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建国载着他们进城后,将东西都收拾好。 后院的房子比较大,现在也不拥挤了。 饭馆后面还有个院子,方便孩子们玩耍。 现在他们还多了两只小狼狗,院子里地方大,看着挺好的。 王玉莲也觉得挺好。 陈建国去后面转了一圈,发现王大庆在后面一块空地拉了网。 王大庆看到陈建国,笑道:“你来了。” “嗯,这里围起来是要养鸡吗?” “是啊,咱们田老板给安排的。 说是要养两百多只鸡。” 两百多只? 会不会有点多? 陈建国转了一圈,在后院拆房找了几块木板,拿着锯子咔咔锯了几下,很快脚下就堆了很多大小不一的木板。 田文君道:“你锯木板干啥呀?” “我给两只小狼狗搭建个窝,既然决定要养,那咱就好好养着。” “行吧,搭个窝也好。” 这饭馆修建起来后,当时剩下的边角料,工人都给收集起来放在杂物间了,杂物间啥工具都有。 陈建国干事麻利,知道狗比鸡鸭干净,搭建的小木屋都够两只成年狗住了。 院子里是乒乒乓乓的声音,狗窝搭建好之后,他还浅浅做了个休息区,里面铺上松软的麦秸秆。 两只小狗围在陈建国身边摇尾巴。 这两小狗一只尾巴是黄色,是公的。 另一只尾巴是黑色,是母的。 木屋搭建好,陈建国对田文君道:“尾巴黄的那只就叫招财,尾巴黑的那只就叫进宝。 给你饭馆招财进宝。” 田文君忍不住笑笑:“行,你给狗起名字,可比孩子起得好。 招财进宝,挺好听。” 陈建国只是嘿嘿傻笑,别看这两只狗眼下看着好欺负的样子,但等长大一点,耳朵立起来后,往门口一蹲,那黑漆漆的眼神看着杀气腾腾,威猛严肃。 陈建国不贪心,他觉得将来年纪大了,在老家有这么一个院子,一猫一狗,一院两人,三餐四季,儿孙满堂,也是很不错的。 不过,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。 这院子是用红砖铺过的,田文君看着可惜,这么大的院子,等明年把红砖起了,回头得种菜。 陈建国忙到下午吃过饭后,一个人开车回大院。 他有些不舍,但媳妇在县城,总比在老家好。 他想的时候,还能来看看媳妇孩子。 田文君这边,饭馆正式大干起来,江翠花也来上班了。 很快,学校开学,冯雪琴上了县初中,冯志东和冯雪雁放在小学了。 田文君想,再过两年挣到钱,她就在县城开办一个托儿所。 想归想,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。 陈家村,陈小红和张强今年养了一万只鸡,还养了三十头猪。 这么多鸡和猪,公婆也帮忙看着养。 夏收刚完,刘丽华就带着儿子回娘家去了。 今年过来,杨伟对刘丽华的态度不冷不热的,但晚上在床上简直就跟疯子一样,折磨的刘丽华每天晚上都很痛苦。 她有种杨伟想弄死她的感觉。 刘丽华一个月除了经期那几天,其他时间都很痛苦,这两天粮食收回来,抱着孩子就回娘家了。 她右眼皮跳得厉害,刘丽华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的,杨母见不到自己大孙子就着急,她催促杨伟赶紧去把刘丽华和孙子接回来。 当然,刘丽华回不回来都无所谓,但自己宝贝孙子一定要回来。 这天,杨伟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,这两天没啥事,他要看着把收回来的粮食晒干了,交过粮税之后,剩下的要入粮仓。 他坐在饭桌前吃饭,杨母就道:“你吃完饭赶紧去把你媳妇和孩子接回来。 你媳妇不回来不要紧,记得把我大孙子给接回来。 这个刘丽华也真是的,一回娘家就是一个多月,也不知道回来。” 说真的,杨伟也不愿意看见他们娘俩。 杨伟不冷不淡道:“他们想在娘家待着,就让他们待着去,眼不见心不烦,我还能睡个安稳觉。” 这话杨母不爱听,杨母道:“你看见你自己儿子都烦,等我和你爸老了,你是不是也看见我们烦? 还有啊,把孩子接回来之后,去年剩下的一些粮食拉到粮站去换钱。 你姐前几天来要钱了,说你姐夫在矿上不知道惹了谁被开除了,他们家现在也没钱。 你姐夫跟你姐在闹离婚呢,咱多多少少给人还一点,先稳住他们再说。” 说到钱,杨伟就觉得烦。 他不悦道:“早知道就不问我姐借钱了,我也就不跟小红离婚了。 妈,当初你要是没逼我,我就不会打她。 我不打她,我们也就不会离婚。 不离婚…… 不离婚,也就不会赔钱。” 这话杨伟越说,心里就越疼。 被人伤过之后,才知道无形的刀子伤人是最疼的。 杨母一听,手里的饭碗重重放在桌子上。 “你是有病吗? 还是神经病犯了? 她就是只不下蛋的鸡你知道不? 你们要是不离婚,丽华怎么跟你生儿子?” 儿子儿子,永远说的都是儿子两个字。 杨母气得手里的碗飞了出来,突如其来的脾气让那个老两口瞬间都顿住了。 杨伟差点掀翻了桌子。 杨伟冷笑道:“你们知道陈小红为啥嫁给别人不久就怀孕了吗? 不是人家生不出儿子,是你们生的种,你们的儿子不行。 有没有可能,刘丽华那个婊子生的孩子,就不是你们的孙子。” 杨母一脸震惊,面色越来越差。 “这不可能,这绝对不可能,孩子肯定是我们的亲孙子。” 杨母神神叨叨地,杨伟知道真相久了,这件事情压在她心里很痛苦,他快要忍不住了。 他觉得,一个人承受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。 杨伟道:“你们爱信不信,我下午就把人给你们接回来。” 反正,他没什么出息,这件事情打算就这么瞒着一辈子。 只要刘丽华事情做得不过分,他还是可以装聋作哑的。 没啥,反正又死不了人。 不是吗? 下午,杨伟就去找刘丽华了。 刘丽华这个村子打小麦都是一个大家族连着一起干,这两天才轮到刘丽华家里。 杨伟来到刘丽华家门口时,头顶是滚烫艳阳,他推开虚掩的门进去时,就听到刘丽华的房间传来暧昧的娇喘声。 一时间,杨伟面色苍白,拳头紧握,杀气腾腾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本文链接:
http://m.picdg.com/161_161092/739472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