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合院之感受年代气息_第412章 王春梅的心里话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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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刚也不能说在外面还有房子,说道:“我从东北回来就升职了,现在是正科长,所以事情比较多,常需要在单位值班的,”这时候的话题就从在不在家岔开话题到升级了。
  傻柱惊讶的说道:“厉害了,兄弟你这年纪都当科长了,以后你可要多多照顾哥哥我啊,”在市局里当科长,这可是实打实的干部编制。
  “柱子哥,你那肉什么都有吗?”李刚问道。
  “我和一大爷攒了几个月,买了五斤猪肉,这还是多亏了你过年的时候给我们猪,我们把肉票都省下了,在咱们院里我就办三桌,再也没有什么用肉的地方了,娘家那边说他们不要肉,只要对姑娘好一点就行了,我给送去了50斤的玉米面,”傻柱子得意的说道。
  确实他应该得意,这年代能给娘家送去50斤玉米面,也是相当不错的彩礼了,一般也就三五块钱,这还是家境好的,如果不好的,直接空俩手去把跟媳妇接着,提着小包袱就领回家了。
  “那你礼拜天直接就去接媳妇了,是吗?”李刚问道,对这个年代的结婚还是不大了解,所以问了一下。
  傻柱子吸了一口烟,说道:“我跟秦姐借自行车了,星期天我骑着直接去就行了,把媳妇带回来就行了,”傻柱笑的嘴都咧到耳牙子了。
  “柱子哥,你别借自行车了,星期天我直接开汽车带你去接媳妇,”李刚笑着说道,他知道傻柱非常爱面子,肯定想过用他的车接媳妇,只不过没好意思说罢了。
  “真的吗,兄弟,”傻柱一下站起来惊讶的问道。
  “这事我还能骗你,如果你要不用就算了,”李玉刚调戏着傻柱。
  “用,怎么不用?我又不是傻子,”傻柱高兴的说道。
  一大爷在旁边说道:“小刚不会对你有影响吗?这的汽车可是公家的啊。”
  李刚微笑的说道:“一大爷,没事的,如果再过一两年就不行了,现在还没有人管这事。”
  一大爷,听到李刚说没事,也就没有再追问,毕竟他也不了解体制内的情况,那更是没有问李刚为什么说一两年过后不行了?其实就是一两年后起风了,吃饱饭闲着没屁事的人太多了。
  “那兄弟我可不借自行车了,我就等着你了,”傻柱高兴的说道。
  “星期天我一定送去接媳妇,柱子哥你就放心,这事情我能开玩笑,”李刚笑着说道,他也能理解傻柱子的心理,毕竟这年代能用吉普车接媳妇,够他吹一辈子的了。
  李刚因为明天一早要去送王春梅兄弟几个,说道:“一大爷,柱子哥,我明天一早还有事,我先回去睡觉了。”
  “这都九点多钟了,我也回去睡觉了,明天还要上班呢,”一大爷说道。
  回到家把三个宠物又喂了一遍,把床头上的闹钟定到了五点钟,这才舒舒服服的睡觉,早晨起来大门还没开,李刚还是跳出去了,开车到了王春梅家门口,几人都已经在院里等着了。
  王家三兄弟,一人扛着一个面袋子装的是100斤大米,还有一人拿着一个大布包,里边有20盒红烧肉,还有60个馒头,再加上十几瓶的二锅头和四五瓶的茅台酒,还有狗皮大衣,狗皮帽子什么也弄了一大包。
  李刚看着他们衣服鞋都穿的是原来旧的,问道:“大哥,你们的新衣服没有做好吗?怎么还穿来时的一套?”
  老五笑着说道:“小刚,我老妹都帮我们做好了,我们哪舍得把新衣服现在就穿在身上啊,在火车上还要待个几天,这要是弄坏了,弄脏了,可心疼死人了。”
  王春梅也笑着说道:“你买的布料,我还留着不少,回去还能给两个哥哥,还有侄子侄女爹娘做衣服,我都着急看爹娘了,赶紧往车上装东西吧。”
  开车到了火车站,这时候可没有停车位什么,所以李刚的车直接停到了火车站前面,说道:“我去给你们买车票。”
  王老大,还想说什么?王春梅拉了他一下,说道:“大哥,你让小刚去吧,”她在京城也呆了两三个月,也知道有一些事情可以有特权的,像李刚拿着工作证去买火车票,很容易就买到有座的,而他们平常的人去买很难的。
  李刚笑了笑,把工作证拿出来,到了卖票的窗口,李刚从兜里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和工作证一起递给售票员,售票员看了李刚的工作证,把奶糖放到下面的抽屉里,拿了四张座位挨在一起的票,李刚付完钱,微笑着说道:“谢谢同志了。”
  售票员看到李刚非常会办事,而且这人年纪轻轻的还是个领导,关键是一点架子也没有,非常的客气说道:不用客气,“以后有事你就来窗口找我,我叫苏红。”
  “好的,我记住你的名字了,以后有事直接来找你,”李刚微笑着说道。
  在门口几个男人抽着烟,等着火车发车时间,到了发车时间以后,李刚一直给他们送到火车上说道:“小梅,你回来的时候到电信局发个电报,我到时候来接你。”
  王春梅高兴的点着头,可是眼角又红了,李刚赶紧说道:“过几天就回来了,”这一句话才把王春梅的眼泪给收回去,要不然李刚就尴尬了,这个女人还真是眼泪窝子浅,差一点给李刚弄了下不来台,他是最怕女人哭的。
  李刚安顿好四个人,下了火车,站在站台上看着火车慢慢启动,王春梅在车窗里边,眼泪还是流出来了,她捂着嘴摆着手跟李刚告别,不知道火车高速启动,王老大说道:“好了,小妹回家待一段时间就回来了,小刚,这人真不错,你也是遇到好人了。”
  王春梅擦着眼泪点着头说道:“我会一辈子跟着他的,如果没有他,我刚到京城的那天,头就撞在大学的大门上死了,是他把我这个没人要的女人改变成了好多人羡慕的人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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