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梁不接话。 琬琰告诫再三,不让他与林娜结交,也不许与她走得太过频繁。 林娜喋喋不休地道:“不看电影,我们看戏如何?听说来了昆剧名伶白攸菊,文戏、武戏都演得好,扮相更妙……” “没兴趣。”张志梁吐出三个字。 林娜道:“志梁,你出门见朋友,还是替张伯父办差?” “你能不能别缠着我,上次我陪母亲去咖啡厅,明明是偶遇,可三妹回去就告诉琬琰,琬琰生气了。”张志梁已经告诉林娜,说他们之间不可能的,他现在有未婚妻,只等完成学业就要完婚。 早前林娜还觉得琬琰就是乡下来的土包子,可琬琰近来的名气很大,从“奉天府第一才女”变成了“北方第一才女”,《北平报》、《奉天府》时不时登载她的文章,知晓“崔琬琰”的人越来越多,每个月都能领到一笔稿费。 龙国初期,对文人颇是厚待,像这样确有才华的才女,更受人追捧、敬重,要被报社编辑部采纳文章,是与若干文章放在一起,得有可读性才行。 林娜笑道:“志梁,你今儿出门做什么?我知道你有未婚妻,可我只想与你做朋友,我真没有别的意思,如果可以,我愿意和崔小姐做朋友。” 张志梁很是无语,这人的脸皮怎这么厚,他已经说了好多遍,不行的啊,琬琰不喜欢林娜,就连婉芳受琬琰影响,差点骂林娜“不要脸”。 “崔小姐来张公馆得有大半月了,她为你做了西装,你是不是出于礼节得送她一件礼物?” 张志梁道:“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学了,我想送她一支钢笔。” 林娜道:“买d国名牌钢笔,这个牌子是最出名的。” 张家有钱,几百块现大洋买一支钢笔正合算。 琬琰手里的这只银白色钢笔是林娜给挑的,牌子大,质量有保证,还给开了票据,往后若是坏了笔尖,只需几块大洋就能换一个。 这会子张志梁听琬琰说钢笔有一股香味,心下直打鼓,担心她知晓帮忙挑钢笔的人是林娜。 琬琰粲然一笑,拧开钢笔,在钢笔里吸饱了墨水,在纸上写了几个字,旁边摆了一个笔记本,上头贴的是她在报刊、杂志上发表的所有文章、诗歌,并在每一个地方贴上了报纸的日期。 这个簿子是她最喜爱的东西,旁边还有一个更精美的,张志梁信手一翻,立时发现这是自己的发表的文章,也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。 琬琰猜到钢笔是林娜帮忙挑的,没道理林娜掏腰包送她一支钢笔,只未点破,看到张志梁的心虚,心下颇有几分好笑,过了便不好,度得把握。 “志梁哥哥,你和林娜说明白了?” “说明白,我告诉她了,说我有未婚妻,我们的感情很好,我的妻子只会是你。” “你是不是怪我爱吃醋,还爱对你使小性子?” 琬琰继续抄写着文章,她准备将文章再进行修订,修到再看不到缺点,他日可以出一本《琬琰文集》的书籍来,以往写的文章、小说都是三五百字,最多的也不过一千二百来字,她写的精干短篇小说。 最近又投了几篇文章、诗歌到报社,最满意的文章投到《上海报》,次一些的投《奉天报》、《北平报》,通常是奉天报过稿,再抄录一份后投到《北平报》,像北方各大城市的报刊编辑部,只要文章够好,他们也会引荐,这期间她试着写了几遍新闻稿送过去,也赚了几块大洋。 看到她用最精美的笔记本贴了他发表的两篇文章在里头,张志梁只觉得满满都是暖意,“林娜说,她与我只是普通朋友,不会再有那方面的瓜葛。她不会替你、我平添困饶。今儿我给你挑礼物的时候,遇到奉天商会林家的大公子,他很喜欢你的文章、诗歌。八月二十六日,林家要办酒会,请我与你同往。” 原主活了二十六岁,林娜与张志梁是夫妻,可原主就是个姨太、妾室,又因婚前逃婚与李家二表哥奔走的事,嫁入张家后,张太太不喜,连出门的机会都没有。 最初三年,不愁吃喝,穿的、吃的、用的都是最好的,那三年新鲜期一过,林娜见她失宠,也没少刁难、喝骂、处罚,尤其是林娜怀第三胎女儿时,脾气很不好,没少拿她当出气筒。 第四年、五年的日子更差了,到了第六年因张大帅在官场失利,龙国政府取消地方军阀,编各地军阀入军,张大帅不是总统的心腹,失去先机,做了师长,地位不如前,家里的经济条件大落,原主半是姨太半是丫头,洗衣、做饭、拖地这些家务活没少做。 待到第六年时,张志梁出差北平,遇到了龙华女校的白月光,再一次一见钟情,自那以后,索性以公办为由,常往北平。之后,张志梁与那女子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,也有了张志梁努力想与林娜离婚的事。 原主惨死。林娜逼着原主去北平,让她不惜一切劝阻张志梁与那女子的爱情,也是她运气不好,坐上奉天府到北平的火车,车行到中途,因段副总统在同次列车上,发生一次震动国际的刺杀,整个火车发生大爆炸,林娜的车厢与段副总统的相邻,被炸得四分五裂。 张志梁说林时同送邀请帖的事,琬琰则神游天外,在想原主命运的事。 原主死得够惨,李家被灭门,崔家只想将她卖个好价钱。李家没了后,她其实没了依靠,才会因为林娜的命令,茫然前往北平,那样死了倒也好。 张志梁的心意已决,任何人都阻止不了他。 她依旧记得他的白月光姓陆,名叫曼妮,很好听的名字,听说是个大才女,爱跳舞,会弹钢琴,还会绘画。不仅在北平很有名,在上海那边曾开办过一次画展。 张志梁道:“琬琰,你又生气了?” 琬琰回过神,轻啐道:“你与林小姐说清楚了,我再生气岂不是无理取闹。我只是在想,林家的宴会有多热闹?” 张志梁道:“有上海名媛参加,林时同要与九龙富商王约翰在上海开电影公司,现下准备拍一部新戏,林娜想做新戏的女主角。王约翰与导演说林娜相貌普通,不够漂亮。” 琬琰继续提笔抄文章,就当是练字了,以前写毛笔,现在写钢笔字,多练练发现自己的钢笔字很不错,越来越有风骨,更有别样的特点。 现下的电影都是无声的,没有声音,只能看图案,拍的时间多是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之间,待成为有声电影后,再延长到九十至一百二十分钟之间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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