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事,我今天去罐头厂了,又跟他们要的,你们俩随便吃了,”李刚小声的对二妮和大妮说道。 “还有大妮,我给你买了双皮鞋,一会儿你出来到车里拿,”三个人在墙角窃窃私语着,别人看着都以为李刚在跟二妮说话,谁也不会想到他跟张大妮暧昧。 张大妮当然不会拒绝了,脸色平静的嗯了一声,她可不像妹妹一说话小脸就通红。 叶兰也端着饭碗过来了,“娘你喝点这羊杂汤,可香了,”二妮拿过她的碗不由分说的,把饭盒里的羊杂汤倒过去一半,张大妮则把自己手里的饼掰了一半扔到叶兰的碗里。 杜友良吃了一半羊杂汤,把饭盒也没说给李刚,直接扣上,拿着朝办公室走去。 “大娘,你们慢慢吃吧,我去跟杜友良聊会天,”李刚对着叶兰说道。 “快把你的好烟拿出来,我给你泡茶水,”李刚一进办公室杜友良说道。 李刚拿出烟点了一根说道:“陈登科结婚,你去不去啊?” 杜友良拿起烟点着深吸了一口说道:“我姨父他三叔说了,不准去,你们这些同龄的人,去几个人闹闹得了。” 喝了一杯茶,李刚才出去,隔壁的饭菜应该好了,看见李刚朝吉普车走去,张二妮张大妮也快步跟上了。 李刚坐在车上,拿出给张大妮买的皮鞋放在副驾驶上,看见过来的。张大妮说道:“你穿上试试,合脚不?不行我再给你回去换。” 两个女人上车以后,李刚又从兜里掏出三块手表,递给张二妮说道:这是我从黑市上用肉换的手表,虽然都是二手的,可是都挺新的,给大爷一块,大娘一块,剩下一块,你们就说是你俩一起送给大奎结婚用的。m.biqubao.com “我不要,这也太贵重了,小刚你都给我家好多东西了,可以了,”张二妮头都快晃成拨浪鼓了说道。 对于李刚来说,这些东西都是没花钱来的,而且丈母娘老丈人把姐妹花给自己,给再多东西都不过分。 对于别人来说,贵重,对于他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,而且是从死人身上弄来的,他也不会给自己女人带,卖了他更看不上那点钱,索性还不如让丈母娘老丈人带了。 李刚捏了一下张二妮的脸说道:“你还不知道你男人的本事,对于别人来说贵重,对于我来说,扔地下我都懒得捡,放在我这里也是放着,还不如给大爷大娘带来。” “就知道吹牛,还扔在地下,你都不捡,你告诉我在哪捡,我去捡,”张大妮穿着新皮鞋不服输的在后面说道。 李刚对着他笑着说道:“你不用去捡,我过几天给你拿新的过来。” “我不要,我天天跟妹妹在一起,她有表就够了,”张大妮摇了摇头。 李刚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说,他确实忘了给张大妮买手表了,不过他兜里有票据,随时都能买的。 “拿着吧!二妮到时候我们俩一人给他生五个儿子就行,”张大妮虎扯扯的说道。 这小娘们一句话给李刚吓一跳,一人生五个,十个小子?这是要要他命啊!明显不是报恩,这是要恩将仇报啊! 张大妮又对着二妮说道:“咱爹要是有了手表,我都能想象到,肯定能挂在脖子上,你信不信?” 张二妮是把李刚当成自己的男人,所以处处为他着想,张大妮则是感激父母同意她跟李刚在一起,所以有些时候两个人的心态就不一样。 不过这些对李刚都不重要,看着百分之七八十相像的姐妹俩,给的再多他也不心疼,何况这点东西还真不多。 等两人下车以后,李刚到国营饭店拿好了饭菜,把东西都收到空间里存好,吃喝都有了,心里也有底,回到市局再琢磨请几天假了。 ———— “娘,我一会儿说话,你听完可不能大喊大叫啊!”张大妮调皮的在厨房里跟她娘说道。 “你这丫头又要干嘛?没看我在收拾碗筷吗?”叶兰不耐烦的说道。 “二妮,你把咱娘的眼睛蒙上,我们给她个惊喜,”张大妮又对着身边的妹妹吩咐道。 “你们两个丫头干啥呀?又不是小五妮,闹什么闹?”叶兰伸出手拦着二妮要蒙他眼睛说道。 那你放着叶兰的胳膊喊道:“娘,你就听我们的,你保准高兴,一会我们俩帮你洗碗。” 叶兰感觉到手腕子上一凉,二妮拿开手以后,她惊讶的看着自己手腕一块手表。 “二妮,你把,你的手表戴我手上干嘛?”她可是记得二闺女有手表的。 “娘,这可不是我的手表,”二妮晃了晃手脖显示着。 张大妮抱着叶兰的脖子说道:“娘,这是小刚给你的,还有爹和大奎的手表。” 张二妮从口袋里又拿出了两块放在叶兰面前。 “我的娘啊!死丫头,手表你们也敢要,快跟我说说怎么回事?”叶兰伸手揪住张大妮的耳朵问道。 “娘,你就是偏心眼,手表在二妮手里,你拽我耳朵干啥呀?”张大妮歪着脖子呲牙咧嘴的说道。 “二妮啥样我还不知道,要没你这个死丫头,二妮不会收小刚的手表,”知女莫若娘啊! “娘,还是你了解我,”张二妮也撒上娇了。 “娘,小刚他不是爱打猎吗?这手表是他从黑市上用肉换来的,他说给你和爹一人一块。” “另一块手表,等大奎结婚了,我和二妮当新婚礼物送给他,这样我和二妮回娘家,弟妹就不敢欺负我们了,”张大妮揉着耳朵说道。 “唉,你说小刚这孩子咋这么好呢?连你们弟弟结婚的礼物都准备好了,我和你爹都年纪大了,你说带啥手表啊,这不是浪费吗?”叶兰嘴里说着她在浪费,手却轻轻地摸着手腕上的手表。 “大闺女,要不然你爹那块手表就不要给他了,你带吧!”叶兰这才想起来大闺女还没有手表。 “娘,小刚说了,他会给我带新的,不让我带旧的手表,”张大妮兴奋的说道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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