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一眼兔子洞,李刚把手扔在地下,用意念查看了一下里边的走向。 李刚能清晰感应到,五只兔子两大三小,小的也不小,也有一斤多了。 在边上拿了一个石头,把另外一个洞口堵死,挖到里边的时候,两只兔子刚冲出来,就被他一手一只抓住了,然后用脚把洞口封死。 两只兔子收到空间里,以此类推终于把5只兔子抓完。 野鸡他早就吃够了,终于可以换口味了,走出25米弯腰检测一次,也不去打猎了,开始找兔子洞。 抓兔子可比打野鸡有意思多了,不知不觉一直抓到天黑了,居然抓了30多只兔子,就是累的腰直不起来了。 拿出自己的三角帐篷,又点了一堆火,拿出羊杂汤吃了点干饼,这个季节还真不是兔子下崽的时候,所以最小的兔子也有一斤多,躺在床铺上,利用清洁空间30多只兔子全部杀死。 把兔子皮清理干净,挨个放好,这年头兔子皮可是好东西,不管是做鞋做棉袄,做坎肩,都用得上,毕竟棉花用票了,而且还得花钱。 看着门口的一堆火,索性拿出一只小兔子,兔子肉撒上盐,放在火堆边上烤着,这季节在山上可不像冬天那么清静,各种叫声,各种树叶哗哗响!要不是胆大,一般人还真不敢在山里过夜。 小铜壶烧上水,拿出茶叶,又在帐篷里挂上油灯,喝着茶,看着小说,两个小时过后,兔子终于烤熟了。 现杀现烤现吃味道绝了,拿出茅台酒,喝着酒,吃着兔肉。 一直到了十点多,兔子吃完,酒也喝完了,因为近山不远,应该没啥大猎物,只是把帐篷门口稍微阻挡了一下。 早晨起来,吃了个早饭,把东西一收,连长枪都收起来了,直接换成一把铁锹,枪套里有着手枪就够了。 野鸡肉,野猪肉,哪有兔子肉好吃?继续找着兔子,他也摸清了规律兔子洞一般都在山坡上,而且也不能是太宽的山坡,他的后门一般都是贯穿的。 反正只要地势平坦,他就利用空间查找,这空间简直是量身定做,兔子洞的位置,里有几只兔子他清清楚楚。 这年代的大山资源是丰富,尤其是兔子这种繁殖快的动物,第三天的时候,李刚已经抓了70多只兔子了。 留下5只最小的兔子,放在静止空间里,这是准备送给闺女玩的,剩下的都被他清理干净,70多张兔子皮也被他留好了。 这时已经走到大山深处了,兔子也够吃了,眼睛开始看向远处,也不再低头找兔子洞。 逛到下午的时候,突然看见前面有三只黑山羊,这东西太敏感了,有一点动静就跑了,李刚藏在树后,只能露出半个脑袋悄悄看着,只要山羊低头吃草,他就换一棵树慢慢靠近。 花了半个小时,终于靠近了,只有50米的距离了,不敢再等了,万一弄点动静,山羊跟鹿一样,一蹦一窜就没影了,这要是跑了,他半个多小时白费劲了。 他也想好了,最多就能打两只山羊,第三只是不用想的,把枪架在树杈上,平举枪他是没那本事,瞄准完第一只,又去瞄准第二只,来回变换了几下,这样开完第一枪?打第二枪的时候不至于慌张,再去瞄准。 砰,砰,说是迟,那是快,李刚连续两枪,赶紧瞄准第三只羊,还有意外收获?枪法变准了。 砰,砰砰砰……。 一直到把弹夹清空,终于在100米开外了,第三只羊不动了。 一路小跑下了山坡,把三只羊收到空间里了。 李刚可不想耽误时间,已经出来三天了,刚才在这里开完枪,有动物也跑光了,把长枪子弹压满,背着枪,马上换地方。 又走了俩小时,已经下午四点了,他居然看到了一个超大的橡树,看见地下密密麻麻的猪蹄印,不用想,野猪最喜欢吃这东西,树干都被野猪蹭的增光瓦亮。 关键是猪再多,他一开枪都他妈的跑,点了根烟,围着树转了一圈,突然听到前面有动静了。 毕竟野猪打的多了,离挺远他就能听出那哼哼声,直接爬上橡树,从空间里拿出勃朗宁,又把消音器装上,他准备在树上守株待兔。 晃了一下树枝,摇下去不少橡树果,坐在树上抽着烟,也不高就两米多高?也不怕掉下去。 过了五六分钟?他看见五头野猪朝这边走来,这季节的野猪是真肥呀,可能是因为不缺吃的,这五头野猪最小的也有200来斤,最大的那头三四百斤还是有的,还有一头大炮篮子,那俩大牙看着就凶狠。 五头野猪都已经在他脚下了,四头猪在吃橡树果,那头泡篮子在蹭树干。 趴在树枝上,身子下倾,把手再伸长一点,手枪和消音器看上长度,他离地面也就他妈一米多高了,砰,正打在泡篮子头上,李刚顺势跳了下去,一手一把手枪,16发子弹打完,就跑一头瘦小的,其他的都没反应过来,都已经被他撂倒了。 四头野猪收到空间里,这四头猪至少1200斤肉,刚才一阵枪响,估计动物也都吓跑了,所幸就在不远处,一面靠山崖的地方把帐篷支上,这已经是深山了,可不能大意,又利用空间收了一些石头和是树枝,在帐篷的一面围上。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,晚饭吃了一只烤鸭,帐篷里点上油灯,喝着茶水,抽着烟,看着小说。 到了十点多,刚准备睡觉,突然听到一声狼吼,赶紧把油灯灭,这可能就是猎人的习性,打野猪,打山羊永远没有打狼来的痛快。 估计是他打死野猪的时候,地下流血了,把狼招来了,赶紧跑到25米的距离,拿出一头野猪开膛破肚。 重新回到帐篷边上,趴在地下,利用空间25米的距离清晰可见,只要狼进入射程,他绝对能一枪干倒,利用空间简直太精准了,这空间还有待开发以前都没想到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本文链接:
http://m.picdg.com/161_161073/689158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