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建国耐着性子道:“你嫂子说了,这个家先有的你们两个,你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,这是你们的权利。” 陈小兰本就没多想,她一双眸子感激地看着田文君。 “嫂子,你跟村里其他人都不一样。” 田文君道:“怎么不一样了? 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,难不成我比他们多了一个鼻子?” 陈小兰坚定地道:“不,不是这些。 我就是感觉,嫂子你跟他们不一样。 我喜欢你,跟你在一起很舒服。” 陈建国长腿一抬,在陈小兰小腿上轻轻踹一脚。 怎么她也跟自己抢媳妇?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? 胡闹! “任务完成,赶紧喝你的小米粥去。” 陈小兰笑呵呵道:“嫂子你等着,我这就去给你端进来。” “别……”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,门吱呀一声,陈小兰已经不见了。 田文君看着陈建国道:“我猜得没错吧,她身上的伤痕肯定不是摔的。 小红身上肯定有事儿。” 陈建国沉思几秒钟,说道:“这样吧,咱们暂时先别让她回去。 我倒是要看看,她婆家人会不会来接她。” “暂时先让她在家里住着,咱们看看情况。” 陈建国被气得不轻。 “妈的,老子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大男人动手打女人。 要是被我逮到证据,看老子不捶死他。” 田文君瞄她一眼,起身穿衣服。 陈建国听到耳边窸窸窣窣的,回头道:“天这么冷,你起来干啥?” “我怕你一生气一拳捶死我。” 陈建国:…… 陈建国看着她那双圆溜溜黑白分明的眸子,唇角扯了扯。 “我不捶你。” 田文君:“你可以捶一下试试。” 陈建国亲眼看着她穿好衣服下地。 陈小兰真端着小米粥来了,陈建国接过,对陈小兰道:“你这两天还有个任务,就是盯着你姐,她要是想回家,你就来告诉我,知道了吗?” “知道了大哥,保证完成任务。 你放心,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姐好。 所以,就算违背对我的姐的承诺,我也要帮她。” 陈建国看自己弟弟妹妹这几天跟他们都混熟了,忍不住笑笑。 田文君脸都没洗,接过小米粥小口小口吸着喝。 陈建国道:“你还没洗脸刷牙呢。” 田文君抬眸:“不是你说不干不净吃上没病吗? 我又没用手抓。” 陈建国道:“不是你教育我,吃饭要洗手吗?” 田文君啧了一声:“你到底还让不让人吃饭了?” “吃吃吃…” 陈建国在一旁一直偷笑来着。 似乎,他们身上都开始有了对方的影子。 陈建国想,还有一个星期就过年了,他倒是要看看这孙子能等多久才来接自家老三。 …… 张庆东和江晚这边,江晚这几天跟李文慧去了好几趟镇上。 晚上张庆东会写一张单子交给江晚,让江晚坐大巴车去京城买他写的那些东西。 这两天去县城的大巴车天天都有,江晚连着去了五六天,年货全都买回来了。 除夕的晚上,队里还要文艺汇演。 江晚想弹钢琴来着,但是能听懂的人不多,而且这边没有钢琴你,她犹豫一下还是想拉小提琴吧。 刚好,队里有小提琴。 这天,她从城里回来,抽空来找周政委借文工团的小提琴。 她来到周政委门前,抬手敲了敲门。 周政委道:“请进…” 江晚一进去,刚好碰到文娇娇。 她声音暖暖喊了一声:“周叔叔…” 文娇娇在办离开手续,看到江晚时,一双眸子震惊又不自在。 周叔叔? 她居然喊周政委叔叔? 难道他们认识? 如果他们认识,那江晚就不是某个没落资本家的小姐? 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呢大衣,耳后的两股头发用白色手绢扎成蝴蝶结绑在脑后,看着很温柔。 这身衣服,看着比上次那件白色呢大衣还要贵。 更要命的是,这身衣服衬得江晚皮肤白皙细腻,就像剥壳的鸡蛋一样。 她那双黑色的瞳孔,好像要比别人的瞳孔大一圈,看着水汪汪有神。 她一时看得愣住。 她一个女人,都觉得她美,心底里一边羡慕,一边忌妒。 江晚只是淡淡扫文娇娇一眼,眼神平淡,却让文娇娇觉得,江晚对她不屑一顾。 周政委看到是江晚,爽朗笑道:“是小晚啊,啥事啊?” “我是来找你借文工团的小提琴的,除夕夜要表演节目。 招娣姐不在,我想到时候拉小提琴。 但我来的时候,自己的小提琴没带,所以我想借用一下文工团的。” 周政委一脸欣赏。 首长这么好的基因,两口子就生这么一个宝贝疙瘩,真是有些可惜了。 这要是他,非要生一堆不可。 还是张庆东这臭小子有福气,除了长得好看点,就是能干点,别的一无是处,怎么就哄得这丫头死心塌地跟在他身边呢? 这丫头要是自己儿媳妇该多好? 周政委在心里惋惜了好半天。 “你爸妈把你教育得真好啊,太优秀了。 等会儿你直接去文工团拿就行了,就说是我说的。 咱们队文工团那么多人,连个会拉小提琴的人都找不出来,这次同志们有耳福了。” 江晚双眼弯弯,甜甜一笑。 “周叔叔过奖了,谢谢周叔叔,那我先去文工团拿小提琴。” “去吧去吧。” 等江晚离开,周政委收回脸上的笑容,给文娇娇一边办手续,一边嘀咕:“多优秀的女孩子啊,能唱会跳,有知识有文化,聪明伶俐懂事孝顺,为人处世也是进退有度,我咋就没有这么懂事的闺女?” 文娇娇脑子嗡嗡作响,乱糟糟一片。 她现在总算是明白,为什么张庆东眼里,一开始就没有自己了。 江晚确实很优秀,她迷惑了张庆东的双眼,挡住了张庆东看别人的光。 江晚这样的,是个男人怕都喜欢吧。 文娇娇拿着资料出来,看到前面不远处红色的背影,小跑追了上去。 “等一下……” 江晚听到身后有声音,回头时,就看到文娇娇朝自己跑来。 江晚疑惑,他们好像不熟吧? 江晚道:“有事儿?” 风吹过,江晚耳鬓的碎发被风吹乱,一张脸看着有种惹人心疼的凌乱美。 文娇娇看得心口一紧,一双眸子发红。 她咬了咬嘴唇,鼓起勇气。 “你知道吗,我喜欢张庆东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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