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招娣今天肚子不舒服,下午趴在桌子上轻轻睡了一会儿,好不容易坚持到下午下班,她是一点都不想动。 这会儿小腿肿胀得厉害,整个人晕乎乎的。 许招娣从饭馆出来,陈建国穿着一件白色衬衣,下半身一条军绿色裤子,脚上一双黑色布鞋,高大的身体站在饭馆门口不远处的大树底下,整个人看着冷峻严肃。 他朝许招娣走过来,顺其自然接过她手里的包,看她嘴唇发白有气无力地,说道:“赶紧上车。” 许招娣的目光扫一眼自行车把手,上面挂着几个油纸袋子。 许招娣坐上自行车,问道:“你买的什么?” “我买了一只烤鸭,还有半斤猪头肉。 保国不是说这两天走骂,晚上给他做点好的,我还叫了门口经常帮你的那两个新兵蛋子。” “是赵二蛋吗?” 陈建国没想到许招娣记这么清楚,一听心里酸滋滋不是滋味。 “你倒是记得清楚。” “他经常帮我,一两次就记住了。” 陈建国小声嘀咕道:“那你怎么不记得我?” 许招娣:…… 她什么时候不记得他? “你这话什么意思?你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吗?” 陈建国想顶嘴来着,想了想还是认怂。 她今天不舒服,还是不要跟她斗嘴比较好。 “他帮你一两次你就记住了,我就觉得你对他比对我还要好。 以前你自己做饭都不给我饭吃,人家上次帮你拎野菜,你就给人家做一盒子野菜,我都没有这待遇。” 许招娣盯着陈建国的背影忍不住笑笑,他自己倒是还委屈上了。 她抿嘴一笑问道:“你这是吃醋了?还是打算跟我翻旧账? 你要翻旧账,那我也就翻旧账。” 一提翻旧账,陈建国其实也害怕,毕竟他以前是真的没关心过她。 “吃醋,以后你要对我好一点,我是你男人。” 不知道为什么,许招娣心情瞬间好了很多,本来是一只手圈着陈建国的腰,她两只手都圈住,头靠在他结实宽大的后背。 夕阳西下,两人穿梭在路两边的白杨树底下。 树影婆娑,落日的余晖穿过沙沙作响的树叶,金灿灿地落在两人身上,这一幕像极了电影里男女主在一起的画面。 许招娣道:“你知道保国这两天在哪里干活吗?” “在哪里干活?” “他在给我们饭馆的何大美家里干活,一天两块钱,大美说他在挣回去的路费。 我这人不是铁石心肠,听到这话心里忍不住难过。 我想过了,要不咱们把这三百块钱拿给他吧。” 陈建国没想到许招娣会同意拿钱出来,说道:“你手里就三百来块钱了。” “咱们两过段时间又要发工资,家里细粮和大米还能凑合一段时间,咱们把零头留下就行。” 陈建国沉默了一下,要是以前,这绝对是不可能的。 她现在一心想跟自己好好过日子,他绝对不能辜负她。 “我以后挣的钱都给你。” “这可是你说的,那你以后把你的钱都给我。” “好,我都给你。” 陈建国心里高兴,这次二弟来要钱,他这个做大哥的一分钱都拿不出来,心里也很愧疚。 现在好了,媳妇主动说出来,他心里如释重负。 回来的路上,陈建国骑车的速度不由加快几分。 两人来到大门口时,大门口值班的人已经换班了。 陈保国一回家做了米饭,他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菜,后院的黄瓜被人偷摘了,只有三四个洋柿子。 陈保国正发愁时,这两口子回来了。 许招娣一进门说道:“你和保国聊,我去做饭。” 陈建国道:“我先帮你洗菜。” 许招娣道:“你去后院拔些小葱和白菜,豆角有的话摘一点。” 陈建国应了一声,拎着篮子要出门时,陈保国道:“后院的黄瓜没了,洋柿子我摘了三四颗,豆角我没动。” 陈建国道:“走,咱兄弟两个再下去一趟。” 这两人去后院摘菜,下楼时陈保国手里拎着一桶水顺便给菜浇水。 陈建国拔了一捆小葱,在一旁摘了豆角,那两颗佛手瓜结了很多,再过四五天就能摘好多。 陈保国在一旁浇水,陈建国道:“保国…” “哥,啥事儿?” “今天回来的路上,你嫂子跟我说了,她手里有三百块钱,让你先拿回去。 这三百块钱,里面两百块是你嫂子前段时间在人贩子手里救人,人家县公安局奖励的,她一直没舍得花。 剩下一百是我跟你嫂子的工资,这是我们身上全部的钱。 这钱你拿回去后,跟对方商量一下,看能不能根据咱家情况,给她买块手表啥的。 你嫂子说了,你年纪也大了,婚事不能耽搁。 你大老远来,不能让你空着手回去。” 陈保国一时有些不敢相信,这钱怎么可能是许招娣拿的? 她嫁进家里对大哥什么样子,他心里又不是没数。 陈保国一双眸子盯着陈建国,说道:“大哥,我的事情是不是让你为难了? 你不要因为我让她为难你,我来的时候在火车上就想清楚了,这婚我不结了,这钱我也不要了。 哥,三转一响,别说咱们家拿不出来,咱们陈家沟整个村子就没有一户人家能拿得出来。” 陈保国傻乎乎笑笑,说道:“哥,你好好过你的日子,爸妈身边有我,我不会让他们挨饿受冻的,你也不容易。” 这话让陈建国心里酸涩无比,自己在部队这些年,家里大小老少,全靠二弟照顾,他这一番话,让他无地自容。 在照顾家庭上,虽然他已经尽力了,但还是心生愧疚。 “这是你嫂子安排的,我跟你嫂子两个人,你嫂子说了算。” 陈保国一脸不可置信:“大哥,嫂子对你好吗?” “对我好,每天都变着花样做饭,还给我洗衣服。” 陈保国知道许招娣结婚前心里放着村里那个知青,为此她还跟她养父养母,就是她舅舅舅妈闹过。 现在听到大哥说她这么好,陈保国多少有些不可思议。 不过,这次来跟她接触几天,她这个人确实变化很大。 “那就好,只要你们过得好就行,我这个做弟弟的,为大哥你高兴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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