会的门路,请了法国人参加。” 阎东山的姨太轻哼一声:“最讨厌这种在台上装得一本正经,私下里风骚不堪的女人,这茉莉呀能做百乐门的头牌歌女,早就做了冯公子的女人,听说与好几个法国人也有些不清不楚。” 曹书晴有些不高兴,她女儿可是正经好姑娘,这位姨太不干不净的说这些脏耳朵,只是因在这种大场合,只忍着不说话。 茉莉说完后,“今晚的盛会,有幸邀请到华国的‘播音皇后’王珍妮小姐参加,现在我们掌声有请珍妮小姐与我同台主持这场盛会。” 琬琰问:“爹地,他们可是事先与你说过?” “要与我说了,来的时候我能不告诉你。” 曹书晴恼道:“事先不打招呼,这是什么意思?” 琬琰起身,落落大方地往舞台上走去,站在话筒前:“有点突然,刚知道要我与百乐门的茉莉小姐同台主持义卖晚会。今日参加盛会有外宾朋友,如果需要翻译德、法、英三语,大家请说一声,珍妮很乐意为大家效劳。” 珍妮小姐啊! 楼上的、大厅的,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她身上,她一直说自己很普通,可关于珍妮小姐的身份,早被报上给挖了出来,她有显耀的家世背景,父亲是一位将军,在军部任职;母亲曾是二姨太,在王将军的结发病逝后,被王将军扶为继室正房。 珍妮小姐自小聪慧过人,又善解人意,颇得其父亲的喜爱,视为掌上明珠。据说就连夫人也很喜欢她,在她过生日时,还特意为她预备生日礼物。 后面有总统夫人送礼物的事,是王适告诉孙梦婷,而孙梦婷与自己的同学、朋友炫耀时说的。在孙家看来,能找到一个“朝廷”大人物做靠山,就在乱世寻到了庇护。 琬琰问:“现在请茉莉小姐宣布今晚义卖的第一件珍宝。” 茉莉往一边看了一眼,立有两名美女抬上一张桌案,又有人捧了一只花瓶,“这是明代清花瓷瓶,是冯老太爷的珍藏,拍卖所得的钱全部捐给前线将士用作军饷,起拍价十万大洋!” 琬琰离了话筒架前,走到桌案上,用戴着手套的手捧起瓷瓶,就这么一句,你要人家出十万大洋,当这些人都是傻子,十万大洋可是后世千万巨款,何况是这乱世,生存不易,任谁也不舍得。 琬琰看完后,回到自己站立的位置,用流利的英语翻译出来。 茉莉听她说了一大串,一句没听懂,就像个二傻子。 琬琰用标准的汉语官话:“这是一只明代正德年间的清花瓷瓶,属于官窖精品,高**,宽**,重量**……” 她从这只清花瓷瓶的精准年代,大小、重量,介绍到制作文艺与历史文明。 最后,她总结性地道:“这次清花瓷瓶在国际上的市场价值在三十万大洋至五十万大洋之间,我相信待战争结束后,它的价值还会加倍,甚至涨上数倍、十倍、百倍。感兴趣的来宾可以竞价,起拍价十万大洋,每喊一次上涨两万大洋,请开始!” 这一段话,她再次转为英语。 在她专业性的说了之后,有人大喊:“十二万大洋!” “一号贵宾出价十二万大洋,还有人加价吗?” “十六万大洋!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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