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建国道:“你唱歌不要人命,好听。” 许招娣:噗…大哥啊,她是为了活跃气氛,故意打个比方而已,这钢铁直男还真以为自己唱歌要命。 如果是真的,谁还敢上台? 江晚在一旁咯咯笑了两声。 陈建国意识到自己太过紧张,瞬间脸红脖子粗。 陈建国道:“我们先回去吧。” “你不想看节目了?” 陈建国摇头,他之所以留到现在,就是想看自己媳妇。 媳妇都演完了,他还傻坐着干什么? 又不是不能走。 “行,那我们先走。” 江晚道:“我去喊庆东哥。” 江晚一转身,张庆东已经站在身后了。 张庆东手里还拿着江晚上台前脱下来的红毛衣,他从江晚手里接过萨克斯,将毛衣递给她。 江晚面上闪过一丝羞涩,接过红毛衣穿在身上。 江晚道:“我去拿手风琴。” 四人绕到舞台后面先行离开,周政委看陈建国去了后面没再回来位置,就知道他走了。 这臭小子,从来就不喜欢凑热闹。 今晚上要不是有她媳妇,估计他都不会来。 四人两对,一前一后走在小道上。 陈建国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许招娣肩膀上,许招娣温和一笑。 陈建国道:“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,你歌唱得这么好听。” 许招娣笑道:“我也是最近刚学的,在饭馆上班,旁边供销社那个大喇叭里,经常放这几首歌,听多了就会了。” 陈建国现在才发现,他对许招娣的了解真的是很少。 他们从小在同一个村长大,村子很大,分为三个队。 小时候每天都为了吃饱饭下地挣工分。 上小学时,是早上上学,下午下地。 他们家在一队,说真的,听起来大家都在一个村,他们每天的活动范围就是三点一线,他们甚至连同村二队和三队同龄人的名字都有不知道的。 这种事情,真的毫不夸张。 这会儿周围黑漆漆的,身后是篮球场舞台上表演节目的声音,轻轻浅浅飘进耳朵里。 陈建国垂在大腿边的手想去牵她的手,动了动又缩回来。 在家里怎么折腾都行,但在外面要是被人看到,会说不正经。 “我媳妇真聪明。” 许招娣偏头看他一眼,抿嘴一笑。 昏暗的灯光下,他一张脸看着黝黑黝黑。 许招娣偏头看了眼陈建国的侧脸,嘴角是浅浅笑纹。 这两人身后不远处,张庆东和江晚也并排走着,只是这两人没靠太近,之间的距离还能站两人。 江晚道:“哥,我拉手风琴好听吗?” 张庆东看着有些心不在焉。 “好听。” 江晚看他这么死板,最近好像有心事的样子? “哥,你最近是不是有心事儿?” 张庆东从沉思中回神。 “小晚,你真的喜欢这里吗?” 江晚用力点头:“喜欢啊,因为你在这里,招娣姐也在这里。” 张庆东停顿脚步,转身面对江晚道:“小晚,你太小了,你在这边待半年了,你还没看出来嘛,你不适合这里。” 江晚一怔,不用张庆东继续说下去,她心里都知道,接下来他要说什么。 他肯定想让自己走。 他都能在这里待这么多年,为什么自己就不行? 江晚抿嘴,一双眸子里是淡淡忧伤。 “你都能适应这里,为什么我不行? 我是娇生惯养没错,但我身上也没坏毛病,我很坚韧,也很坚强。 你是不是又想说让我回去? 我们之间是订过娃娃亲的。 你是不喜欢我,所以才想逼着我走,是吗?” 张庆东一手拎着手风琴,垂在大腿边的另一只手紧了又紧。 他谨慎掩饰自己的表情,但眼神中还是流露出真情实感。 这段日子,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,每次做饭的时候,都会想着做她喜欢吃的,以至于心里不会空荡荡的。 她如果跟着自己留在这里,只会过苦日子。 张庆东咬咬牙,说道:“咱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好几个月了,再这样下去,对你名声也不好。 小晚,你听话,等这学期完了,你就回去吧。” 江晚一双眸子直勾勾盯着张庆东,逐渐湿润发红。 好半天后,江晚哑着嗓子道:“我知道了。” 她有些难过,这不是他第一次跟自己说这些话了。 她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,可喜欢一个人是有执念的。 江晚先一步走了,张庆东给自己一巴掌,大步追了上来。 走在前面的许招娣回头一看,不知道什么时候,张庆东和江晚两人没跟上来,看不见他们人影。 许招娣和陈建国先回来了。 一进门,陈建国一手拦住许招娣,高大的身材转身将许招娣压在墙上。 动作来得太突然,许招娣从惊慌中还没回神,铺天盖地吻便落下来。 密密麻麻的吻落在许招娣脸上,陈建国大手掐着许招娣的腰,两人的身体严丝缝合。 陈建国喘着粗气儿,哑着嗓子道:“媳妇,你今天真的好美,我一直在忍。” 许招娣双眼迷离,回想起以前婚内的生活,他对她的丈夫来说,只是偶尔解决生理需求的工具,他从来都不会对着自己的脸。 可陈建国不一样。 他会照顾自己的感受,去带着自己体验夫妻间最亲密,最愉悦的感觉。 许招娣红唇的嘴唇微涨,一双眸子隐隐泛红。 她勾着他的脖子,偏头亲了上去。 许招娣一双眸子落在客厅的窗帘上,窗帘还没拉,万一楼下有人,看见这一幕她的名声怕是天不亮就坏了。 许招娣双腿分开挂在陈建国身上,她拍了拍他的肩膀。 “窗帘没拉。” 陈建国一手解着衬衣纽扣,一手拖着许招娣就往房间走。 窗帘没拉就没拉,反正今晚上大院的人都去看节目了,离回家还有一段时间。 陈建国一进屋,用脚勾上门,两人朝着床上栽倒。 房间里,是许招娣轻轻浅浅的笑声和呻吟。 她紧紧勾着陈建国的脖子,第一次发疯似的热情缠着陈建国。 她不想像上一辈子一样,唯唯诺诺,扭扭捏捏。 这一世,面对自己爱的人,她定是热情似火,敢爱敢恨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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