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穿之炮灰归来_第2章 少帅的逃婚弃妻02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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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将嫡小姐嫁到张家,好处多多。
  二小姐自小与婉芳情深,每次女学放假时,婉芳更是与二小姐形影不离,若是这桩亲事成了,得益最多的是崔万福母子。二小姐没有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,自然其他的庶出就与她一样。民国时期,虽有嫡庶之别,却远不如封建王朝那般分明,儿子重过女儿,故而在崔家,崔家几位少爷、公子的地位与崔婉言这唯一的嫡女同等,而长子的地位比崔琬琰还要略高些。
  琬琰自由了,看似不再禁足在房间里,可身边早前半个丫头,之所以称为半个,是因秋月还服侍三小姐。哪位小姐有活计,就在谁的身边服侍,可现下秋月拨过来了,还多了一个叫秋菊的半大丫头,另外崔家更聘了一个叫乔婶的仆妇。
  她身边一下子有三个服侍下人,便是婉芳也因为一日日大了,多了一个叫秋花的半大丫头,形影不离地跟在身边。
  1923年是新旧文明的时期,更是文学复兴之时,琬琰闲来便坐在书案前,写一些文章投到报社、杂志社。
  琬琰反复的修改后,将自己的作品投到《奉天报》,从桃花镇到奉天府不过一百多里路程,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,几乎每隔两天就能看到名为“崔婉言”的女作者大名。
  一大早,三小姐崔婉芳拿着报纸,身后跟着四少爷、五少爷,四少爷已是半大的少年,他们在报纸上又看到“奉天第一才女”的大名,上头刊了一篇名为《一座古桥》的诗,这是琬琰根据《一棵开花的树》仿写的诗作。
  崔婉芳挥着登有二姐诗歌的报纸,“二姐,二姐,奉天报上登了你的诗歌。奉天报编辑给你写了信,今儿一早就送来了。”
  琬琰还未醒,拽着被子蒙上头,近来天气炎热,她上半夜睡不着,下半夜睡不醒,现下不过七点过,弟弟妹妹不睡觉的吗?
  崔婉芳道:“二姐,你有五十八块大洋的稿费,这是汇款票,还有编辑写的信,你现在可出名了,整个桃花镇都知道崔家二小姐是奉天第一才女……”
  四少爷、五少爷眼睛晶亮,立在门外头,看着崔婉芳进了房门。
  秋月低声道:“三小姐,二小姐昨晚为了创作,近四更天才睡,你就让她再睡会儿吧。”
  琬琰道:“三妹,你把报纸、编辑的信与汇票放我案上。不,不,把汇票给爹,让他给我六十块大洋。我明儿去成衣铺子添几身新衣裳。”
  二姐太厉害了,最近在报纸上发表了好多文章、小说、诗歌,还有奉天府的贵公子、贵少爷们追风,可是他们都没二姐写得好。
  秋菊面带崇拜,这“第一才女”什么滴,一听就很厉害。
  琬琰道:“张大公子什么意思?三妹不是打包票,说让他来看我么,这都快一个月了,他怎么还不来?”
  崔婉芳不好意思地道:“那个……我已经和大哥说了,大哥认识张大公子的,二姐再等等,我一会儿就让大哥给他写信。”
  “他就是个迂腐,都什么年代,他还守旧制不成,就不能来瞧瞧我。”
  想缓和一下气氛都不成。
  婉芳默了片刻,“二姐,你给他写信,我听大哥说,奉天府商会副会长的侄女林娜小姐正在追求张大公子。”
  商会副会长侄女林娜,原主记忆里成为张志梁结发的那个富家小姐,因为她与表哥逃婚被抓,张家以她行为不当为由,张志梁强行将她纳为二姨太。在原主嫁入张公馆后,便被林娜带人灌下了绝子汤。
  张志梁对林娜的感情,敬重多过喜欢,有他的敬重对林娜来说已经足够,林娜为张志梁生了两子一女后,张志梁爱上了龙华大学的一个女学生。这女学生成了他的朱砂痣、白月光,他不想委屈对方做姨太,要与林娜离婚,而原主就变成了张志梁与林娜离婚大战中的出气桶。
  琬琰道:“天塌下来,我也得睡个好觉,一切等我醒了再说,三妹帮我去爹那儿拿大洋。”
  崔婉芳悠悠叹了一声,“娘都说了,叫你别熬夜写文章,你偏不听。”
  “安静的时候才有创作灵感,你快去吧,回头我给你做一身新裳。”
  崔婉芳大喜,将报纸与信放下,拿了汇票找崔老爷。
  崔老爷已经知道琬琰的文章又出现在报纸上,心情大好,他的女儿有才,他有面子,外人不知实情的,全以为崔家是书香门第,地位非凡,一个月能登八篇文章、诗歌,这等中稿率少有。
  三姨太问:“二小姐真是厉害,这才几日便赚了大洋,往后读书的钱都有了。”
  崔老爷有种与之荣焉之感,大手一扬,“得了,让管家取一百个大洋给二小姐。”
  只要她不逃不闹,他还是乐意宠着这女儿,就算张家悔婚,以二小姐现下的名头,嫁个富贵好人家容易,现下可是奉天府里顶顶出名的名门闺秀,报纸上还有不少追捧的文章出现。
  她先后往报社寄了三封信,每一封里都有五篇作品,现在刊出了八篇,至少应该过稿十篇,文章十篇刊了七篇,诗歌五篇才刊一篇,接下来应该还有。
  琬琰本想去成衣铺,二姨太却在午后请了裁缝上门,为家中的主子们量体裁衣,选了各种的布料、式样。
  桃花镇的成衣铺子上,五块大洋就能裁一身漂亮上等绸缎旗袍,纯手工制作,式样精美,桃花镇的这家成衣铺子,裁缝是男子,但里头的绣娘据说都是传统绣技。
  琬琰心情极好,“今儿二娘、三娘、四娘一人做一身最好的旗袍,我和三妹一人两身西洋裙,这部分钱我来出。”
  崔家虽是大户,可寻常可舍不得做五块大洋一身的旗袍,好些庄户人家,一年到头也攒不了五块大洋。
  两块大洋等于一头二百多斤的大肥猪,一身上等旗袍是两头半的大肥猪。
  量完衣裙,琬琰又缩到屋子里。
  秋月打着扇子,乔婶则切了井上冰湃的西瓜。
  这一日夜里,琬琰又是在修改稿纸中度过。这次写了五篇,三篇文章两首诗歌,品质极好,是她最满意作品,她打算投《上海报》,前些日子就让表哥帮她查到了上海报社的地址,写好信套,装好信封,“秋月,这可是我的大洋,明儿邮局开门,你记得把这封信寄出去,这次我投《上海报》文学专栏,别忘了啊。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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